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里,部分城市開始做取消公攤的試點工作,而有些城市直接宣布從2025年就直接取消公攤了。
因此,作為業主們在知道公攤面積試點取消后,接下來呼聲最高的就是物業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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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公攤,真的來了!
大家在買房的時候,售樓員總是說房本面積和得房面積。
房本面積里是含有電梯、樓道這些公共空間,大家得均攤面積,開發商就把它們算在總面積里,然后按照這個總面積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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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得房面積,就是指套內面積,這只是自己能使用的。
最后的結果就是,拿到房本后會發現能用的面積比說好的要小一截,剩下那一大截是“公攤”。
要知道,公攤面積所占比例一般是在10%到27%:
1)普通住宅公攤面積比例通常在7%-20%左右。
2)7層以下住宅,公攤率一般在7%-12%。
3)7-11層住宅,公攤率通常為10%-16%。
4)12-33層住宅,公攤率多在14%-24%。
5)商業樓的公攤面積比例較高,可能達到20%-50%。
在買房時大家一直存在疑問:就是不能用,為什么還要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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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好了,在2024年12月12日,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衡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全市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通知》。明確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陽市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筑面積計價。
2024年12月17日,河北省張家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關于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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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提出,落實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關政策,取消商品房銷售價格限價機制。鼓勵實行“現房銷售”,逐步推進“取消公攤”。
此外,安徽合肥、廣東肇慶、湖南湘潭等地也相繼發布了相關政策,提及“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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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在2024年里,有越來越多的城市,開始對公攤面積出手了。
從這些官宣消息就能看出來,“公攤面積”或將在近幾年內,從樓市中徹底消失。
隨著公攤面積慢慢取消,對于購買人來說,事情還沒完,還得交物業費。
二、物業為何成為爭議點?
對于小區來說,最初是沒有物業的,是由社區統一管理的。
后期,隨著經濟發展,新房子越蓋越多,社區管理的事情也就越來越多,物業就開始接手管理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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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本身的定性是服務小區業主的,也就是說是小區業主共同花錢請來負責維護小區的,負責像打掃衛生、修路燈、看看門禁.....
這原本是件好事,因為小區有專業服務人員來管理,業主住著也舒心,但現實是事情沒有往理想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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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們發現,自己交了錢請來的物業不是服務業主的,而是來管理業主。
小區的主人由業主變成了物業,這樣的變化是讓所有業主都接受不了的。
這就引來了越來越多的不滿,大家覺得自己花的錢沒花對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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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攤面積一樣,慢慢大家討論多了,都在想一個問題:物業費能不能也像公攤面積一樣,改一改?
有沒有別的辦法,直接取消物業費,或是少交物業費,還是由社區的統一管理,甚至是業主自治小區,不用交這么多冤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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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少國家,是沒有“物業”這種行業的,居民自己負責自己家門口,只有特別大的問題由社區處理。
有人就覺得,或者我們的物業,可以慢慢朝著自管的方向發展。
三、物業到底該不該留?
雖然有業主提出取消物業,但這個事并不想象中那么簡單的,喊“取消物業”,目前來說,還是不靠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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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取消了物業后,小區就沒人看門、掃垃圾,小區就有可能變成“三不管地帶”。
1)外來人員隨便進,丟東西都沒地方找。
2)樓道里堆滿雜物,著火了都跑不出去。
3)綠化變成“雜草堆”,停車位被隨便占。
2025年西安有個老小區,物業撤走后,不到半年的時間,小區里的健身器材全被偷了,垃圾堵了單元門,最后還是業主湊錢請了個保潔,才算勉強能住。
相信說有人,可以業主自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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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能做到業主自治將小區管理好的是極個別的現象,大多數小區都是做不到的,畢竟沒有利益的事,誰愿意來做呢?
所以說,作為業主來講,其實并不是說不需要物業,而是反對那份與服務質量嚴重不符的“天價”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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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不在于“留不留”,而在“怎么管”。
業主交了物業費后,將小區管理的井井有條,怎么可能不受歡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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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業主來說,對于物業的要求真不高:
1)一分價錢,一分貨: 收費很正常,但提供與之匹配的服務標準。
2)賬目清晰,公開透明: 業主有權知道,交上去的錢流向了哪里。
3)擺正位置,服務為本: 請記住,物業是業主聘請的“服務員”,不是來管理業主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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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渴望的就是一場 “公平交易”,交上去的物業費用,換回物業公司明明白白的服務。
誰也不能預測到“物業費”會不會變成下一個“公攤面積”,但可以肯定的是,大家已經開始關注這些本來習以為常的事,也許某天,就真的迎來新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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