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責任具體到人,讓每一個“沾泥帶水”者都受到應有懲處
據澎湃新聞報道,近日,湖北孝昌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發布的文章披露,針對國企“近親繁殖”突出問題,孝昌縣國資局對6家縣屬國有企業338名干部職工開展全覆蓋排查,共排查出問題線索6條。
公開報道顯示,今年以來,全國多地相繼釋放整治“近親繁殖”問題的信號。如湖北日報報道,11月底,黃岡黃州區南湖街道傳達學習了《關于開展體制內“近親繁殖”等三個問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5月底,隨縣紀委在縣財政局主持召開“國企近親繁殖專項治理”督辦會。不止湖北,內蒙古已有多家單位就整治“近親繁殖”作出部署。黑龍江省農墾管理干部學院紀委也發布了《關于嚴防體制內“近親繁殖”問題線索的舉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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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圖據圖蟲創意
所謂“近親繁殖”,是指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違反有關規定,招聘或者安排近親屬到所屬單位工作。多地向“近親繁殖”問題開刀,刀刃向內,可見整治決心。推動“人情崗”“世襲崗”整治,不斷壓縮“近親繁殖”空間,清查親屬裙帶關系、違規任用問題,其實并非今年的新動向,而是國家和地方三令五申,持續推進的系統性人事監管治理舉措。
領導干部違規進人,容易導致單位風氣敗壞、腐敗滋生。“近親繁殖”可能導致“任人唯賢”變成“任人唯親”,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逆淘汰現象。人才選拔任用,如果只看家世背景,誰跟自己親近就用誰,表面按規矩辦實則按親屬畫像搞“私人訂制”,這對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都會帶來負面影響。破壞公平競爭機制,長此以往,還會致使人才流失和企業競爭力、活力下降。
不管是黨紀國法還是國企人員聘用,都有明確細致的規定。脫離法定程序搞內定操作,輕則違紀違規;若涉用人腐敗或因之導致國資流失,則已觸犯法律紅線。
因此,整治“近親繁殖”問題,必須堅持糾處并舉。不能僅停留在自查自糾,還須強化問責、從嚴懲處。每一個被拔出的“蘿卜”,都有明確對應的“坑”,將責任具體到人,讓每一個“沾泥帶水”者都受到應有懲處。
還要推動監督由“事后發現”向“事前預防”轉變,加大隨機抽查評估力度,形成國企等單位人事管理全鏈條、無盲區的監督評估長效機制,確保用人公開、公平、公正。暢通舉報渠道,確保所有環節公開透明。推動公眾舉報、媒體監督、司法懲處相結合,建立常態化全鏈條監管體系。只有打消違規用人能僥幸免責的心理,才能消除黑箱操作,使招聘用人公開運作于陽光之下。
紅星新聞評論員 李曉亮
編輯 汪垠濤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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