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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全國總工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布會,聯合發布2025年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典型案例。這是三方繼2024年首次發布“一函兩書”十大典型案例后,第二次發布典型案例。
2025年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典型案例
案例一 北京市“法院+工會”規范某網絡科技公司靈活用工案
案例二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鐵鋒區“工會+”機制監督新業態企業規范用工案
案例三 上海市青浦區“工會+檢察”保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合法權益案
案例四 江蘇省高郵市總工會、檢察院聯動保障涉鉛企業職工生命健康權案
案例五 浙江省桐廬縣運用“一函兩書”協作機制保障超齡勞動者工傷保險權益案
案例六 山東省濟南市司法建議與“一函兩書”聯合糾正克扣工資規章制度案
案例七 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法院+工會”聯動化解農民工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
案例八 四川省廣安市廣安區“檢察+工會”督促支付欠薪綜合治理案
案例九 貴州省納雍縣運用“一函兩書”協作機制督促股東出資保護農民工權益案
案例十 云南省曲靖市“工會+法院+檢察院+N”聯合辦理職工社會保險補繳案
案例一 北京市“法院+工會”規范某網絡科技公司靈活用工案
【關鍵詞】“法院+工會” 去勞動關系化 假外包真派遣
【基本案情】
賀某于2020年10月起在某網絡科技公司某門店擔任食品加工員,由該門店直接管理。因某網絡科技公司通過服務合作協議將賀某所在業務“外包”給第三方某物流公司,賀某實際與某物流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工作期間,因某物流公司未足額支付賀某工資、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賀某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后不服裁決,起訴請求某物流公司、某網絡科技公司共同支付工資。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作出終審判決,認定某網絡科技公司系假外包真派遣,其作為用工單位應與用人單位某物流公司共同支付賀某欠發工資。該院在此后審理的多起商超、配送行業勞動爭議案件中,發現部分商超、配送企業在靈活用工時存在不規范情形:外包與派遣邊界模糊,常以“合作”名義規避派遣責任;層層轉包、轉派,責任鏈條斷裂,主體不清;引入平臺,建立去勞動關系化的特殊用工模式;勞動基準保障仍有缺位,個別勞動者工傷保險等基本勞動權益落實不到位。
【協同協作履職情況】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托與北京市總工會、各區總工會合作交流機制,共同研討商超、配送行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工會各自優勢,推進矛盾前端治理與多元解紛。
該院分別向多個涉案企業發送司法建議,提示企業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同時建議:一是全面規范用工模式,嚴格區分派遣、外包、合作與直接勞動用工;二是堅持“勞動關系為主、派遣為輔”,嚴格控制派遣比例并規范退回流程;三是健全外包、派遣管理臺賬,壓實“誰用工誰負責”,切實保障勞動者社會保險等基本權益;四是建立健全工會制度,暢通勞動者表達、救濟平臺。
該院將司法建議同時抄送北京市總工會、相關區總工會,依據“法院+工會”“一函兩書”協作機制進行溝通協調。各總工會根據司法建議的內容向相關企業發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進行提示:一是依法依規用工;二是壓實合作主體責任;三是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四是充分聽取工會或者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推進企業民主管理。
相關企業積極回函,表示將認真落實人民法院、總工會的意見建議,全面規范用工模式、確保用工合規性;加強外包管理,建立用工模式自查自糾機制;充分發揮企業工會作用,認真聽取、響應工會或者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避免再次發生糾紛。
【典型意義】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指出,要“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商超、配送行業屬于勞動密集型行業,具有人員規模大、管理分散、易發糾紛等特點。人民法院與總工會同向發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點見面,通過協同運用司法建議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立足各自職責,督促相關企業帶頭尊法守法、糾治違法違規用工現象。相關企業積極整改,規范用工模式,避免違法用工風險,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有利于帶動同行業企業嚴格依法用工,切實保障商超、配送行業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案例三 上海市青浦區“工會+檢察”保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合法權益案
【關鍵詞】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建議 新就業形態勞動者 算法規則 “檢察+工會”
【基本案情】
上海市青浦區系全國快遞轉型發展示范區,千億級快遞物流產業集聚地,集聚多家上市快遞物流企業全國總部及數百家快遞企業,直接從業人員達5.7萬人,帶動全網就業270余萬人。然而,該行業普遍采用平臺化組織模式,部分企業在考核系數、派費計算、獎懲規則等核心算法機制上存在突出問題,如配送時限設定不合理、派費抽成比例不透明、派費提現程序復雜,以及通過算法對投訴或延誤實施高額扣罰等,損害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群體合法權益,也制約了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協同協作履職情況】
2025年3月,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區檢察院)收到區總工會移送線索,反映部分快遞企業可能存在考核標準、算法設定不合理情形。經初步調查,區檢察院于同年4月依法立案。辦案中,區檢察院聚焦標準設定、算法規則等核心爭議問題開展系統性調查。同時,綜合運用可信時間戳等技術,對平臺APP相關派送規則、考核界面等進行電子數據證據固定。經綜合調查發現,部分快遞物流企業算法考核規則失衡,針對快遞延誤、客戶投訴等考核項目設置多重罰則,且罰款系數過高,甚至實行“投訴即扣費”的先行扣款算法;部分企業派費計價與支付規則不合理,普遍采用“總部-加盟商-快遞員”的多層轉撥方式,鏈條長、風險高,極易發生拖欠、克扣現象;此外,平臺對派費抽成比例普遍設置過高,且缺乏協商和公示程序。
2025年5月,區檢察院根據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人社部等部門《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向青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人社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查處企業違法問題,并指導和督促企業優化算法規則,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合法權益。
針對區人社局提出的新業態監管難度大、算法專業性強等難題,區檢察院邀請區總工會、區委網信辦、行業專家以及快遞員代表共同參與聽證,通過解析法律和政策規定,明確企業算法公示、算法取中的義務,以及部門協同監管職責。為合力推進問題整改,區總工會結合聽證,同步向轄區快遞物流企業等用人單位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形成檢察監督、工會維權的疊加效應。
2025年7月,區人社局書面回復整改情況,先后約談多個涉案快遞企業,責令其圍繞考核系數、派費計價、抽成比例等算法設置開展全網自查,并提交書面自查報告;專項排查上海地區1580余家一級加盟商和32600余名快遞員,就抽成比例過高、派費提現不暢、獎懲系數失調等問題立案48件,行政處理5件;向企業發放《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規則設置指南》《勞動者權益協商指引》300余份,強化行業指導。
為實現長效治理,區檢察院、區總工會會簽《關于建立“工會+檢察院”職工勞動權益保障協同工作機制的意見》,持續協同跟進平臺企業深化治理。2025年8月至10月,在區總工會、區檢察院的共同推動見證下,多個涉案快遞公司總部先后召開協商懇談會,快遞職工代表與總部企業代表就平臺算法、考核規則開展協商,分別簽訂覆蓋全網的平臺算法和勞動規則協議,平臺企業派費直達機制已全面覆蓋加盟商,同時提升了快遞員單件派費收入提現比例,惠及行業165萬余名勞動者。
【典型意義】
當前,快遞物流等新就業形態已成為覆蓋經濟社會各領域、影響億萬百姓工作生活的重要就業方式,但也隨之面臨算法不明、規則不暢等壁壘。本案直指新就業形態下算法規則這一最前沿、最直接的問題,檢察機關與工會組織協同發力,通過檢察公益訴訟與“一函兩書”的有機銜接,推動行政機關開展專項系統整治,督促企業圍繞核心算法源頭治理,并推動頭部平臺企業簽訂覆蓋全網的算法協議,將整改成果制度化、固定化。該案不僅實現了從末端維權到源頭治理、從一域整改到全網優化的跨越,更構建起數字時代檢工協作保障勞動者權益的新模式,探索出“個案推動+行業治理+制度構建”的系統性監督路徑,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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