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培訓事關家庭未來,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為規范教育培訓市場秩序,引導理性消費、促進機構合規經營,12月23日下午,虹口區人民法院在廣中路街道綜治中心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涉教育培訓合同糾紛審判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及相關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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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通報虹口法院涉教育培訓合同糾紛審判總體情況,并解讀五起涉教育培訓合同糾紛典型案例。
白皮書系統梳理了近兩年相關案件的審理情況、爭議焦點,并發布典型案例與風險提示,旨在引導消費者理性簽約、培訓機構合規經營,共同營造健康有序的教育培訓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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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書顯示,近年來涉教育培訓合同糾紛案件主要呈現以下特點:涉眾性明顯,易引發群體糾紛;標的額偏小,但總量不容忽視;起訴主體集中,法律關系相對清晰;調撤比例高,適于多元化解。
從類型上看,教育培訓合同糾紛主要包括教學質量與宣傳承諾不符、消費者單方解除合同要求退費、機構停業或無法繼續履約三大類型。
白皮書進一步剖析了審判實踐中最突出的四大爭議焦點:關于合同解除權行使的爭議、關于培訓費用返還的爭議、關于退費及違約條款效力的爭議、關于是否存在欺詐及懲罰性賠償的爭議。
通過對教育培訓合同糾紛爭議焦點進行分類梳理,白皮書深入解析當前存在的實務痛點:一是格式合同不規范,關鍵權利義務約定不明,導致雙方在履約過程中易產生理解分歧;二是消費者風險意識不足,對合同條款審查不夠細致,維權能力和舉證能力均有待提升。
針對上述問題,虹口區人民法院從司法視角提出以下建議:強化機構主體合規,引導行業規范自律;提升公民法律素養,支持理性消費維權;優化司法資源配置,促進糾紛實質化解。
本次發布的5起典型案例,涵蓋了合同解除、機構停業、不實宣傳、退費計算、格式條款等常見爭議,從不同角度明確相應的裁判規則與行為指引。
例如,一起案件中,張某與上海某教育培訓公司簽訂CPA培訓合同,合同約定了安心賠付條款,即未能通過考試則可申請賠付,但需滿足聽課率、作業達標率等具體條件。學籍期滿后,張某未通過考試,要求全額退費。法院經審理查明,張某的聽課率、作業達標率均未達到合同約定的賠付條件,故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該判決明確,而消費者在選擇培訓服務時,應仔細閱讀并理解合同條款,不能僅依賴廣告宣傳或口頭承諾;教育機構則應通過公平、透明的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教育關乎民生福祉與家庭未來。下一步,虹口區人民法院將繼續依法妥善處理教育培訓合同糾紛案件,強化司法裁判的規范引領作用,并持續深化“瑞康里”解紛品牌建設,加強與行政監管、行業自律的協同,合力筑牢消費者權益“保護墻”,為構建誠信、透明、健康的教育培訓市場環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記者:陸雪姣
圖片:虹口區人民法院
編輯:陸雪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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