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可以要了,但是他能不能給,以及能不能通過法律手段向他索要,便是面臨著新的問題。
![]()
幾千年以來,我們一直奉承父債子償的理念,當父親還不上錢的時候,都可以向他兒子索要,但是在現代社會,這一理念需要改一改了。
從當前的民事法律規定中來看,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除了有法律明確規定,以及當事人自愿的情況下,不得追究超出本人的責任。
那么,是不是父親欠錢,兒子就徹底不用管了?當然不是。
在特定情況下,兒子還是應當承擔責任的。
結合法律規定和司法實際來看,能夠通過法律途徑向兒子索要錢款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兒子自愿對父親的債務進行擔保的。
這個很好理解,既然都已經自愿承擔擔保責任了,那么是完全是可以問他要錢的。
不過需要注意一下,擔保分為兩種,一種是連帶擔保責任,一種是補充擔保責任。
如果是連帶擔保的話,是不用區分事由,可以直接問兒子要錢。
但是如果是補充擔保的話,則只有在父親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才可以問兒子要錢。
2.兒子無償接受父親贈與的,或者以不合理的低價從父親處購得財物的。
比如父親名下有一處房產價值100萬元,但是他欠人錢不還,為了逃避履行債務,將該房產無償贈與給兒子。
當然,也可以以不合理的低價出售給兒子,比如以20萬元的價格出售。
這種情況下,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撤銷這種贈與。然后應申請法院予以強制執行。
3.兒子的資產與父親的資產混同的。
比如父子二人合伙開了一個公司,掙的錢就兩個人共同使用了。
直白點說就是你的錢就是我的,我的錢就是你的,不分的那么清楚。
這種情況下,就可以問兒子索要了。
當然也可以走一個析產的途徑,先將父親與兒子的資產分析明白,之后,再予以執行。
4.父親去世后,兒子接受遺產繼承的。
如果父親不幸去世了,且死后留有遺產,并且兒子繼承了遺產,那么就需要承擔責任。
當然這種責任也是有限度的,只需要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責任即可。
對于超出繼承遺產范圍的部分,是沒有任何法律義務的。
5.兒子自愿幫忙償還欠款的。
民法講究意思自治,當自己自愿償還的話,那當然是沒有什么問題的,債權人也是喜歡這種情況的。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