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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揚州市環境監測與氣象部門會商研判,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及區域傳輸影響,我市空氣質量將達到中—重度污染水平。自12月26日20時起,我市啟動了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根據《揚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5年修訂稿)》(揚府辦函〔2025〕6號)規定,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應嚴格落實應急響應減排措施,工地應停止土石方作業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全市有關企業和單位按照應急預案要求認真落實減排措施,有效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減緩空氣污染。但是在檢查過程中也發現個別企業和施工工地未嚴格落實應急減排管控措施,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及時進行了查處。相關典型案例現予以公開發布。
案例一
2025年12月27日,儀征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揚州市某印務有限公司開展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在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7臺印刷機正在生產,未落實該公司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應急減排措施中的“7臺印刷機停產4臺”要求,涉嫌在特殊時段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停止或限制排放污染物,擬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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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機器正在運行
案例二
2025年12月27日,儀征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項目工地內有1臺挖掘機正在進行土石方作業,平整路面石子,涉嫌未落實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管控要求,擬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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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機正在進行土石方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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