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趙曉珊 2026-01-09 10:08:45
(來源:網絡截圖)
信網·信號新聞1月9日訊 近日,廬江縣焙客森林紅磨坊食品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的“廣式土鳳梨月餅”標簽未標注餡料果肉添加量,被安徽合肥廬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5年9月16日,一位消費者在廬江縣焙客森林(文化廣場店)購買了該公司生產的“廣式土鳳梨月餅”,卻發現產品標簽未標注餡料中土鳳梨果肉的具體含量。9月22日,廬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投訴后,次日即派員開展現場檢查。檢查中,執法人員未在企業成品庫發現涉案月餅,也未見留樣記錄。在原料庫,執法人員找到名為“多肉土鳳梨餡”的成品餡料,企業提供的標簽樣表顯示,配料表僅列出土鳳梨果肉、冬瓜蓉、白砂糖等成分,卻未按執行標準GB/T19855的要求標注餡料果肉添加量。進一步核查原輔料庫和包材,也未見相關標注。該公司承認,從合肥焙盛食品貿易有限公司購進“土鳳梨果肉餡”后,于8月29日至9月20日使用53包餡料生產3839個月餅,其中3646個入庫并全部售出,售價5.8元/個,貨值21146.8元,違法所得2319.3元。
該公司生產經營的“廣式土鳳梨月餅”食品標簽未標注餡料對應配料含量的行為不符合《月餅質量通則》 (GB/T 19855-2023)9.2“9.2本文件5.4餡料中有相關添加量 要求的都應在產品的標簽中標注出各對應配料的添加量”的規定,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
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八 、十九條規定,廬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31日作出決定:對廬江縣焙客森林紅磨坊食品有限公司處以罰款2.11468萬元,沒收違法所得0.23193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還披露,案發后廬江縣焙客森林紅磨坊食品有限公司積極申辯并配合,調查期間提交了《召回情況說明》、產品召回通知函和成本核算單。在執法人員監督下,該公司于9月27日前召回四個批次2787個不合格月餅,標簽均未標注果肉含量。因產品為季節性短保質期食品,該公司自愿作為牲畜飼料處置,并于10月5日完成無害化處理,過程全程跟蹤記錄。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廬江縣焙客森林紅磨坊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法定代表人汪鳳枝。該公司公司以傳統糕點制作為主營業務,產品涵蓋各類烘焙食品。2025年12月,廬江縣焙客森林紅磨坊食品有限公司中標廬江農商行2026-2027年度員工生日蛋糕券供應商遴選項目。
通過地圖軟件搜索顯示,廬江縣有多家焙客森林紅磨坊店鋪,是當地的連鎖烘焙企業。(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趙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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