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律師,以一個基本常識,大家心里可能也知道,法院不太可能判死刑立即執行,但是,為什么大家還是希望對廖某宇判死刑立即執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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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說,這真不是網友嗜血,也不是情緒失控,而是一層一層疊出來的。
1.不是刮蹭,不是一死一傷,是在城市主干道,129km/h,正面撞向正在過馬路的一家三口。夫妻加一個不滿一歲的孩子,三條命,瞬間清空,相當于滅門了。你讓任何一個正常人代入一下,這已經不是“事故”兩個字能兜住的級別了。
2.從案發到庭審,廖某宇一家沒一句像樣的道歉。沒有當面,沒有正式,沒有哪怕一句“對不起”。反倒是把人為犯罪說成“天災”。你聽聽這話,正常人能說出口嗎?這不是冷靜,這是冷血。
3.80萬,買三條人命。被拒絕之后,還提出“以后出獄給對方養老贖罪”。這已經不是情商低了,這是把受害者家屬當什么?當可以被談條件的對象?這種話,本身就是二次傷害。
4.他說對130碼沒感覺,不覺得自己有主觀過錯,直到監控視頻甩臉上才改口。庭審全程像個旁觀者,沒有悔罪表達,沒有情緒波動。你要說他是被嚇傻了,可證據出來之前,他可一點沒慫。
5.父親在網上強調“車剛買五天”“駕駛經驗少”,試圖把飆車泄憤包裝成新手失誤。你品,你細品。這不是解釋,這是洗地,而且洗得特別敷衍。
6.死緩一出來,被告人家屬當庭破防,沖代理席,還準備繼續上訴。受害方卻只剩一條路:抗訴。普通人看在眼里,心里都會冒出同一個念頭——如果這樣都還能留命,那方向盤是不是就成了性價比最高的兇器?
所以你說,大家希望判死刑,是因為不懂法嗎?
不是。
是因為這個案子里,看不到人性,看不到悔意,也看不到對生命最起碼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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