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增值稅調整的新聞出來后,反響還挺大的!
根據官方口徑,2026年1月1日起,個人出售不夠兩年的住宅只須繳納全額3.18%的增值稅及附加(原來是5.3%)。
乍一聽,確實不錯!畢竟少了2.12%的稅啊!按照一套總價500萬的房子算,不滿2年出售的話,稅費可以少交10.6萬!確實是一筆不少的費用。
但是,消息出來后,更多人指出了問題的根本所在:我TM房子明明虧錢了,沒有增值,為啥還要交增值稅?
既然叫增值稅,不應該是增值了才交嗎?[擦汗]
是啊,這個聽起來像是個笑話的事情,它卻是真實的存在!
打個地方,我一位粉絲700萬買的天河某網紅盤,現在跌到只能賣400多萬了,起碼虧了200多到300萬了!
但是,因為拿證沒滿2年,所以現在賣房的話,還得交700×0.0318=22.26萬的增值稅。
你們不覺得很搞笑嗎?[破涕為笑]
這明顯沒有道理嘛!
所以,我覺得增值稅要么直接取消了,不要再收了!因為沒有理由收啊!
要么呢,你就改個名字嘛!改個稅名嘛![微笑]
你們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其他多的我就不說了,二娃有建2個房價監控群,一個400多人了,一個200多人,想進群的添加好友,我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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