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喻言 馬嘉豪
近日,河北張家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59歲男子駕駛無牌無證的電動四輪車(俗稱“老頭樂”),在醉酒狀態下將一名過馬路的女士撞倒致死。
12月31日,封面新聞從受害者家屬處獲悉,目前,家屬與肇事方就賠償問題沒有達成一致,打算對肇事者提起訴訟。同時,家屬方還認為,事發路段交通設施缺失,將一并起訴交管部門。
張家口察北管委會回應,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涉事司機已被警方控制。該案也再次引發“老頭樂”需被規范管理的呼聲。
“老頭樂”司機酒駕肇事致人死亡
社交平臺上,多位網友發視頻悼念張家口女主持人常雪莉的離世。“常雪莉是個可好的人,性格特別好,太可惜了”。其好友在評論區透露,肇事車輛為一輛“老頭樂”。
據媒體報道,常雪莉在當地是一名資深的婚慶主持人,今年38歲,性格開朗、為人熱情,在婚慶圈內口碑極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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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雪莉主持視頻截圖
事發前,常雪莉還曾在社交賬號上發布自己的婚禮主持視頻。視頻中她身著一襲白裙,笑容燦爛地站在舞臺中央,語調溫柔而富有感染力,訴說著對生活的熱愛。
12月31日,封面新聞聯系上常雪莉的兒子小周,他告訴記者,事故發生在12月24日下午6點,“母親當時剛逛完街,準備回家被一輛‘老頭樂’撞倒。”
隨后,常雪梨被送往醫院治療。25日晚,因搶救無效身亡。
小周說,肇事司機是一名59歲的男性,事發時,正處于醉駕狀態,撞人后曾駕車逃離現場。
事發后,常雪梨的家屬與肇事方溝通后續處理事宜,但雙方并未達成一致。“在公安局他們表示不想賠償很多,所以我們打算提起訴訟。”小周還表示,事發地經常出現交通事故,但現場并未安裝有效交通信號燈,也沒有提示牌,“我們還決定起訴當地的交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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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12月正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圖為媒體公號發文截圖
封面新聞又致電察北管委會,工作人員證實,涉事司機已被警方控制。“肇事人是酒駕,事發時肇事逃逸,后來算是自首歸案。目前,肇事人已經被控制,案件正由公安機關進一步偵辦處理。”
張家口警方也向封面新聞表示,案件正在處理中,具體情況不便透露。
律師:“老頭樂”治理困局亟待破題
撞死常雪莉的“老頭樂”,在近年來已然成為引發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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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老頭樂”資料圖
“老頭樂”即老年代步車,是一種低速電動車,既不屬于機動車,也不屬于非機動車,長期游離于監管之外。這類車輛普遍無牌照、無保險、無統一生產標準,車身多為薄鐵皮拼接,缺乏防撞鋼梁、安全氣囊等基本安全配置。
更令人擔憂的是,駕駛“老頭樂”的多為老年人,未接受過正規駕駛培訓,不懂甚至漠視交通規則,闖紅燈、逆行、隨意變道等行為屢見不鮮。一旦發生事故,受害者往往面臨“維權無門”的困境。
對于“老頭樂”造成的交通事故,引出的傷害,重慶履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尹明沁認為,實質上凸顯出“老頭樂”在法律監管上的空白。
“目前全國缺乏統一規范,各地的管理也松緊不一,對‘老頭樂’屬性、上路資格、駕駛要求等均無明確規定,導致事故發生后維權與定性困難。”
尹明沁表示,由于“老頭樂”屬于非機動車,其肇事行為可能無法直接適用“交通肇事罪”,“是不是構成了‘故意傷害’或者‘過失致人死亡’,具體定性還需待主管部門調查。”
尹明沁還指出,無論刑事責任如何認定,民事侵權責任是明確的。因此,就“常雪莉事件”來說,她的家屬有權主張賠償。“值得注意的是,賠償范圍存在顯著的地域差異。例如在重慶,若最終定為非交通肇事罪的其他刑事罪名,家屬僅能獲賠喪葬費,無法主張死亡賠償金;而河北是否支持死亡賠償金,需依據本省高院的具體規定。”
尹明沁表示,“老頭樂”導致的交通事故,其實反映出新型交通工具治理滯后帶來的法律與社會挑戰,需要立法、司法機關以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行動,從源頭上解決掉“老頭樂”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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