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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坡地震遺址。1668年7月25日(清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時)發生于山東郯城、臨沭、臨沂交界處的地震事件,震級8.5級。這是中國東部唯一一次8.5級地震,也是中國有史以來震級最高的破壞性地震。
文 | 楊小刀
康熙七年(1668年)五月的郯城,迎來了一位不同尋常的知縣——馮可參。
馮可參,福建邵武人,字位兩(也說子輿),順治十八年(1661年)登辛丑科同進士第250名(馬世俊榜)。
從1661年考中進士到1668年上任郯城知縣,中間七年時間,一場漫長的等待。
在《清代科舉制度研究》中曾這樣描述:“清代進士多需候補,少則三五年多則七八載,甚者終身不得實職。”
在《清史稿》中記載:“凡州縣缺,漢人得者十之三四,滿人得者十之六七。”這種政策直接導致漢人進士候補時間延長,競爭愈發激烈。
吏部的銓選程序,也加劇了候補困境。進士們被分配到各省后,還需等待地方官缺空出,而知縣空缺又常被資深官員或捐納者占據,新科進士即便才華橫溢,也只能在候補名冊上苦苦等待,空耗青春。
像馮可參這樣的寒門學子,挑燈夜讀,寒窗十載。金榜題名,春風得意,以為從此青云直上。現實,卻如冷雨澆頭。不可從商,寄人籬下,其中多少辛酸淚。
平心而論,在郯城這種地方當官并不是什么美差,雖然也是個從七品的縣處級,但治下僅一方災土、數萬饑民而已,實在是很清苦的。可以想見,作為一個正兒八經的科舉進士,被打發到這里來,也是一貧困潦倒,不得意的。
彈丸小邑的郯城,自崇禎七年(1634年)開始,到馮可參1668年五月(大地震之前)上任知縣的34年,已經陷入了一段長久的噩夢,無可招架,哀鴻遍野,滿目瘡痍。
2006年,郯城縣地震辦公室為了申請 “麥坡地震遺址”國家級命名時,我就翻閱過大量相關史料,對天災人禍詳做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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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典型地震遺址 “郯城麥坡地震活斷層遺址”
1634年至1668年五月,共計不到三十四年的時間里,有文字記載的天災人禍共有二十一次之多,即郯城在平均不到兩年的時間里,便遭受一次嚴重天災人禍的摧殘。
自然災害方面,地震爆發了兩次;嚴重的旱災兩次,其中以康熙四年的旱災最重;八次水災,其中以崇禎九年和順治十六年所發之洪水為最重,水災約占郯城所暴發自然災害總次數的50%;還有一次蝗災、一次雹災、一次瘟疫。
匪患兵燹方面,郯城分別于明崇禎十四年、清順治元年、七年、八年先后遭遇了四次嚴重的匪患。郯城、沂州等地于崇禎十五年爆發了兩次清大兵屠城事件,給郯城造成數以萬計的人口傷亡。
天災方面,舉隅一二例,如下。
郯地流傳著一句俗語:“沂沭不相見,相見沒一片。”俗語源自生活。
沂河、沭河在黃河南流奪淮入海之前,水路暢通,可匯淮入海。但在明朝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以后,黃河南下多股分注匯淮入海的局面基本結束,其經過明朝治河專家潘季馴整治后,黃河河道基本固定在今郯城縣以南的廢黃河河道一帶。黃河奪淮入海后,沂、沭兩大河下游河道流水受到阻礙,水系變化甚是劇烈,地處沂、沭兩河的郯城河患泛濫成災,在明末清清初時達到頂峰。如郯城縣在明崇禎九年、十年;順治六年、八年、九年、十四年、十六年;康熙四年、七年皆受沂沭兩河的洪水襲擊,其中又以明崇禎九年、順治十六年和康熙七年的洪水破壞力最大。
如“崇禎九年秋,沂水泛漲,沖決弘福寺河堰,郯城西北至西南一面寬三十余里,一帶俱是大水漂沒,廬舍一空,淹死民人無數,田野盡壞,民人大饑”。
如“順治十六年五月初,每日霖雨,至十六日沂沭兩河暴漲。二麥甫收未登場者,漂沒一空。已登場者,浥爛全壞,五谷盡失,夏秋無收成,冬春異常大饑,豐米千錢”。
洪水過后,洪水從沂、沭兩河上游地區所攜泥沙滯留于郯城境內的平衍地區,形成覆田沒稼之勢,大片良田被河沙淤泥吞噬殆盡。
沙壓稍淺的田地,洪水退卻后經過大力清除淤沙等辦法處理后,尚可“間有花地可種”(清朝黃六鴻:《福惠全書》卷五《額》,康熙三十八年金陵濂溪書屋刊本)。
沙壓厚重的平坦寬廣處土地,因沙深數尺,造成農田沙化嚴重,數年難墾難耕,皆成廢田荒地。洪水致使郯城當地人口損失嚴重,良田毀壞無數,砂磧荒棄難耕,導致當地的小農經濟一蹶不振,引發地區性饑荒,致百姓流徙無算。政府賦稅錢糧難征難追,朝廷不斷施壓,地方官催征,一系列負擔造成百姓哀聲載道。
災民為充饑活命不得不挖草根、啃樹皮,食觀音土,以充饑避餓。直至野草沒、樹皮絕,為了生存,災民不得不賣兒鬻女,甚至是骨肉相殘食。
且看康熙《郯城縣志》上的這一段記載:
閤境大饑,冬春數月,活人相食,父食其子,兄食其弟,夫食其妻子,輒相謂曰:與其為人食,不如吾自食,稍延旦夕之命,又曰:與其父子、兄弟、夫妻俱斃,不如食父、食兄、食夫,以自延其命也。天理民□至此殆哉,語曰:村疃親朋不敢往來,此實過之非常之奇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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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縣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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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縣志》(2)
“殆哉”,危險了啊。舉爨,誰汲沙渚?斷肢,折骨,殘軀,滿目。頹垣,敗壁,荒村。千村猶存幾村?在大災大難危及生命之時,人所具有的基本人倫道德喪失殆盡、人們心里極度扭曲、骨肉親情瞬間淡薄、朋友離散,親人好友不敢往來。
從我的引述中,讀者君可以想見,馮可參這位新任父母官所面臨的“爛攤子”到底有多么難以擺弄,日子自然是相當不好過的。我們甚至能從馮可參丟官后,修志時的用詞中,感受到他的怒而無名,哀而無端,恐懼如蟻噬髓,煩躁似火灼心。
若是個有門路的鉆營趨附之徒,還不早早打點,開溜是也。馮可參卻沒有打退堂鼓,而是勇于任事,后世記載,其在任期間,“有惠政。值地震,撫恤殘黎,生活者甚眾”,被撤職后,完成了《災民歌》這一中國歷史上最長的詩歌體地震史,修成了一部康熙《郯城縣志》十卷,僅憑這幾點,可以想見,馮可參的文化人格是多么值得后人敬仰。
在古代官僚體系中,被評價為“惠政”是非常難得的。它包含了兩個層面:既有務實能力,在錢糧完納、司法公正、教化推行等核心指標上完成出色,得上官政績考成為“卓異”(最優等),又愛民如子,獲得當地士紳百姓愛戴。馮可參是怎么做到的呢?
首先,快速完成縣情熟悉調研工作。
根據《大清會典》規定,新任知縣須在30日內交接錢糧賬冊,60日內核查刑名案件,90日內完成縣域地理勘察。理論上,通過這套“錢糧—刑名—地理”的標準化流程,知縣應該在百日左右掌握治下基本情況。
馮可參五月底,孤身赴任郯城知縣,七月二十五日發生郯城大地震,僅不足兩個月的時間,在缺少幕僚團隊支撐的現實條件下,“日詢鄉老,夜核文書”,用時不足兩個月就完成交接和縣情熟悉調研工作。
其次,“施政綱要”得上下人等的一致認可。
在馮可參看來,偏僻小城也有偏僻的好處,人家根本就看不上你屁股下的這個位子,避之唯恐不及,也不會挖空心思來排擠傾軋,可以在這個資源貧乏且民生凋敝的地方“揮毫潑墨”,任意施展自己的理政才華。
當務之急自然是兩件事:一是賑災,康熙四年先是特大干旱,后是重大水災,讓郯城已是民不聊生,治下之民流離失所,解餓都成了大問題,延續到康熙七年,一直都沒有得到妥善解決。二是治水,更是靡費甚多,是個大工程。
無論賑災還是治水,都需要當地士紳支持。馮可參聰明之處就在于,他懂得迂回,知道事急則緩的道理。
1646年以來,郯城這個天高皇帝遠的偏僻小城一直無人通過鄉試,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苦無名師授課。于是,馮可參完成調研后的“首秀”,就是大力推行教化。在他的倡議下,縣辦學校(義學)擴充到了六所。每逢休沐之日,馮可參這個郯城“學歷天花板”到義學親自執卷,為生員講論經史,一時間,他的講義在六所義學可謂“洛陽紙貴”。由是,馮可參得了士紳百姓上下人等的一致認可。
在士紳捐糧捐物的幫助下,全縣八個糧倉緊急運行起來,基本穩定了民心。《康熙郯城縣志》記他“日食糙米一升,俸祿盡散鰥寡”。糙米粗糲,嚼在嘴里沙沙響,他卻咽得坦然。俸祿散盡時,袖口空空,可風吹過,反倒顯得一身清爽。
馮可參在郯城的作為,就像一粒石子投入古井,激起層層漣漪。那些變革,那些堅持,都在訴說著一個道理:為官一任,造福一方。
如果沒有8.5級大地震,郯城就是馮可參官場升遷之路的第一塊“試驗田”,相信在他的治理下,這個久經創傷的魯南偏僻小城面貌也會煥然一新。
歷史沒有如果,1668年7月25日,8.5級大地震沿著安丘—莒縣斷裂帶突兀而來,震后的波及范圍之廣,破壞性之強、影響力之大、災情之重都是史上罕見的。
強震暴發,往往衍生出一系列次生災害,傷害甚至超過地震本身。比如,瘟疫。特大地震造成的堤壩潰決、大量人畜傷亡和郯城夏季炎熱且多暴雨的氣候特點為疫病的極致爆發提供溫床,才會出現“有客自李家莊來者,未至里余,臭不可聞,一村俱死,無收瘞者”( 清·彭孫貽著:《客舍偶聞》)、“其時死尸遍于四野,不能殮葬者甚多,凡值村落之處,腥臭之氣達于四遠,難以俱載”(康熙《郯城縣志》卷九《災異》)的悲慘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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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級大地震遺址
患病而亡的腐臭尸體里寄生著大量疫病菌,隨著接觸者、雨水或以尸體為食的動物繼續傳播,引起地方性疫病的爆發。如此循環往復,為郯城連年不斷地瘟疫埋下禍源。
震后,馮可參除了身先士卒救災外,還迅速寫下災情報告,用快馬報抵山東巡撫劉芳躅處。
清朝《戶部則例》明確規定:地方遇災需“逐級“呈報,經勘驗后由督撫題奏,最終由皇帝朱批賑災方案。
康熙年間,郯城隸屬于沂州下轄二縣之一。震后,作為一縣主官的馮可參應該首先把災情匯報給當時的沂州知州郝獻明,由州主官呈文向山東巡撫報告災情,請求救濟。
馮可參令人“快馬報抵山東巡撫劉芳躅”的做法:一是觸犯了《大清律例》中的“越訴罪”,按律應以“僭越瀆奏“之名革職查辦;二是破壞了官場規矩,視為對知州威嚴的挑釁。
而當時的事實是,沂州官員王壎僅呈報了沂州縣的災情:“戊申,山東地大震,沂尤甚他邑。……又力白監司徐君惺,請蠲請賑”。(清·王士禎:《帶經堂集·蠶尾文集》卷五)
蹉跎七年之久才上位知縣的馮可參能不明白破壞官場規矩即使一時可得保全,難免日后不會被人清算?他明白的,可他更明白“救民如救火“的道理,對于災情的憂心如焚,對于災民的悲憫之心壓過了名利榮譽,他寧可冒這天下之大不韙!
沂州知州郝獻明為什么咽下這口窩囊氣?一位青旗八面威風,十二銜牌煌煌的從二品大員不清楚馮可參是在越級上報嗎?能輕信七品縣官災情報告的一面之辭?山東巡撫劉芳躅還真就信了,不僅沒追究馮可參的越級之罪,還以“涉及戰略要地”和“可能誘發民變”的觸發條件為由,予以“特事特辦”。
單一觸發條件,屬實牽強附會,兩個條件全押上,也勉強說得通。康熙七年,朝廷里的氣氛是有點緊張的,14歲的康熙正在和鰲拜斗法。下面的人對此心知肚明。在這件事上,劉芳躅堵住了下屬們的嘴。
這其中的“名堂”不難猜測。劉芳躅和馮可參是“舊相識”,或者更確切地說,馮可參因為劉芳躅的賞識,才能當上郯城知縣。從兩個人生平的蛛絲馬跡就能爬梳出交叉點:他們皆能擅詩文。
劉芳躅,字增美,著《留云山房集》,有詩作《曲阜晚眺和朱竹垞韻》:孔庭釋菜后,攜客步莓苔。犧象湯孫徹,金絲魯殿開。牲碑工拓就,蓍草馬馱回。愧少《春秋》癖,言旋罷講臺。手下有一幕僚朱彝尊,從直隸延請而來,稱得上是清朝初年的詩文大家。可見,劉芳躅對能詩善文的官員是另眼相看的。
我妄自猜想,馮可參來山東參加知縣詮選時,以詩詞文章為芹獻,受到山東巡撫劉芳躅的考核和賞識,才接了郯城這塊“燙手山芋”。想必在巡撫官邸,曾經發生一場歷史不曾得見的對話。
劉芳躅問:“山東地脊民貧,不比江南富庶,位倆此番銓選,可有屬意之處?”
“下官初入仕途,全憑大人差遣。”馮可參回道。
“哦?”劉芳躅捋須而笑,“既如此,老夫倒有兩處缺出。一為登州府某縣,民風淳樸,錢糧易征,三年考滿,穩穩一個中平;“另一處為兗州府治下郯城縣,”他故意頓了頓,目光如電射向馮可參:“此地連年河患,盜匪橫行,前兩任縣令皆因治理不力而革職。”
馮可參不假思索便道:“下官愿往郯城。”
劉芳躅眼中精光一閃:“位倆可知,郯城之難?黃河決口,良田盡成澤國;盜匪據山,商旅不敢經行。更兼胥吏勾結,政令難出縣衙。”
“下官略有所聞。”馮可參慨然有聲,“然《孟子》云天將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下官不才,愿效法古人,為朝廷分憂,為百姓解難。”
劉芳躅凝視他良久,終于點頭:“好!老夫果然沒看錯人!”然后正色道,“郯城非比尋常。若治得好,不消三年,保你升遷;若治不好……”他意味深長地看了馮可參一眼,“輕則革職,重則問罪。”
馮可參起身,整衣冠深深一揖:“下官既食君祿,當忠君事。郯城雖險,亦是大丈夫建功立業之地。請大人成全。"
劉芳躅終于點頭:“既如此,老夫便上奏吏部,委位倆署理郯城縣事。看你只身赴險,委實不易,若有難處……”他略一沉吟,“可密函報我,老夫自當酌情相助。”
大地震后,沂州、郯城同樣是震中區,但是受災程度不盡相同。且以人丁存活為例說明。馮可參在康熙《郯城縣志》中說“今按兗屬沂、郯同被重災,而郯視沂為尤甚。蓋沂屬分社一百有八,震死人丁一萬二千有奇。郯屬不過四十五社,尚不敵沂屬之半,乃震死八千七百有奇,尚有無從查考不敢捏報者。則郯之災傷視沂不尤為慘哉”。
郯城震前有方志明確記載的人丁數量為11634 人,震后剩余人口2934人;沂州震前有方志明確記載的人丁數量為22952 人,震后剩余人丁為10952人。較沂、莒兩個統縣州政區而言,郯城縣震后人丁死亡率才是諸多遭震地區中最高的。
沂州無論在所轄范圍的建筑物規制、數量上及建筑物類型、建筑材料選用等方面皆優質于郯城縣。沂州的災后救助工作不借助外來救援也能有效開展。正如地方史的記載:“沂州災,塤指囷倡捐,又力白監司徐靖蠲賑,與監司李倏議救荒數策,皆舉行。所全甚眾。舉鄉飲大賓,崇祀鄉賢。”
像郯城這樣 “四樓俱倒塌無存,城傾大半,垛堞倒塌一空,官舍民房兼村落寺廟一時俱倒塌如平地,合邑震塌屋房約數十萬間”,就連縣治所在“即卑職與衙官俱僦民間數椽,風雨不蔽,城邑如是,村落可知此空閑處所,并無房屋可以暫居也”。無論官與民,皆無居處無衣食無所去,真正的“一失萬無”。
這種境況,普通人不免限入信息過載的恐慌,嘗試各種非正規渠道,四處“撒網式求救”。一縣之主的馮可參可不會如此糊涂,他非常清楚 “該找誰”和“怎么找”。
馮可參的每一次公開求助,都是公然的“職場行為”,事后必然會受到來自各方的打量。受到白總督的特薦,受到沂州道副使“贈帽帶袍靴”的獎勵,貌似是對馮可參危急之中奮不顧身的獎賞,實則是對其僭越行為的一種保護。
筆者在翻閱清代監察史有關資料時,注意到一個有意思的細節。“康熙二年恢復行取知縣之例”。什么意思呢,清朝在官員晉升的制度設計上,為他們留下一條快速上升通道——行取,即從科目出身的推官、知縣中擇其優者,保舉到京,由都察院、吏部等衙門考察、奏補,經皇帝批準后即可授為科道要職。
康熙年間,每逢大考之年山東有九個擢升名額。劉芳躅明顯是看中了馮可參的才華,委任其到郯城署理知縣,是在有意栽培他,也是想看看他的“成色”。
郯城,在清朝的官制版圖上,是被標記為“最要缺、繁職”的行政區域。兼合四個特點:沖、煩、疲、難。沖,意味著它是南北通衢,驛馬飛馳,官牒如雪;煩,是說這里案牘堆積,胥吏奔走,無一日清閑;疲,指稅賦常年拖欠,錢糧賬簿上的數字總帶著刺目的缺口;難,則因民風剽悍,盜賊與訟案如同野草,割了一茬又生一茬。
這樣的地方,官不好做。朝廷卻給了它和邊陲要塞同等的待遇——若能在任內做到“無大案、無虧空、無積欠、民生安”,便算“卓異”,是能寫入考功簿的政績。
民間俗語說,是騾子是馬拉出來溜溜。馮可參這匹被劉芳躅拉出來溜溜的“千里駒”表現如何呢?
按照正常的官場邏輯,震前的表現堪稱優異,綜合震后缺少“程序理性”的越級上報和賑災時的撫恤殘黎,親自施醫問藥的親民舉措,劉芳躅對馮可參的評價應該是“尚可”二字。
這也為馮可參震后第二年,孤注一擲,開啟了“嚴革火耗和雜派到任”的稅收制度改革埋下了伏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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