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21歲那年,爸媽做主,把我嫁給了一個比我大5歲的男人,就因為他們家愿意出一大筆彩禮錢。
那時,我哥找了一個對象,對象家提出要一大筆彩禮錢,爸媽沒那么多錢,就把主意打到我身上了。
爸媽幫我找的那個男人,喜歡喝酒,喝醉了老愛發酒瘋,還會打人,所以找對象比較困難。但那時我并不知道這些,只是相親后,我不喜歡他的長相,所以不愿意。
爸媽就罵我沒良心,說我不體諒家里的難處,說如果我答應嫁給那人,他家就付彩禮錢給我們家,爸媽就能給我哥辦婚事了。
最后我不得不同意了,男方家就提前付了彩禮錢。我爸媽把這筆錢,轉手給了我哥的女朋友家,算是我哥給女方的彩禮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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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結婚后才知道,我老公嗜酒如命,頓頓都要喝酒的,喝醉后就發酒瘋。我去管他,他就罵我,有時甚至還要打我。
結婚后第二年,我生下了女兒,心想有了女兒后,他總該要收斂一些了吧!可他并沒收斂。
老公只顧著喝酒,不好好工作,沒幾年就把公婆攢下的家業,敗得差不多了。他喝醉后老是打我,我就想跟他離婚,他叫我把彩禮錢還出來。
可我爸媽怎么可能會把那筆彩禮錢還出來呢?我自己也沒錢,我掙的錢要撫養女兒呢!所以我離不了婚,而且離了婚我連住的地方都沒有,我就沒辦法堅持離婚。
女兒10歲時,老公去打麻將,認識了一個打麻將的女人,兩人好上了。我便趁機又提出離婚,老公想跟那個女人在一起,就同意了。
離婚后,我帶著女兒去城里生活了。我租了房子,然后到處打零工,干過保姆,做過女工,幫人家賣過菜,去工地上也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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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女兒長大后,找了一個城里小伙子,小伙子家條件一般。我沒要彩禮錢,只要小伙子對我女兒好就行。當年我爸媽為了彩禮錢,把我“賣”了,所以我內心是很抵觸彩禮錢的。
我沒要彩禮錢,親家非常感激我,親家母說他們家給兒子買了婚房,手頭里已經沒錢了。原本他們在發愁彩禮錢怎么辦,沒想到我這么通情達理,沒為難他們。
親家就要求兒子將來一定要給我養老送終的,我就一個女兒,老了不靠女兒,靠誰呢?女婿對我很好,說一定會給我養老送終的。
女兒想把我接去跟他們住,但我覺得不妥當。那房子是親家買的,親家都沒去住,我一個沒出一分錢的岳母,怎么能去住呢?所以我還是住在出租房里。
我60歲時,女兒女婿叫我不要去打工了,他們每月給我一些生活費,房租錢也由他們出。我就沒去打工了,可閑下來后,我深深體會到什么叫孤獨和寂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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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正在這時,我認識了老吳。老吳比我大5歲,他老婆生病去世了,他想找個搭伙過日子的老伴。老吳覺得我很不錯,就追求我了。
我從沒談過戀愛,現在突然有個老頭來追求我,我有點受寵若驚,內心仿佛又有少女時的情懷了。
可女兒知道后,不同意我跟老吳在一起,說搭伙過日子不靠譜。我鬼迷心竅,堅持要跟老吳在一起。我想一個女人來這個世界上,從沒戀愛過,也是一種遺憾,我不想帶著遺憾進棺材。
女兒就跟我大吵一架,氣得連生活費都不給我了。我也不怕,我手頭里還是有一點積蓄的,而且老吳每月有4000多元退休金,我怕什么!
可我真和老吳在一起搭伙過日子后,才發現遠沒有我想象得那么好。老吳什么家務活都不干的,還挑三揀四,總拿我跟他前妻比。
比如我拖了地,他說我拖得不如他前妻拖得干凈,他前妻是跪在地上用抹布抹的,哪像我這樣用拖把拖的。
我洗了衣服,是不用熨斗燙的,像我這種人,又沒什么高檔衣服,而且我以前忙忙碌碌的,哪有工夫熨衣服呀?可老吳要求必須要把衣服熨平整,因為他前妻就是這么做的。
還有很多其他地方,老吳也總是拿我跟他前妻比,反正他前妻樣樣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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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經濟方面,我們倆也頻頻發生矛盾。老吳每月只給我1500元生活費,但要求卻很高,要頓頓大魚大肉,吃香的喝辣的。
我說錢不夠,他說他出1500元,我也出1500元,兩個人3000元生活費,怎么還不夠呢?
我因為跟他在一起,女兒不給我生活費了,我又沒工作,哪來的錢啊?我手頭里的那點積蓄,我是有點舍不得花的,因為我要防著生病什么的。
我跟老吳同居了3個月,還是分手了!我想想這樣伺候他,還不如給人家當保姆呢!當保姆還有工資拿呢!我又不缺個祖宗要供著。
和老吳分手后,我真去給人家當保姆了。我的雇主老梁,比我大3歲,是離異的。我負責每天給他做兩頓飯,他付給我每月1600元工錢。
我到老梁家后,老梁對我很好,總是夸我做的飯菜好吃,說想一直吃我做的飯菜。所以一段時間后,老梁提出想跟我搭伙過日子了。
因為上次老吳的事,我跟女兒鬧翻了,我就想重新找個老伴吧!人老了,總歸有個頭痛腦熱的,我一直一個人過日子,也不是個事。
再說了,我還有點跟女兒賭氣的。女兒說搭伙過日子不靠譜,我就想讓她看看,老年人也有愛情的。所以后來,我答應跟老梁搭伙過日子了,老梁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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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老梁不像老吳那樣會嫌棄我,他總是夸我,說我能干,做的飯菜好吃,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凈凈的。
但在錢財方面,老梁總是防著我的,就像防賊一樣,這讓我很不舒服。
老梁每個月給我2000元生活費,但這2000元怎么花的,老梁都要查清楚的。我就是買了一瓶礦泉水、一把青菜,也得要向老梁交代清楚的。
我給他當保姆時,菜都是他自己買好的,我只負責做,所以不涉及花錢的。現在我跟他搭伙過日子了,買菜是我的任務,他就跟我查賬了。
有一天,老梁的他兒子來了,老梁就支我出去買菜。但我出門后,走了一段路,發現風挺大的,我就折回去拿圍巾。
結果我聽見老梁在對他兒子說:“我跟她同居后第二天,我就偷偷寫好遺囑了,我的財產全部歸你的,我不會給她一分錢的。”
兒子說:“那將來你‘走’了后,她怎么辦?”
老梁說:“什么怎么辦?我死了,你就叫她走唄!難道她還想賴在這里,不走了?這房子是我給你的,又不是給她的,我跟她也就搭伙過日子,她又不是我老婆,我不需要對她負責的。”
我從沒想過要老梁的財產,但老梁說這樣的話,我還是很心寒的。所以后來,我跟老梁分手了,覺得跟他過日子,沒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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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和老梁分手后,過了一年多,有人給我介紹了老金。
我就跟老金搭伙過日子了。老金是會做家務的,總是和我一起買菜、擇菜和做飯等。每天吃過晚飯,我們還會出去溜達一圈,就像別的老夫老妻一樣。
老金退休工資每月6000元,他給我3000元,這3000元包括伙食費。我可以隨便花的,老金從不過問我把錢花哪兒去了,我只要給他做好飯菜、洗好衣服就可以了。
我想我終于找到幸福了!可同居了半年后,有一天我去陽臺里晾衣服,不小心滑倒了,結果把腰摔壞了。
老金打了120,我就被送去醫院了。醫生說我的情況不好,要動手術,如果手術不順利的話,我有可能會癱瘓在床上。
老金的臉色就很難看,然后他給我女兒打電話了。
我女兒來后,老金就消失了。后來,我女兒去幫我辦手續時,發現老金只付了500元住院費。再后來,老金就一次都沒來過醫院,也沒聯系過我。
我給老金打電話,打了好多次,他都不接電話。我女兒去老金家幫我拿東西,老金讓她把我的東西全部拿走。
我出院時,女兒女婿把我接他們家去了,我和老金就這么不了了之了。
我現在想想,還是女兒說得對的,搭伙過日子真不靠譜。以后我不會再找老伴了,對女人來說,找老伴搭伙過日子,還不如一個人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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