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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9月15日,南京的郊外刑場一聲槍響,終結了23歲南京博物院保管員陳超的生命。
當年的《浙江日報》以《監守自盜的陳超被依法處決》為題報道此事,新聞只有寥寥130余字:盜竊館藏文物的南京博物院保管員陳超,今天在南京被依法處決。據查實,現年23歲的陳超自1992年至1993年9月,在擔任南京博物院保管員期間,先后竊取館藏文物、工藝品19件,價值18萬元,其中國家二級文物1件,國家三級文物1件。陳超將盜竊的部分文物銷贓后得款3萬多元,全部揮霍無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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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顯示,陳超只是一個高中學歷、學文秘檔案出身的普通保管員。他在南京博物院擁有令人羨慕的“庫房鑰匙”,這串鑰匙成了他通往毀滅的通行證。從1992年到1993年案發,他利用庫房管理混亂、賬物不符的漏洞,像螞蟻搬家一樣,先后竊取了19件文物。在那個普通工人月薪不到三百元的年代,他盜取的文物總估值高達18萬元,銷贓所得3萬多元。
陳超案發時,徐湖平已是南博主持工作的副院長。徐湖平后來回憶, “我在位的時候,有一個玉器保管員監守自盜被槍斃了……在我手上,我既沒有送出一件文物,也沒有從個人手上買一件文物。” 徐湖平曾以此自矜。
然而歷史的吊詭之處在于,正是這位高喊“安全”的院長,后來卻深陷另一場關于文物“流失”的輿論風暴中心。陳超死后31年,2025年,一幅名為《江南春》的仇英畫作以8800萬元的估價出現在拍賣行,旋即引發軒然大波。這幅畫的來源,指向了南京博物院。
這就不得不提到1997年的一份“調撥單”。據查,在陳超被槍斃僅僅4年后,時任南京博物院副院長的徐湖平,在一份調撥單上簽字,將包括《江南春》在內的5幅被定為“偽作”的畫作,以6800元的總價,調撥給了江蘇省文物總店。不過徐湖平表示,自己年紀大了,往事記不住了。
徐湖平曾說他“既沒有送出一件文物”,但如果通過“調撥”和“定級”的方式將國寶送出去,這算不算“送出”?如果專業的鑒定權變成了資產轉移的工具,如果“合規”的手續成為了規避法律制裁的護身符,那么這種危害,遠比陳超用鑰匙打開庫房門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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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南博接受龐氏后人捐贈文物時,曾寫了一封信,里面有這樣的內容:我們一定好好保存這批古畫,并在一定的時候展覽出來,供廣大人民群眾和美術工作者的觀賞,研究,同時也有宣揚你和你的家屬這種愛國主義的行為,讓一切收藏家向你們學習。
誰也想不到,捐贈70年后,陳超被槍斃31年后,“一定好好保存的這批古畫”,其中一副出現在拍賣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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