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今日(2026年1月9日)一審宣判,肇事司機廖某某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死緩,但庭審全程未向被害人家屬道歉,引發全網對量刑公正性與生命價值的激烈爭議。
“僅僅因為鸚鵡學舌話題和女朋友討論引起情緒不穩定就在鬧市踩油門泄憤,在限速40km/h的居民區路段飆車至129km/h,撞死過馬路的一家三口。”這事真讓人無語,讓人痛心。
惡性交通事故:
2024年10月2日晚高峰,20歲的廖某某因與同車女友爭論“鸚鵡學舌歷史年限”發生爭執,情緒失控后在限速40km/h的景德鎮昌江大道上,14秒內兩次將電門踩至100%,車速飆升至128.96km/h(超速222%),撞飛過馬路的胡某(31歲)、王某(30歲)夫婦及其懷抱中358天大的嬰兒。嬰兒當場死亡,夫妻送醫不治,距孩子周歲生日僅差7天。
2026年1月9日,法院對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作出此判決的原因:
罪名認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交通肇事罪)。法院認為廖某某明知鬧市區超速可能致死仍放任結果,屬間接故意。
死緩理由:撞擊前2秒曾緊急制動避讓;主動報警并在現場等候被認定為自首;主觀惡性“有別于直接故意犯罪”。
并沒有馬上執行死刑,那就代表,不會死刑。網友們的議論點就在這。畢竟,死緩其實就是不會死的,兩年后,就有減刑為無期,多年以后,就變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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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方律師及多數網民認為,超速222%、女友多次哀求減速無效(“我錯了,前面有人!”)、漠視生命的態度(事故后抽煙玩手機、冷血調侃嬰兒頭骨硬度),均顯示極端主觀惡性。
所以,不應該是死緩,而是應該馬上執行死刑。
而且案發也一年多了。據說,案發460余天至宣判,廖某某及其家屬從未正式道歉。宣判時,廖某某仍沉默,被害人家屬當庭情緒崩潰。肇事方家屬甚至宣稱慘劇是“天災”,威脅“讓受害者一家死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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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家屬在接受采訪時稱,肇事者家庭條件相當好,特斯拉是他20歲的第三輛車。“這一撞,我家兩代人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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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肇事方曾提出80萬元私了,并承諾“廖某某出獄后為受害者父母養老”,遭嚴詞拒絕:“80億也不要!仇人養老是二次凌遲”。老夫婦在兒孫墓旁購置墓地,稱“死后守護他們一家三口”。
慘劇發生以后,兒媳爺爺悲痛離世,家中寵物狗絕食隨主而去,胡女士夫婦患重度抑郁每日僅睡1-2小時,1月8日,被害人家屬胡女士告訴南都N視頻記者,“我就這一個孩子”,自事故發生后,她和丈夫常常吃不下睡不著,后來2人都被查出了重度抑郁以及創傷后應激障礙。也沒辦法面對親戚好友,總覺得沒保護好自己的孩子孫子。
“我們都不敢想未來的事,現在六十多歲還好,生活還能自理,但之后真的老了,身邊沒有人照顧,該怎么辦?”
網友的意思:成年人了,無論如何要為自己情緒買單。作為家庭,無論條件如何,都要教育好孩子。不要讓孩子成為無辜者殺手。
輿論核心訴求:此案若維持死緩,恐傳遞“情緒失控可脫罪”的錯誤信號。公眾期待二審重新權衡方向盤泄憤的代價——當無辜生命成為情緒犧牲品,司法威懾力不容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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