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政府發布相關通告,明確對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黑煙車、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實施分區、分階段限行管控。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這是潮州市落實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的重要舉措,將進一步完善大氣污染防治體系,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根據通告,限行對象涵蓋三類高排放移動源。其中,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包括排放黑煙等可視污染物、排氣煙度超國標Ⅲ類限值,以及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的工程機械(含非道路用車);黑煙車指排放可視污染物或煙度值超林格曼黑度1級的機動車;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則包含相關標準的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和牽引車,上述限行對象均覆蓋本市及非本市號牌車輛,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等特殊車輛除外。機動車主可通過各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或登錄機動車環保網公眾查詢平臺查詢車輛排放標準。
限行措施將分階段、分區域推進。2026年1月1日起,全市行政區域內全天24小時禁止黑煙車、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通行;同日起,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全天禁入市區閉環區域,該區域由鳳東路(萬泉湖高爾夫俱樂部)、潮州東大道、潮州大橋等道路連線閉合形成,不含邊界道路。2027年1月1日起,這一柴油貨車限行政策將擴展至全市行政區域,實現全天24小時全面禁止通行。
在處罰方面,相關部門將按職責分工執法: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違法行為由生態環境部門處罰,黑煙車由公安交管部門聯合生態環境部門查處,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違規通行由公安交管部門處罰。為保障政策平穩落地,通告實施后3個月設為過渡期,期間對違規行為以教育、勸導為主,暫不處罰,過渡期結束后將依法嚴格執行處罰規定。
近年來,潮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通過系列生態保護舉措,實現了空氣質量持續優化。此次限行政策的出臺,是我市強化移動源污染管控的關鍵一步,將進一步夯實生態環境優勢,為市民打造更宜居的生活空間。
(潮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黃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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