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網友在問政平臺反映稱,本人于2025年5月19日在高坪區友豪國際建材城商家南充市高坪區華庭門窗經營部與其負責人劉*訂立《門窗銷售合同》,向該經營部購買其鋁合金推拉窗及安裝服務,合同金額7645元,并當場按商家要求預付了貨款6117元給負責人劉*,(有微信轉賬記錄),后面通過反復電話、微信催促其履行合同約定事項,截止11月14日劉*在微信中承諾將在當周完成供貨和安裝,但至投訴日未進行供貨和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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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去其經營部現場察看和了解,該門市已于今年7月后拆走展品和人員,負責人劉*常用電話12月初能打通,但其不予接聽,12月中后旬手機也停止了服務,其微信發信息后也不回復,逃避履行商家的合同義務。
經了解其他商家得知,劉*現在高坪區某樓盤居住(但具體樓棟不知曉),受時間和權限限制,個人無法聯系到劉*,要求其履行合同義務或退賠相關費用,特向有關部門投訴其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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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南充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回復網友,您通過問政四川平臺反映的問題已收悉,合同不執行屬于《民法典》相關內容,屬于民事行為糾紛,建議可通過司法途徑維權。
來源:問政四川、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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