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見習記者曹安潯廣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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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下午,騰訊(00700.HK)起訴拼多多(PDD.NAS)不正當競爭案在上海長寧區人民法院正式開庭。
具體來看,騰訊系三家公司(上海騰訊企鵝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騰訊數碼天津有限公司)將拼多多系兩家公司(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新之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告到上海法院,案由為不正當競爭糾紛。其中,深圳前海新之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登記有多多搜索廣告營銷工具軟件(安卓版)、多多搜索營銷推廣平臺等軟件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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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并非互聯網行業首例類似糾紛。此前,百度曾起訴今日頭條利用頭條搜索干預搜索結果,阿里巴巴亦曾就“不正當競爭”問題與網易嚴選對簿公堂。
但此次不同之處在于,爭議雙方并非普通競爭對手,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重要盟友:騰訊是拼多多第二大股東,為其提供微信支付等服務;拼多多則是騰訊的重要客戶,過去三年,拼多多向騰訊采購支付、廣告及云服務等,累計金額超210億元。
更關鍵的是,爭端所觸及的是微信這個中國最大的私域流量池。在互聯互通浪潮下,商業邊界的界定與維系生態平衡這一微妙命題,再度被擺在公眾眼前。
拼多多越界了?
盡管目前本次起訴的細節尚未公開,但雙方爭議的焦點卻直指拼多多涉嫌“商業標識仿冒”與“關鍵詞劫持”,進而從微信截流用戶。
在國內互聯網社交平臺上,此前就曾有用戶反映,稱在微信查詢多多買菜代收點取件碼時,會出現需要跳轉到拼多多APP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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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對于卷入不正當競爭的法律糾紛,拼多多并不陌生。
比如2025年8月,米哈游訴拼多多不正當競爭案終審,拼多多被判賠償米哈游100萬元,原因是借虛假宣傳引流,構成不正當競爭。
2024年,拼多多因不正當競爭糾紛敗訴,被判賠償菜鳥網絡500萬元。
但此次案件卻與以往不同。《星島》查閱拼多多2024年財報發現,2022年—2024年,拼多多三年時間向騰訊下了約210.16億元的服務采購單,包括支付處理、廣告和云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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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這一次拼多多將吃飯的筷子,疑似伸到了合作伙伴騰訊的碗里。
也正是這三年,騰訊與拼多多之間存在著大量應收、應付資金,至去年底仍未付清。
拼多多財報數據顯示,2022年至2024年底,拼多多對騰訊的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27.639 億元、35.162 億元和 34.278 億元,對騰訊的應付賬款余額分別為人民幣 15.397 億元、11.126 億元和 6.696 億元。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盈科全球知識產權法律服務中心主任王俊林向《星島》表示,如果拼多多僅是通過正常的SEO(搜索引擎優化)提高展示順位,屬于合法的市場競爭行為。但如果存在流量劫持或強制跳轉,例如利用技術手段干擾微信搜索功能的正常運行,或者通過誘導方式違背用戶意愿將其導向拼多多,那么這種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的行為,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三條關于互聯網專條的規定。
“如果拼多多被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賠償金額通常根據原告因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被告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來確定。如果這兩個數額難以計算,法院會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具體數額需由法院結合案件具體證據判定。”王俊林說道。
“兄友弟恭”終是童話
回溯過往,騰訊與拼多多也曾有過一段甜蜜期。
2017年,騰訊斥資1.3億美元增持拼多多股票,一躍成為拼多多第二大股東。2018年2月,雙方更是敞開心扉,簽署了為期五年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這份協議將雙方的關系上升到了親密無間的高度。
彼時,騰訊以微信生態為支點,向剛崛起的拼多多開放小程序入口、社交分享鏈路,甚至將其接入微信支付核心場景。在微信助推下,拼多多年活躍用戶在2024年已近10億,完成從下沉市場黑馬到主流電商平臺的躍遷。
這份戰略合作披露于拼多多2018年在美提交的招股書中,曾被媒體廣泛報道,也是拼多多爆發式增長、前景可期的重要背書。
財報顯示,“蜜月”的五年,騰訊給了拼多多極大的誠意,拼多多用微信支付享受的是“友情價”,騰訊對其收取的微信支付處理費費率不高于其他同類第三方客戶。
此外,雙方還在多個領域開展合作,包括支付解決方案、云服務及用戶互動,并共同探索和推進其他潛在合作機會。騰訊還同意與拼多多共享技術和行政資源,并在人才招聘、培訓及技術資源等多個專業領域盡合理努力提供支持。
這份協議在2023年2月到期后,拼多多在財報中低調透露雙方于2023年簽署協議,騰訊將繼續在其微信平臺上向拼多多提供接入點,但是詳細的合作內容卻并未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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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實上,從2020年開始,騰訊與拼多多雙方就多次涉足對方腹地,比如拼多多通過“拼小圈”試圖打造社交圈,騰訊開起了微信小店做起電商。
但明面合作、暗中角力的兩大巨頭,最終仍未寫出“兄友弟恭”的戲碼,走到了對簿公堂的一步。
對拼多多而言,擺脫微信依賴、構建獨立生態的戰略無可厚非,但路徑選擇需要經得起法律乃至公眾的審視;對于騰訊而言,在通過合作方搭建擴容平臺生態體系的過程中,如何既筑牢生態安全邊界、構建抵御“搭便車”與數據劫持的防護體系,又能以更智慧的方式為合作方激活私域流量價值,使其在規則框架內共享增長紅利,將成為一項需要長期智慧考量的關鍵課題。
就本案一審結果,《星島》致電長寧區人民法院承辦法官趙琛琛的工作電話,截至下午4點,尚未接通。
但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騰訊訴拼多多案已釋放出強烈信號:互聯網野蠻生長時代落幕之后,精細化、合規化競爭將成為行業發展的新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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