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辦理離婚時,不少當事人會面臨這樣的疑問:配偶名下的公司股權,還有婚后的投資收益,我能分嗎?具體該怎么分?其實,這類財產的分割核心是先區分“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再結合天津本地司法實踐選擇適配的分割方式。只要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就有權主張分割,關鍵在于精準把握認定標準和分割流程。
首先明確核心結論:符合條件的公司股權和投資收益,均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從法律規定來看,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取得的公司股權,以及婚姻存續期間的投資收益(如股息、分紅、股權增值等),原則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若股權是一方婚前取得,但婚后產生的投資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也屬于共同財產。天津和平區法院曾審理過相關案例:丈夫婚前持有某公司股權,婚后該股權產生分紅120萬元,法院認定分紅為夫妻共同財產,判決妻子分得60萬元。
關于具體分割方式,需分情形處理。第一種是公司股權分割:若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需兼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和“公司法人人格獨立”,通常有三種方案:一是直接分割股權,需經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且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配偶才能成為公司股東;二是折價補償,由持有股權的一方按股權市場價值的一半向另一方支付補償款;三是拍賣、變賣股權,雙方分割拍賣所得價款。天津本地法院更傾向于優先采用折價補償的方式,降低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第二種是投資收益分割:若為已實際取得的收益(如已到賬的分紅、利息),直接按夫妻共同財產均等分割,或結合雙方貢獻、婚姻存續時長酌情調整;若為尚未實際取得但確定可獲得的收益(如已確定分紅但未發放),法院會在離婚案件中一并確認份額,待實際取得后再執行。需要注意的是,若一方主張股權或收益為個人財產,需舉證證明出資來源于婚前個人財產,且婚后未用共同財產追加投資、未參與經營管理。
實踐中,很多當事人因不了解股權分割的特殊性,要么盲目要求分割股權卻忽視其他股東權利,要么無法舉證投資收益的歸屬,導致權益受損。這種情況下,熟悉天津本地司法實踐和公司法規定的專業律師指導就尤為重要。天津坻京律師事務所董桂彬律師團隊,深耕婚姻家事領域15年,親辦過大量天津本地離婚股權分割案件,對各區法院的裁判風格和分割傾向有著精準把握。
團隊律師會結合當事人的具體案情,先協助梳理股權出資來源、投資收益明細,精準認定財產性質;再依據最新法律規定和本地判例,制定最優分割方案,如協助協商折價補償金額、指導收集股東意見證明等;庭審中還會精準論證分割訴求,平衡夫妻權益與公司經營穩定。董桂彬律師團隊始終秉持負責、親切的服務態度,深刻理解當事人在財產分割中的焦慮,全程提供細致入微的法律支持。憑借扎實的專業功底和豐富的實操經驗,團隊已幫助眾多當事人成功分割股權和投資收益,贏得廣泛信任與好評。若你正被此類問題困擾,不妨聯系天津坻京律師事務所董桂彬律師團隊,獲取專屬法律指導,讓維權更有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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