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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新中國第一個“少年犯合議庭”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成立,由此開啟了我國少年司法制度的先河,創造性地提出了“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在全國首創了法庭教育、社會調查、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等十余項工作機制。
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到長寧法院調研并強調,要持續做深做實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推動司法保護全面融入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的保護體系。今年發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也對加強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提出了專門要求。自未成年人保護法確立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六大保護體系以來,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在未成年人保護大格局中應當依法履職、積極作為,是新時代對未成年人審判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
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面臨前所未有的復雜性
一方面,傳統問題依然突出。部分家庭監護嚴重缺失,父母教育方式不當,導致未成年人成長環境惡化;學校法治教育形式化,難以觸及學生心靈深處;社區保護網絡存在漏洞,對困境兒童的發現和救助機制不夠靈敏。另一方面,新型挑戰接踵而至。網絡空間不良信息缺乏有效分級分類,短視頻平臺內容失范,未成年人因網絡遭受侵害、被誘導實施違法犯罪的現象時有發生;新領域的未成年人保護案件日益增多,對司法專業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和權益受侵害案件呈現出傳統風險與新型隱患并存、個體問題與系統缺陷交織的復雜態勢。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絕不能止步于審理好案子,更必須致力于解決好問題。
新時代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要求司法保護應當積極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筑牢法治屏障。大量案例表明,問題少年背后往往是問題家庭、問題環境,單純地懲處治標不治本。因此,司法保護必須實現從“辦理一個案件”向“治理一片領域”的擴展,推動司法職能向前端防范延伸、向綜合保護拓展。
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法治防線
我們應當以司法保護為樞紐,通過制度化的協作機制,通過構建“司法﹢”未成年人融合保護體系,將司法的專業性、權威性輻射至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各個保護領域,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這既是對六大保護體系的深化落實,也是司法職能在現代社會治理中的創新發展。
“司法﹢”不是簡單疊加,而是結構性的深度融合。“司法﹢”體系要求司法將保護鏈條向前延伸、向后拓展,實現與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保護的系統化銜接。例如,通過社會調查與家庭保護對接,司法建議與網絡保護聯動,聯席會議與政府保護協同,推動形成機制聯動、資源整合、功能互補的系統格局,實現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提質增效。
“司法﹢”不是單向輸出,而是體系性的雙向賦能。這一體系既是司法職能向社會的延伸,通過法治副校長、司法建議等方式輸出司法智慧和法治力量;同時也是社會資源向司法程序的導入——借力社會專業智慧補強審判在特定領域的專業短板。這種雙向流動有效提升了法院糾紛解決的專業性和司法公信力,構建了司法與社會支持相輔相成的新場景。
“司法﹢”不是零散舉措,而是全局性的系統構建。“司法﹢”體系著眼于建立常態化、規范化的長效機制,通過制度設計將融合保護理念轉化為可持續的工作模式。這要求我們推動建立穩定的社會支持體系,完善專業介入、效果評估等配套機制,確保“司法﹢”不是停留在紙面的口號,而是能夠持續運轉、不斷優化的制度化安排,為未成年人保護提供穩定可靠的制度保障。
努力實現未成年人權益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保障
第一,深化“司法﹢家庭”銜接。將司法干預與家庭修復相結合,積極構建“司法﹢家庭”立體保護網絡,從懲治犯罪的“治已病”,前移至修復家庭的“治未病”。一是強化社會調查與判后家庭功能修復。通過指派法官助理擔任調查員開展社會調查并引入心理學專家,全面剖析未成年人成長經歷與家庭監護狀況,為精準量刑、個性化矯治提供依據。判后依托社會調查報告聯合司法所、家庭教育機構開展親職教育、心理疏導與技能培訓,促進推動問題家庭功能修復。二是完善家庭教育指導體系。長寧法院以全國首創的“為孩子父母學校”為主體,依托“心暢寧”云端平臺以及社區法官工作室、未保站等基層觸點,構建覆蓋全區的家庭教育促進網絡。三是推動涉未成年人家事矛盾化解。針對離異家庭子女撫育難題,打造“一三五”工作矩陣:專設探望場所“青梓薈”,組建司法、社會、親屬三支監督隊伍,健全審執銜接、在線履行、“家中心”延伸服務等五項機制,全面呵護離異家庭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實現司法保護與家庭治理的深度融合。
第二,拓展“司法﹢學校”協同。主動將司法資源融入校園治理,通過“請進來﹢走出去”雙向機制,推動法治教育從單向灌輸向主動參與升級。長寧法院一方面,打造“法治夏令營”“公眾開放日”“全英文法治課堂”等品牌項目,邀請中外學生沉浸式體驗司法文化,近3000名未成年人在模擬法庭等活動、知識競賽中深化法治意識。創新設立“菁菁議事廳”,搭建未成年人參與立法的直通車,推動少年金點子寫入新修正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實現“少年智慧”與“法治實踐”有機融合。在最高人民法院“送給孩子一束法治的光”未成年人普法活動(第六場)中,作為活動承辦方之一,以“孩子的建言獻策網絡安全聽我說”為主題,開展了豐富多彩的普法活動,在孩子們心中種下了法治的種子。另一方面,充分發揮法治副校長職能,以“開學第一課”“大思政課”等為載體,深入校園開展常態化校園普法法治宣講與安全指導,系好未成年人法治信仰“第一粒扣子”。實踐中,學生主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等案例,生動印證了法治知識已轉化為未成年人自我保護的實際行動。司法與學校的深度融合,使法律從抽象條文內化為未成年人的行為自覺與價值認同,讓法治意識成為陪伴孩子一生的精神底色。
第三,優化“司法﹢社會”聯動。通過積極構建多元共治的“司法﹢社會”體系,引入社會專業力量、完善社會支持體系,全面增強未成年人保護的專業性和科學性。一是聚焦社會新興業態治理。長寧法院針對電競酒店、點播影院等新興場所監管盲區及違規招用未成年人等問題,主動發送司法建議十余份,以督促行業整改落實,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示范效果。二是推動社會基層糾紛及時化解,切實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三是完善社會支持體系。長寧法院積極引入社會觀護員、心理咨詢師、家事調解員等專業力量深度參與司法過程,構建起專業支撐、多元協同的社會支持體系。
第四,強化“司法﹢網絡”共治。隨著數字化進程加速,網絡空間已成為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防治的新場域,長寧法院堅持懲防并舉、懲教結合,推動實現三個轉變:一是從個案裁判向類案治理轉變,針對平臺內容審核漏洞精準制發司法建議,壓實企業主體責任。二是從單一治理向協同治理轉變,聯合網信、公安、教育等部門建立常態化協作機制,通過聯席會議、司法協作工作站實現線索互通、聯動處置。三是從事后懲治向事前預防轉變,通過發布審判白皮書、警示案例、開展網絡素養教育,筑牢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防線,為未成年人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第五,健全“司法﹢政府”協作。一是織密正向保護網絡。長寧法院聯合區政法單位、委辦局及街鎮,建立未成年人保護聯動機制,系統整合資源,協同開展法律援助、社會調查、心理疏導及困境兒童救助等工作。二是筑牢反向預防屏障。長寧法院聯合區檢察院、公安分局等9部門會簽從業禁止制度文件,嚴把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入口關,以司法剛性筑牢防護墻。三是聚焦困境兒童精準保障,進一步推動構建涵蓋生活、教育、醫療的全方位保護體系,全面提升困境兒童保護的精準性、系統性與可持續性,切實保障兒童長遠權益。
未成年人審判是向陽而生的光榮事業,關乎億萬家庭的幸福安寧,關乎國家民族的長遠發展。我們將始終秉承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在拓展協作廣度、挖掘保護深度、提升服務精度上持續用力,努力推動六大保護協同聯動,家庭教育指導走深走實、校園普法浸潤人心、社會力量聚力增效、網絡治理常態長效、政府保障有效覆蓋,為中國特色現代少年司法制度貢獻更多智慧。
來源:人民法院報·2版
作者:徐世亮(作者系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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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編輯: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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