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2月23日,韓國總統李在明在釜山海洋水產部臨時辦公樓聽取工作匯報時,公開要求韓國海洋警察廳加大執法力度,重點打擊中國漁船在所謂“韓國專屬經濟區”內的非法捕撈活動,指示將處置方式由驅逐、阻攔升級為“盡量抓捕” ,還要求大幅提高被扣押漁船的擔保金標準。而就在前幾天,韓國外交部還表示將推進李在明于明年早些時候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李在明在此時的強硬表態,顯得十分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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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表面上看,李在明針對的是“非法捕撈”問題,韓國方面長期認為中國部分漁船在黃海海域存在越界作業,且執法時遭拒捕和對抗。但從更大背景看,這一問題并非孤立。中韓在黃海海域劃界長期未最終解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專屬經濟區可延伸至200海里,而黃海整體寬度不足300海里,中韓主張出現重疊,中方堅持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韓方主張等距劃分,形成大面積爭議海域。
為避免摩擦升級,2001年中韓簽署《中韓漁業協定》并設立暫定措施水域,以機制化管理漁業活動,在劃界問題未解時為雙方漁民提供穩定預期,為執法部門留出協商空間。在此機制下,中韓以共同管理、協商執法為主,并非簡單的“誰抓誰”關系。中國外交部也多次表明,在暫定措施水域內中方企業建設漁業養殖設施不違反協定,雙方可通過對話溝通。所以,李在明此次“盡量抓捕”、大幅提高擔保金等要求,是對既有管理模式的加壓。
不過,這并不意味著韓國對華政策實質性轉向。首先,表態發生在韓國國內政治敏感階段,此前韓國海洋水產部高層因腐敗陷入輿論風波,公眾質疑海洋監管和執法效能,“非法捕撈”成為情緒宣泄口,李在明此舉有對內安撫和表態意味。其次,李在明上任以來對華關系總體謹慎務實,未在臺灣等核心議題制造摩擦,持續推動經貿和人文交流恢復,即將進行的訪華行程被視為任內對華關系關鍵節點,此時主動制造對抗不符合其外交邏輯。最后,從執行層面看,李在明雖表態強硬,但真正落地受法律、執法風險和外交考量制約,黃海海域復雜性使任何激進行動都可能引發更大摩擦,韓方不會沒有顧慮。
綜合來看,李在明在訪華前夕對中國漁船非法捕撈問題的強硬表態,更像是多重壓力下的策略性操作,而非對華政策根本轉向。一方面要回應國內輿論,對監管問題表態;另一方面要在美日等外部力量前展示“主權立場”,同時也未放棄推動中韓關系向穩。
對中方而言,保持冷靜與定力至關重要。黃海問題復雜且長期存在,不應放大一時言辭或動作。中方立場清晰,通過對話協商管控分歧,通過機制避免沖突,通過合作鞏固大局。中韓是近鄰和利益深度交織的伙伴,漁業問題可談,海上分歧可管控,但前提是雙方不越線,不被短期政治操作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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