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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楔子
再過一天就2026年了,辛苦工作了一年,每個打工人最關心的莫過于“年終獎”了。而我最近看到的一個關于設計院的新聞,卻讓人有點“哭笑不得”。
說的是有廣東一家設計院,去年的年終獎剛發(fā),但是要分10年發(fā)放。如果中途離職,年終獎就沒了。
我真不知道這份年終獎有多大,居然還能分成10年發(fā)。就不知道10年后,這家設計院還在不在!
今天這篇文章,我就想聊聊:年終獎分10年兌付,設計院這種做法到底有什么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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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法律層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規(guī)定,年終獎屬于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應該按照“約定優(yōu)先、公平合理”原則來執(zhí)行。
如果這家設計院的《薪酬管理制度》《勞動合同》或《績效考核辦法》中明確規(guī)定
年終獎需分10年兌付,那員工們也沒什么可以抱怨的,因為這種做法符合法律規(guī)定,屬于企業(yè)自主管理權的行使。
但如果這是設計院臨時起意,那自然是不合法的。從截圖表達出來的情緒來看,員工事前應該是不知情,所以有些義憤填膺。
但話說回來,即使有合同約定,設計院也需確保分期發(fā)放的及時性。若以“分10年”為名長期拖欠,則可能構成《勞動法》第五十條禁止的“無故拖欠勞動報酬”,需承擔法律責任,比如如支付賠償金等。更不要說,中途離職獎金就不發(fā)了!
但最后一切還都得按照勞動合同來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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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行業(yè)特性
近10年,設計行業(yè)拖欠設計費的現(xiàn)象非常嚴重。不管是業(yè)主拖欠設計院,還是設計院拖欠分包單位,亦或者是拖欠基層設計師,時有發(fā)生,而且這種現(xiàn)象還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一方面是由于行業(yè)下行導致的,項目周期越來越長、回款越來越慢。設計院老板為了自身安全考慮,將給基層員工的設計費和企業(yè)回款掛鉤,其實是一種轉嫁風險的做法。
年景不好的時候,就要求基層員工與企業(yè)共擔風險;而效益好的時候,員工拿的還是“死工資”,根本就沒有享受到“紅利”,這多少有些“雙標”吧!
設計院的核心資產,其實是人。如果沒有技術人員,其他的固定資產毫無意義。即使老板你有項目資源,最后還是得靠人來消化項目。如果沒有這些員工,資源轉化也挺費勁!
所以與其分10年兌付獎金,還不如痛痛快快的“說到做到”。人心都是肉張的,一次合作不愉快,還希望通過壓著“獎金”就能讓人服軟,大概率是對人性沒有了解吧。
核心團隊的穩(wěn)定只關乎兩件事:錢有沒有給到位?心有沒有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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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人為什么受尊重?
人活著,是不是為了錢?
我想這個問題,很多人脫口而出的答案是:非也。
但現(xiàn)實生活中,我們身邊的很多人窮其一生,都是在追求錢。
有了錢,就能得到尊重嗎?
我想這個問題,很多人也會認為:不是!
但為什么現(xiàn)實生活中,很多人有了錢,就開始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得到了別人尊重呢?
歸根到底:是這些年一味追求經(jīng)濟,大家放松了精神文明的追求。什么才是值得別人尊重的”做法”,難道是年終獎分10年給員工兌現(xiàn)嗎?
2017年的時候我就寫過一篇文章,叫做《》,我想和大家一起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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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結束語
這幾年建筑行業(yè)下行趨勢明顯,設計院的騷操作也是層出不窮。我其實已經(jīng)寫過不少了,就是沒想到居然還會出現(xiàn)“年終獎分10年兌付”的事情!
如果這家設計院能拿出相關依據(jù),我敬你是條“漢子”。這樣的企業(yè),應該是門庭若市,基業(yè)長青。
如果只是“降本增效”的權宜之計,那我奉勸這家企業(yè)還是另想辦法吧。這樣的做法,禁不起網(wǎng)絡的“晾曬”,最后只能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最后,請欠款的業(yè)主方、總包方盡快“清賬”,不然基層員工的這點微薄工資,都快變成“退休金”了,你們的項目還有誰會“上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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