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獨居老人去世,留下 300 萬房產,老人妹妹高高興興去繼承,卻被潑了一盆冷水!原來,老人生前竟然留下一份遺贈撫養協議,說將房子贈與一直照顧他的水果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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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馬某,已年過八旬,身體虛弱,獨居一間房子。他的妻子已經去世多年,獨生子又不幸患上精神疾病,也早已離世。這樣的境況讓老人深感孤獨和寂寞。
老人反復向自己的妹妹求助,希望她能來照料他年邁體弱的晚年生活。然而,妹妹卻以自己遠嫁、家庭瑣事和照料廣場舞等理由拒絕了他的請求。這讓老人感到心寒和傷心。
在絕望之際,老人結識了小區內一位名叫小林的水果攤販。小林聽聞老人的悲慘遭遇后,經常上門探望,攙扶老人外出,還送來心意和照顧。
老人對小林一家的善意感激不盡,將他們視為自己的親人。
看到老人孤零零地一個人,小林主動提出收留老人,并細心照料老人的生活起居。老人非常感激,所以表示愿意將價值三百萬的房產和積蓄遺贈給小林一家,以表達感謝之情。
小林起初拒絕了這份禮物,但老人堅持不肯,因為他的獨生子已經去世了,妹妹也不關心他,遺產最終只會被外甥女們拿走。
于是,雙方簽署了交托撫養協議,并前往公證處進行公證,以確保老人的意愿被切實履行。
自此,小林一家愛心服侍老人的生活,一起度過每一天,相依為命,老人也終于享受到了天倫之樂。
2021年12月,老人馬某去世了。他的妹妹和外甥女們聽到這個消息后,來清點遺產,才發現老人名下的所有財產都被遺贈給了小林。她們大感意外,開始質疑當初老人簽署協議時是否有清醒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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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堅決聲稱,遺贈撫養協議是在2017年8月簽署的,并且老人當時頭腦清晰。而且,他們還在2019年3月特意將協議帶去公證處進行公證,這充分證明了老人的真實、合法和有效的意愿表示。
然而,老人的妹妹仍然不接受,聲稱老人在2017年之前就出現了認知障礙,并且在2021年5月法院宣判他無民事行為能力,因此他簽署的任何協議都應被視為無效。
于是,兩人為了爭奪遺產歸屬一事在法庭上展開了對決。
通過對案件進行調查和審判,法院判定,盡管老人在晚年被確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這并不能證明他在2017年簽署遺贈撫養協議時頭腦不清。
該協議不僅經過公證處的公證,而且符合老人的真實意愿。因此,法院判決小林擁有老人全部遺產的所有權。
這個案件的結果在網絡上引發了廣泛的討論。一些人認為老人的妹妹缺乏人道主義,不愿照料身心俱虛的弟弟和患病的兒子,批評她冷漠無情。
另一些人則批評小林利用法律漏洞以不當的方式霸占他人的財產。
其實,起案件的核心在于尊重老人的意愿。老人深感親情的冷淡,而小林一家對他真心實意,他希望回報他們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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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老人完全自主地選擇將財產贈予小林,這是真情流露的體現,也是合法合理的決定。我認為法院判決公正,維護了老人的權益,值得贊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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