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資深藝人曹西平突然離世的消息引發關注,除了公眾對其熒幕形象的懷念,他生前關于財產安排的表態更成為熱議焦點——他曾明確表示,財產不會留給手足,而是要留給一直陪伴照顧自己的干兒子。不過,法律層面的繼承規則卻讓這份心愿的落地并非易事。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曹西平一生未婚,無配偶、子女,依臺灣現行繼承法,其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缺失,第二順位的兄弟姊妹便成為法定繼承人。即便生前因手足未盡孝而疏遠,只要手足沒有虐待、侮辱被繼承人等明確的“喪失繼承權”事由,仍無法被完全排除在外。更關鍵的是,兄弟姊妹享有“特留分”,即應繼分的三分之一——哪怕曹西平立下遺囑將財產留給干兒子,四個兄弟仍可各自主張這部分權益,無法完全剝奪。
若曹西平未立遺囑,遺產將由兄弟四人平分,每人分得四分之一,生前心愿可能徹底落空。
這件事給不少單身人士敲響警鐘:隨著越來越多人選擇單身或無子女生活,及早規劃財產繼承、立下合法有效的遺囑至關重要。遺囑不僅能明確財產留給真正在意的人(如長期照顧自己的親友),還能指定執行人處理后事與資產分配,即便無法完全剔除不想繼承的法定繼承人,也比無遺囑更能貼近自身意愿,減少身后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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