“我覺的我還挺仗義的。 我的前女友,她的現任丈夫有一次喝高了。半路遇見我,非要讓我給他一百元。(當時八七年的時侯)。我沒有,他就叫了個五大三粗的朋友。兩人對我拳打腳踢。我當時想報警。可是又一想。前女的丈夫剛Lj出來。我一報警。不是更增添了她的痛苦了嗎?于是,我忍了。”,一位網友評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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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以為是小罪,其實是重罪,判刑很重的案例?網友:不敢了
初中時候,一個輟學的同學,晚上沒錢去網吧包夜,拿把彈簧刀搶了一個老太太8塊錢,被判了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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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中同班同學,大晚上在小巷子里拿刀架別人脖子上搶了兩毛錢!對,就是0.2元!然后,拿刀的判九年,翻口袋的判八年!93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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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人講他蹲了10多年監獄的原因!喝酒后幾個人想著去打點野味 后來沒有打到 看到有人家里養著狗 那偷個狗回去也行 偷狗的途中狗主人發現了 他們就用槍嚇唬那個狗主人 順利把狗拿走了 后來狗都還沒有吃 就是團伙持槍入室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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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個聽我老爸講的,我們村有個人偷電纜,偷的時候被抓了個正著。審問的時候問題是想偷電纜還是破壞電纜,他覺得偷不好聽,搞破壞有面子,就說自己是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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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小區里一孩子,學習不好,18歲接他爹的班當了郵遞員。郵政局有規定,信件必須送到。這孩子懶,地址不清不好找的就不送了。
久而久之,背著單位家里存了一編織袋信。怕他爹知道,因為他爹挺負責的。這傻孩子就把一袋子信拉到河邊燒。
環衛工人不讓他燒,他不聽。人家報警了,警察過來一看燒的是信,就把他帶走了。
他還不當回事呢,結果分局法制科的和檢察院的人專門碰了頭研究,翻條文研究一天。有個破壞通訊罪,幾封信就算從重了。他這一麻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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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造謠自己因造謠被拘留十五天而被拘留十五天,這句話我覺得可以出現在老外的漢語考試試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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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時候學校組織去聽公判大會,其中有一個搶劫了0.17元被判了7年,當時給驚呆了,后來聽說被搶的那人是機關單位的子弟,就單純的以為是家里人故意去搞的,到后來才知道搶劫有這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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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生活打卡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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