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縣以下事業單位,等級晉升是不少工作人員的職業追求,而培訓經歷往往是晉升的重要參考條件。可實際操作中,“培訓經歷認不準、不統一”的問題越來越突出:有人花大力氣參加了線上培訓,晉升時不被認可;有人在不同部門參加的同類培訓,有的算有效經歷,有的卻不算。這種認定亂象,不僅讓干部的培訓付出打了水漂,還打亂了晉升的公平節奏。其實,培訓經歷本是晉升的“加分項”,關鍵得把認定標準統一起來,讓每一份培訓付出都能被公正認可。
先說說培訓經歷對晉升的意義。縣以下事業單位多扎根基層,工作人員需要不斷更新知識、提升技能才能適配崗位需求。不管是專業技術崗的業務培訓,還是管理崗的能力提升班,都是干部成長的“加油站”。對單位來說,把培訓經歷納入晉升評價,能引導干部主動學習,提升隊伍整體素質。就像不少縣的教育、醫療系統,通過規范培訓認定,倒逼干部主動參與業務深造,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可一旦認定標準亂了套,這種正向引導作用就會大打折扣。
現實中,培訓經歷認定的“亂象”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最常見的是“認定標準不統一”。不同系統、不同單位各有各的規矩:有的單位只認線下集中培訓,線上課程一概不算;有的認可本系統組織的培訓,跨系統、社會機構組織的培訓就“不認賬”。比如鄉鎮農技站的工作人員,參加農業農村部門組織的種植技術培訓算有效經歷,可參加供銷社組織的同類培訓,晉升時就可能被駁回。還有的地方對培訓時長、內容的要求模糊,同樣是3天培訓,有的算完整經歷,有的卻因“內容關聯性不足”被否定。
再就是“證明材料要求亂”。有的單位只需要培訓結業證,有的卻要求同時提供簽到表、培訓筆記、考核成績單,少一樣都不行。基層干部吐槽:“幾年前的培訓筆記早就丟了,就因為缺這個,明明參加過的培訓就不算數,太不合理了。”更麻煩的是,不同部門的培訓檔案不互通,干部調動后,之前的培訓經歷需要重新找證明,稍有遺漏就可能“歸零”。比如有干部從鄉鎮衛生院調到縣疾控中心,之前參加的公共衛生培訓,因為檔案沒銜接好,晉升時需要重新補證明,折騰半天還未必能認定。
還有“特殊培訓認定缺位”。基層工作繁雜,不少干部會參加應急處置、鄉村振興、項目攻堅等臨時專項培訓,這些培訓針對性強、實用性高,卻因為不在“常規培訓清單”里,晉升時常常不被認可。比如疫情期間,很多基層醫護、社區服務人員參加了大量防疫知識、應急演練培訓,這些辛苦積累的培訓經歷,在晉升時卻被“一刀切”排除在外,讓不少干部感到寒心。
要解決這些問題,核心是把培訓經歷認定“標準化、規范化”。首先得建立統一的認定標準清單,明確哪些培訓算有效經歷、培訓時長和內容要求是什么。比如可以按崗位類型分類,專業技術崗重點認定與職稱相關的業務培訓,管理崗側重綜合能力培訓;同時明確線上、線下培訓的認定規則,只要是正規機構組織、內容貼合崗位需求的,都應同等認可。像山東一些縣那樣,出臺縣域統一的培訓認定細則,把培訓類型、時長、證明材料等一一列明,讓干部一目了然。
更關鍵的是打通培訓檔案“信息壁壘”。建立縣域統一的培訓檔案管理系統,把干部參加的各類培訓信息錄入系統,包括培訓時間、內容、考核結果等,實現不同部門、不同單位之間的信息共享。干部調動或晉升時,直接調取系統檔案即可,不用再反復補開證明。同時簡化證明材料要求,除了關鍵的結業證、考核結果,避免過度索要無關材料,減輕基層干部負擔。
還要完善特殊培訓的認定機制,把應急處置、重點任務相關的專項培訓納入有效經歷范圍。比如明確在鄉村振興、防疫防汛等工作中參加的專項培訓,只要有組織部門或主管部門的證明,都可作為晉升參考。同時加強監督檢查,對隨意否定有效培訓經歷、搞“雙重標準”的單位進行糾正,保障認定工作的公平公正。
說到底,培訓經歷認定是縣以下事業單位等級晉升的“基礎環節”,標準統一才能保證晉升公平。只有讓每一份培訓付出都被認可,讓主動學習的干部有奔頭,才能引導更多基層工作人員主動提升能力,讓縣以下事業單位的服務質量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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