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泉州晉江市的阿強,他與女方阿紅分居半年多,兩人雖舉辦婚禮卻未辦理結婚登記。如今阿強想結束這段感情,還要求女方退還訂婚時給的46.8萬彩禮,女方卻表示沒收到?一起來看看怎么回事。
01 訂婚后瑣事不斷,爭議致分居
35歲的阿強2024年經媒人介紹認識阿紅,2025年2月舉辦訂婚儀式和婚禮,但始終沒辦結婚登記。可甜蜜沒持續多久,兩人就因家庭瑣事頻繁爭吵,最終走向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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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導火索是買房一事。阿強最初貸款沒獲批,想以阿紅名義貸款,卻因阿紅流水不足換了銀行。又因沒領證,房產無法寫兩人名字,最后只能寫阿強孩子的名字。這讓阿紅覺得沒被重視,賭氣回了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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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說,后來他多次勸阿紅回家,承諾自己還房貸、負責裝修,可阿紅還提出每月要3000元生活費,甚至想收阿強老家出租房的房租,因為不同意阿紅收租,雙方再次起爭執,阿紅6月離開后就再也沒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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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家人還提到,他們多次催兩人領證,阿紅卻以老家拆遷、姐妹不遷戶口等理由推脫,始終沒辦理。更讓阿強心存芥蒂的是,他曾在應酬喝酒后,被阿紅要求簽了一份保證書,里面寫著若他未經同意打牌、喝酒,就視為放棄婚姻,要把婚前婚后財產的80%給阿紅,這讓他覺得阿紅對這段感情用心不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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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男方要求返還彩禮,女方否認收取
如今分居數月,阿強覺得再無和好可能,明確要求阿紅退還訂婚時給的46.8萬現金彩禮和黃金。可阿紅方卻堅決否認收取過這些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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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坦言,他手里只有訂婚前置辦彩禮時取款50萬的銀行記錄,沒有直接向阿紅轉賬的憑證。他回憶,當時女方要求正月初二先把46.8萬彩禮送過去,還要求他獨自前往,全程沒拍視頻,也沒其他證人,現金裝在紅箱子里送到女方家后,放在桌上,后來由阿紅拿到隔壁房間存放,當時女方父母都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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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核實情況,調解小組聯系阿紅,阿紅拒絕接受采訪。調解小組又聯系上阿紅的母親吳阿婆,吳阿婆不僅否認收到彩禮,還反過來指責男方拖延領證——她稱自己一直勸女兒領證,是阿強的父親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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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阿婆還提到,阿強買房時曾讓阿紅做貸款擔保人,這讓女方家人覺得女兒受了欺負,“萬一他付不起房貸,就要找我女兒”。對此阿強解釋,確實是由阿紅來作為貸款擔保人,但是這套房子已經掛牌出售一兩個月,后續不會對阿紅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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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律師來解讀
雙方各執一詞,且吳阿婆不愿組織雙方面對面協商,調解陷入僵局。針對此事,調解小組現場咨詢了法律人士,得到了明確答復:
1 阿強有權主張拿回彩禮
因為雙方雖舉辦婚禮,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給付的,這種情況下,男方主張返還彩禮于法有據。
2 因阿強是現金給付彩禮,需補充完善證據鏈:
一、是保留好銀行取款流水;
二、是收集能證明交付事實的證據,比如微信聊天記錄、短信、通話記錄中提及彩禮及交付的內容;
三、是尋找證人證言,畢竟40多萬元并非小數目,若能找到知曉交付情況的證人,可輔助證明事實。
最終,阿強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次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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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關系的收尾都應秉持理性態度,把事情說清、妥善解決。若雙方協商無果,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時,務必提前收集、補全證據,避免因證據不足陷入被動。希望雙方都能盡快處理好這段糾紛,放下過往,各自開啟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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