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河北網友爆料,現在找工作太奇葩啦,在BOSS直聘上找工作,碰上個奇葩公司。聊的時候說薪資能給夠,結果聊到簽合同,突然來一句:“得簽個離職協議,項目至少一年,結束就自動離職,協議里不會寫不好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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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聽就笑了,回復他:“哈哈哈,第一次遇到一入職就簽離職協議的。” 這不明擺著坑人嗎?項目干完就讓自動走人,這不就是變著法兒勸退員工,既省了裁員賠償,還能隨意控制人員流動?現在找活兒真是坑太多,咱們打工人可得把眼睛擦亮了,遇到這種“協議”,趕緊跑,頭都別回!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看看該網友提供的信息,這是該平臺招聘單位與求職者的對話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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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 直聘
用人單位:然后是這樣,這邊薪資是能給到的,但是簽合同的時候需要簽離職協議,項目是至少一年以上的,項目結束就要自動離職了;離職協議不會寫什么不好的,就是自動離職這種,能接受么?
求職者:哈哈哈哈,第一次遇到入職就簽離職協議的
從上述內容來看,大概率之前用人單位與求職者溝通還算順利。之后,對方拋出入職就要簽訂離職協議,項目終結就意味著分道揚鑣,各不虧欠。于是,該求職者果斷拒絕。
針對此事,有網友表示,我肯定簽,既然離職協議上的離職時間是一年后,那就是說在這一年里公司敢開除我就是違約,我隨時可以去申請仲裁。
有網友指出,其實這種情況直接簽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就可以了,完全沒有必要另外簽一個離職協議…
也有網友認為,位置不同,視角不同,完成項目即離也不是不可以,談個可接受的條件,也不要覺得非你不可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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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獨有偶,近日有山東網友發帖,我這剛剛簽完的勞動合同,緊接著就簽離職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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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網友表示,不簽就不給辦入職手續。辭職信還必須是手寫,日期讓空著。這屆領導夠狠的啊!
我們公司就是這么操作的,不過我當了刺頭,沒簽。上班路上不算工傷。都是看著你一個一個簽的。不給你拍照的機會,但是可以以脅迫下簽的為由抗辯。
有強迫武力你簽嗎?法律只認武力的強迫。這種你大可不簽直接走人,還有把公司名字發出來,讓大家避雷。
可以肯定,入職新單位時,剛簽完勞動合同,公司就讓簽離職申請,離職原因處讓填“個人原因離職”,簽名按手印,但不讓寫日期。這個就非常明顯了,哪天公司想辭你,寫上個日期就可以了。
等當事人被公司辭退了,想去仲裁要補償、賠償時,公司把離職申請拿出來當證據,說你是主動離職。到時候恐怕真的是百口難辯了,字確實是你簽的,你說這是入職時公司就讓你簽的,又拿不出證據,只能是啞巴吃黃連。所以說,入職時讓你簽離職申請,一定不能隨便簽。
- 有個很現實的問題就是,你不簽,這份工作很可能就黃了。現在找工作這么難,好容易找到一份合適的,不想因為這個原因錯過了。遇到這種不得不簽的情況怎么辦呢?
有業內人士指出,做好以下兩點:
第一點:盡量全程錄像,把你入職時候簽的文件都錄下來,證明你在入職簽勞動合同時,就被要求簽了空白的離職申請。不方便錄像就偷偷錄個音,問人事為什么今天入職就得簽離職呢?能不能不簽?盡量詳細問,多留存證據。
第二點:公司要辭退你時,溝通辭退的過程也要盡量錄音錄像(怎么錄參照這篇文章:《被約談離職,你知道怎么錄音才有用嗎?》),證明是公司基于什么原因提出的辭退,不是你個人原因離職。
以上的錄音錄像一定要保存好,千萬別刪了。等到勞動仲裁開庭時,把這兩份證據拿出來,再結合其他證據,大概率就能互相印證,證明離職申請中的簽字不是你的真實意思,是公司違法辭退了你。證明了這個事實,就有可能拿到違法解除的2N賠償金了。
總之,現在這世道,找工作真是得把眼睛擦得锃亮!有些公司是真能算計,用這損招無非就兩點:一是等你哪天想走或者他想趕你走,省掉該給的賠償金;二是用這破協議拴著你,讓你不敢輕易動彈。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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