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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序推進中考改革,落實“雙減”政策,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部分事項的通知》(晉教〔2025〕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太原市教育局印發《太原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調整事項實施方案》。
一、考試科目
1.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歷史、道德與法治、體育(統一測試環節),各科目分值保持不變,總分720分,用于畢業和升學。
2.歷史調整為開卷考試,與道德與法治同場合卷進行。
二、考查科目
1.考查科目包括生物學、地理兩科,分值各為100分,成績從高到低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其中A等占全市考生總數的25%,B等占40%,C等占30%,D等占5%。其成績計入綜合素質評價,用于畢業,在升學中參考使用。
2.生物學、地理采用分科、閉卷的方式進行考查,考查時間安排在初二第二學期末,由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牽頭,市教研科研中心組織命制試題、閱卷,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具體組織實施。
三、考核科目
1.考核科目包括信息科技、藝術、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生物學實驗操作。采取過程性與終結性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過程性考核占比50%,在綜合素質評價中記錄學生上課情況及學生過程性作業、報告、實踐成果等情況;終結性考核占比50%,信息科技為上機操作考試或紙筆測試,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為操作類考試,藝術為素質技能測評。綜合過程性考核與終結性考核結果,最終成績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現,計入綜合素質評價,用于畢業,在升學中參考使用。
2.信息科技、生物學實驗操作終結性考核安排在初二第二學期,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藝術終結性考核安排在初三第二學期。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由市教育現代化中心確定考核內容并組織安排,各學校具體實施;信息科技由市教研科研中心確定考核內容,市教育現代化中心發布并組織安排,各學校具體實施;藝術由各學校依據實際教學情況自行確定考核內容并組織實施。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市教育現代化中心統一安排,指導轄區內各學校具體實施。市縣兩級招生考試、電教裝備部門對學校實施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3.考核科目成績為“不合格”的學生,可參加補考,由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實施。
四、實施時間與過渡辦法
1.從2025年秋季學期升入初二年級的學生開始實施。2025年秋季學期升入初三年級的學生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實行考核,按本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執行,其他科目的考試要求和組織形式保持不變。
2.參加2026年中考的往屆生、外返生、休復學學生等特殊類型考生的生物學、地理兩科及信息科技、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由省統一命題,市組織實施,成績計入2026年中考總成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考試調整工作,周密部署、規范組織,確保各項調整事項落實到位,切實維護考試公平公正。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要組織實施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工作,市教研科研中心和市教育現代化中心要認真做好考查、考核科目相關工作。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強化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查、考核科目專項經費保障,確保考試調整工作有序推進、落地見效。
(二)加強教學管理。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方案,開齊開足規定課程,不得壓縮生物學、地理、信息科技、藝術、體育等課程的課時。要積極推進外語教學模式改革,重視學生外語聽說能力的培養。要健全以素質教育為導向的教學評價反饋機制,發揮考試結果對改進教學、促進發展的引導作用,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統籌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廣泛宣傳本次調整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和實施安排。要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做好政策培訓與解讀,主動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合理關切,營造支持改革、認同導向、注重成長的良好氛圍,增強社會對教育公平的信心。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方案中未調整的內容,仍執行《太原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并教辦〔2024〕3號)中的相關規定。
來源:太原教育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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