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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的一粒灰塵壓到老百姓身上就是一座山,更何況是沙塵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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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漢武帝時期到底加了多少稅,就得先看看漢武帝時期有哪些稅種。
漢武帝時期,漢朝中央帝國常規的賦稅收入主要分為田賦、人頭稅、財產稅。
武帝時期的田賦沒有增加過,仍舊沿用了漢景帝時期的三十稅一,即約3.33%的稅率,理論上還是延續了“輕徭薄賦”的傳統。不得不感嘆,文帝時期的免稅政策一去不復返了。
武帝時期的人頭稅分為算賦和口賦。
算賦是針對15至56歲的成年男女收稅,每年繳納120錢,商人及奴婢需加倍,繳納240錢。如果女子成年(15-30歲)不出嫁,就要加倍收取,最高能收到600錢,也就是說嫁的越晚收的越多。所以很多人家為了省這筆錢都早早的把閨女嫁出去。算賦沒有加征的記錄,和田賦一樣保持常態征收。
口賦是針對7至14歲的未成年人征收,每年繳納20錢。后來武帝為了應對軍事支出,將口賦起征年齡從7歲提前至3歲,并額外加征3錢,使總額達到23錢。這算是加稅了,這些加稅看起來不多,但對普通農民家庭卻是一筆不小的支出。
財產稅,也就是貲賦,包括田、宅、車、馬、牛、奴婢等全部家產,漢初常規稅率約為1.2%。漢武帝時期為籌軍費,一度將稅率大幅提升至6%,這是一個幅度不小的加稅。
漢武帝致力于開邊,常規的田賦、人頭稅、財產稅不足以應對龐大的軍事開支,而且漢武帝并沒有加征田賦和算賦,加征的口賦、財產稅必然不夠用,所以漢武帝要另辟蹊徑,開辟新的稅種。
首先就是算緡錢,針對商人和手工業者的流動資產征稅。商人:每2000錢資產納稅120錢(即一算),稅率6%。手工業者:每4000錢資產納稅120錢,稅率3%。
為了打擊大商人偷稅漏稅,漢武帝還創造了“告緡令”,鼓勵告發,瞞報者財產沒收,告發者可獲沒收財產的一半。
這個稅收政策確實給漢武帝帶來了豐厚的回報,商人畢竟比農民有錢多了,但這個措施也造成了大量商人破產。
其次是算舟車,也就是舟車稅,非商用車:每輛每年120錢。商用車:每輛每年240錢。船:身長五丈以上的船只,每艘每年120錢。
漢代有車有船的還是那些富貴人家和大商人,這又從他們身上扒了一層皮。
以上這些稅種,從普通老百姓身上征收的也就是田賦(未加稅)、算賦(未加稅)、口賦(加稅)、貲賦(加稅),口賦和貲賦加稅肯定對老百姓造成了一定影響,但遠不至于沉重。
對于大商人加征的算緡錢和告緡令,確實算是對商人的一種掠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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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加征了算緡錢,也不能應付龐大的軍費開支,衛青霍去病動不動就率十萬大軍出征,這點錢夠干啥的,所以武帝在稅收之外又進行了創新。
首先是鹽鐵酒的專賣政策,是人就得吃鹽,是農民就得鐵器種田,家境稍好點的就想喝酒,以前不像現在飲料品種豐富,只有茶和酒,而酒喝了酒會上癮,是大額消耗品。
鹽鐵酒的專賣,為漢武帝帶來了豐沛的現金流,可以應付巨額軍費開支。但專賣就有了一個壞處,那就是隨意定價,鹽鐵酒稍微漲點,普通老百姓可能感覺不出來啥,但基數大了就是不小的一筆錢。但也禁不住不斷漲價,漲多了老百姓就感覺出壓力了。
其次是貨幣改革,漢武帝將鑄幣權收歸中央,廢除了諸侯王國和地方的鑄幣權,而且還創制了五銖錢、白金幣和鹿幣,通過金融手段從民間掠奪財富。但這對普通老百姓影響也不大,畢竟白金幣和鹿幣面額太大,普通老百姓一輩子也掙不了這些錢,這兩個幣種更多的是從富人身上榨取財富。
再者是均輸平準政策,國家直接參與商業運營,通過跨地區調配物資(均輸)和首都平抑物價(平準)來獲利,這就是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自然獲利頗豐。
即使漢武帝創新了很多撈錢手段,但錢還是不夠花的,沒辦法,打仗太費錢了,漢武帝又把目光對準了諸侯王和功臣集團,這些人手底下有地有奴仆,有的是錢,比商人可富多了。
故而漢武帝通過酎金成色不足、貢奉太常的酒太酸、肉太澀等等借口,剝奪了很多諸侯王和功侯的爵位土地,這算是對頂層權貴的一次“打劫”,諸侯王和功侯名下的土地、人口被釋放出來后,就成了中央政府的穩定稅源。
漢武帝為了支持他的開邊計劃,無差別的從國內各色人等(官、商、民)身上榨取財富,相對而言,漢武帝對普通老百姓還是比較友好的,沒有使勁從他們身上薅羊毛,漢武帝還是著重從大商人、大地主、權貴集團身上搜刮財富。
但社會是互相聯系的一個整體,不是獨立分割的,漢武帝從大商人、大地主、權貴集團身上榨取的油水,最終還是會轉嫁到普通老百姓身上。
大商人、大地主、權貴集團畢竟是資源占有者,他們有權有勢有錢,為了彌補自身的損失,就不斷兼并農民的唯一資產--土地,到最后還是老百姓承受了大多數加征。
漢武帝的設想最終還是走了樣,他不想動農民的基本盤,但牽一發而動全身,他最后還是動了農民的基本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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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除了要承擔賦稅加征的轉移外,還要承擔另一項巨額負擔,那就是兵役和勞役。
打仗不但需要錢,還需要人,戰爭就是人口粉碎機,要消耗大量人口,而這些消失的人口,絕大多數還是老百姓。
漢武帝時期實行義務兵役制,男子23歲起,在本郡服兵役1年,然后再到京師(衛士)或邊疆(戍卒)服役1年,這是對匈奴作戰和戍守邊疆的主要兵源。
漢武帝打仗太猛了,義務兵不夠用了,就創新了募兵(國家出錢募兵)、刑徒兵(赦免囚犯、惡少從軍)和強制征發(七科謫:有罪的官吏、逃亡者、贅婿、商人、曾有市籍者、父母有市籍者、祖父母有市籍者)。
源源不斷的青壯年被送上了戰場,然后都變成了累累白骨,埋骨他鄉。
每位成年男子除服兵役外,每年還需在本郡縣服一個月的無償勞役(更卒),從事修路、筑城、治河、運輸等工程。戰爭期間還有額外征調,從事轉漕,也就是為前線運輸糧草,筑城戍守,在河西、朔方等地新建城池、要塞。
勞役的規模要遠大于士兵的規模,從各地運送糧草到北方大漠,無數更夫在路途中倒斃,其損失不亞于戰爭造成的傷亡。
漢武帝幾場大戰打下來,導致“海內虛耗,戶口減半”,“戶口減半”這四個字只是冷冰冰的四個字,可在當時,是無數的家庭家破人亡。
漢武帝時期的普通老百姓,要承擔漢武帝的直接加稅,承擔大商人大地主權貴階層的賦稅轉移,承擔超額兵役和勞役,可以說是背在身上的“三座大山”。
時代的一粒灰塵壓到老百姓身上就是一座山,更何況是三座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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