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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直屬一大隊
關于啟用8套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的通告
〔2025〕第2號
為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第157號令)第16條第2款規定,決定從2026年1月1日0時起,啟用金龍大道、巴渠東路、紅星路等8套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現將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設備地點
1.金龍大道北延線(蓮花府邸路段);
2.紅星路(瀾湖郡西門路段);
3.紅星路(蓮湖廣場東門路段);
4.巴渠東路(金科集美天宸路段1);
5.巴渠東路(金科集美天宸路段2);
6.柴市街通川分局路段;
7.柴市街達高中路段;
8.二馬路農商銀行至黨校路段。
二、抓拍主要違法行為
1.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2.機動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駕駛人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三、法律責任
對以上交通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四、啟用時間
本通告設備自2026年1月1日0時起正式投入使用,敬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文明出行,共創安全暢通交通環境。
特此通告。
達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直屬一大隊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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