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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書鋪拾光
“當權力失去了敬畏,制服也就失去了溫度。”
就在今天,福建警方通報了那個被城管“沖撞”后倒地的老人的最新情況:
老人經搶救無效已經去世了。
根據調查通報描述,城管先是與老人發生了口角爭執,隨后城管一把撞翻了老人,老人倒地不起,經搶救無效死亡。
老人去世后,城管隨即也被拘留,他涉嫌故意傷害他人,一旦被做實,等待他的將是牢獄之災。
這本是一件可以協商友好解決的事,卻因城管的一時沖動釀成大錯,他的遭遇無人同情!
網友唯一共情的是城管局的那一句回應:“他是臨時工”。
一條生命,兩個家庭破碎,我們又要陷入“臨時工背鍋”的老套路里嗎?

這件事發生在12月20日上午,福建福安市陽頭市場三角坪。
雖然警方通報用詞十分精準并且嚴謹,說是“發生口角,城管用身體沖撞”,但看過視頻的網友們應該都知道,那一下,絕不是簡單的沖撞!
被撞的老人,今年70多歲,名叫吳某富,她因擺攤與城管發生了爭執,過程中出言罵了城管幾句!
撞人的城管,名叫鄭某亮,發生爭執時,他本來已經離開了,但是老人一直在背后喋喋不休,甚至還從臺階上下來,大有一副“你奈我何”的態勢!
老人是如何罵城管的,我們不得而知。
總之城管很生氣,本來他已經走遠了,突然又轉過身,沖了上來,強大的沖撞,把老人撞到!
老人沒做有半點防備,她或許從來沒想過,城管會打她,她都半截入土了,城管還是年輕人,應該要“尊老愛幼”。
老人被撞到時,后腦勺著地,倒地以后痛苦哼了幾下,直接暈倒了過去!
這這一倒便再也沒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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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代價太沉重了。
撞人的城管被證實了是單位的聘用人員,也就是我們通俗的說“臨時工”!
關于這件事,我想說三點:
第一,城管的甩鍋激怒“打工人”。現在不管是體制內還是臨聘人員,倡導的都是“同工同酬”,哪怕是臨時的聘用人員,也不應該在事發后第一時間被單位拋棄!
從以前的“臨時工打人”,到現在的“臨時工致死”,好像只要出了事,把“臨時工”三個字亮出來,單位就能撇清關系了。
網友們炸鍋不是沒有道理的:撞人的男子穿的是城管的制服,干的是城管的活,出了事就想以“臨時工”甩鍋,臉都不要了,公信力就是被“臨時工”一點點丟失的!
第二,執法的“力度”與“溫度”弄丟了!
老人違規在先,不接收城管的制止,反而罵人,這表明,普通老百姓對于執法的敬畏是缺失的,哪怕是自己占道經營,即便是無證經營,利己者缺失對規則和執法的敬畏之心!
城管在執法的時候弄丟了“溫度”,面對一位步履蹣跚的老人,城管本該更有耐心,更有克制力!
法律明確規定,執法人員必須文明執法。
“身體沖撞”這種帶有明顯暴力色彩的行為,怎么能出現在城市管理中?如果這都能被解釋為“執法過當”,那以后老人是不是得穿防彈衣上街?
第三,中國漢字真是“博大精深”。看過視頻的都知道,城管明明是被激怒后,從遠處兇狠的“推倒”或“撞飛”,通報里卻用了相對溫和的“用身體沖撞”。
雖然字面沒錯,但這種表述上的差異,很容易讓人覺得官方在“大事化小”。如果不是視頻拍下來了,這事兒是不是就定性為“老人自己摔倒”了?
這起悲劇,真的讓人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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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走了,帶走了遺憾和痛苦;那個叫鄭某亮的“臨時工”也被刑拘了,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和一輩子的悔恨。
兩個家庭,都被這一時的沖動毀了。
對于執法人員來說,這件事的教訓是深刻的,他們應該始終牢記:
權力是用來服務人民的,不是用來泄憤的。無論是正式工還是臨時工,只要穿上這身制服,代表的就是政府的形象。任何事都應該依法依規合理合法解決!
最后,愿老人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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