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玩笑是我們日常生活中調劑生活的一個很好方式。
但是過分開玩笑,可能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這天早上,貴州的小周在村里的小賣部,遇到了也是前來“購物”的鄰居。
二人一向很熟,于是開起了玩笑。
氣氛十分火熱,兩人嘻嘻哈哈的,還簡單地相互推搡。
突然,鄰居變了臉色,倒在地上。
小周合計鄰居是開玩笑,于是便喊他:你可別裝!
誰知道,鄰居依然一動不動。
小周仔細一看,鄰居臉都紫了。
小周害怕了,轉身跑了。
之后,鄰居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鑒定,鄰居系因冠心病致循環呼吸衰竭死亡。受開玩笑刺激導致其死亡的誘因為5%~10%。
公安機關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將小周刑事拘留。
期間,鄰居親屬也提起賠償要求。經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小周一次性賠償鄰居6萬元。
1.小周是肯定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因為他對這個不幸的發生是存在過錯的。
一方面,鄰居的死亡與開玩笑受刺激有關系,當然這個誘因比較小,僅為5%~10%。
另一方面,鄰居倒地后,小周并沒有及時的采取救治措施,反而逃離現場,對于損害的發生和擴大,負有不容忽視的責任。
因此,即便達不成和解的話,小周也是要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
2.公安機關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將該案立為刑事案件,并對小周刑事拘留。
根據刑法第233條的規定,對于過失致人死亡的,需要處3~7年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所謂過失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
像本案中,小周是否構成過失致人罪,主要看他是否是應當預見到開玩笑的行為會導致鄰居死亡,而因為疏忽大意沒有預見。
如果小周無法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會產生這種危害結果,則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4.判斷小周是否“應當預見”,應當結合其身心狀況、知識經驗、水平和能力等主觀條件和行為時的客觀條件科學判斷。
后經調查,小周并不知道鄰居有心臟病史。一般情況下,開玩笑、輕微推搡的行為不會致人死亡。
而且經過鑒定,開玩笑的行為占死亡的誘因僅為5%~10%。
正是基于此,檢察機關經過審查后認為不應當追究小周的刑事責任。
最終,公安機關也撤銷了案件。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