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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6開平赤坎跨年系列活動期間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臨時禁飛的通告
各位市民朋友:
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3日期間,開平市赤坎鎮舉辦相關跨年活動。為確保活動期間安全有序和現場周邊低空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活動期間,禁止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在相關活動區域飛行。現通告如下:
一、管控時間: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3日。
二、管控區域:開平市赤坎鎮全域。
本通告所稱的“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飄物,主要包括沒有機載駕駛員操縱并自備飛行控制系統的無人機、飛艇、航空模型等無人駕駛航空器,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沒有自備飛行控制系統的航空模型、孔明燈等。
三、管控類型:嚴禁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實施未經批準的“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活動和孔明燈等低空飄浮物體放飛行為。“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時速小于200公里、雷達反射面積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
四、管控措施:在管控區域內,未經依法批準,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進行各類體育、娛樂、商業、勘測性飛行活動和施放氣球活動。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應當主動配合軍隊、民航、公安、體育、民政等部門,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擁有者、使用者的登記管理工作,同時嚴格遵守各項規定,杜絕違規飛行。
五、處置原則:對于違規飛行行為,公安機關將聯合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違規飛行行為違反《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相關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違規飛行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群眾生活中如有發現違反通告規定行為的,可撥打舉報電話110。
特此通告。
開平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31日
編輯:婷
一審:平
二審:艷
三審: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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