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性規(guī)則之中,理應嵌進彈性與溫度,酌情處理”
12月23日,有網(wǎng)友反映,陜西咸陽一小學老師上課接打電話,被學校認定為三級教學事故并罰款100元,引發(fā)關注。據(jù)媒體報道,此事學校內部已處理完畢。該校另一任課老師表示,“我們不允許老師把手機帶進教室,課上接打電話就更嚴重了。我們要求課比天大,要敬畏課堂。”一些網(wǎng)友為被罰老師喊冤:打個電話就成了教學事故,至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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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規(guī)則層面看,該校既然明確規(guī)定了不允許帶電話進教室,不允許上課隨意接打電話,那么老師們就應該自覺遵守。如若違反規(guī)定,也應自覺接受處罰。所謂的“課比天大”,意思也是為了維護課堂秩序,盡量避免無關因素影響課堂教學。
然而,生活不是真空的,很多特殊情況需要本人及時處理。如果規(guī)則不留有空間和溫度,那么很容易變成冷冰冰的苛責。此次事件中,電話打了多長時間?是誰打來的?為了什么事?這些細節(jié)的模糊,使得處罰是否合理、定性是否準確等問題引起爭議。涉及“事故”層面,還要看有沒有產(chǎn)生嚴重后果。
老師上課打電話算作教學事故,各學校對此處罰存在偏差,有的僅通報處分,有的會罰款扣分,甚至影響評優(yōu)評先。這樣會不會罰得太重,“小過大罰”了呢?此外,還有老師遲到一分鐘、早退兩分鐘也被罰。一線教師承受著來自學生、學校、家長等多方面的壓力,動輒認定“教學事故”恐怕不妥。
莫讓“教學事故”變“輿情事故”。老師也需要休息,需要理解,家長半夜打來的電話不必時時“在線”,遇到急事也不必分秒“硬撐”。相比之下,管理的漏洞應引起更多重視——教師的待遇好不好、減負問題解決了沒有、訴求滿足了沒有……堅持“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和管理原則,不是要把老師培訓成不出錯的機器,而是要想方設法激發(fā)教師工作熱情,提高教學質量。
嚴肅紀律可以,但不必小題大做。剛性規(guī)則之中,理應嵌進彈性與溫度,酌情處理。視教師為珍寶,才能讓尊師重教之氛圍愈濃。
(黃河評論信箱:zghhp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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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任思凝
二審:王亞平
三審:王長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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