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非經手,退休不問事”——就在南京博物院文物處置爭議持續發酵之際,85歲的前院長徐湖平突然打破沉默,一句回應將事件推向新的對峙焦點。一邊是票據上清晰的“徐湖平”簽名、6800元的處置金額,另一邊是“非鑒定專家、與調劑無關”的明確否認,再疊加龐叔令“五找四仍缺一幅”的追索現狀,這場橫跨半世紀的文物糾紛,終于從“賬物去向”之爭,聚焦到“簽字責任”的核心拷問。
要理清這場羅生門,時間線是最好的線索。1959年,龐萊臣家族將137件“虛齋舊藏”無償捐贈南博,其中便包括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1961年、1964年兩輪鑒定后,含《江南春》在內的5件作品被定為“偽作”;1997年,南博申請調劑這批“不夠館藏標準”的文物,經省文化廳批準后,于5月8日將《江南春》撥交江蘇省文物總店,撥交記錄上赫然簽著“徐湖平”的名字;2001年,這件標注為“仿仇英山水卷”的文物,以6800元價格賣給一位登記為“顧客”的買家;2025年,《江南春》以8800萬元估價現身嘉德春拍,引發輿論嘩然,龐叔令追查后發現5件文物“調劑”去向成謎,經追索找回4件,仍有1件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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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徐湖平的發聲,恰恰戳中了事件最關鍵的矛盾點。他強調自己2008年退休后“近20年不再過問外界事務”、“并非書畫鑒定家”,試圖切割與古畫調劑的關聯。但公開信息顯示,2024年他仍多次出席書畫展覽并登臺發言,“不問外界”的表述與事實存在出入;更核心的是,作為當時的南博院長,撥交記錄上的簽字絕非無意義的程序性動作。即便如他所言未參與具體鑒定,在文博系統的管理流程中,院長簽字通常意味著對調劑申請的審批認可,代表著對這一行政行為的管理責任,而非單純的“見證簽名”。
這場對峙的背后,是三重無法回避的核心疑問。其一,簽字責任的邊界到底在哪?當年的調劑報告由誰提出、復核鑒定由誰組織、6800元的估價依據是什么?會議紀要、出入庫憑證、文物影像底稿等關鍵檔案是否完整,必須靠原始材料說話,而非“記憶模糊”的口頭辯解。其二,未歸位的那幅古畫究竟流向何方?“五找四”的結果已證明賬物存在缺口,從南博出庫到后續流轉的每一個交接環節,都需要精準追溯,不能讓國有文物在“調劑”名義下憑空消失。其三,“顧客”身份為何至今成謎?2001年的銷售發票刻意隱去買家真實信息,這位神秘買家是否與文物后續高價現身拍賣市場有關,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輸送,亟待調查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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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關注的是,這起事件并非孤立的歷史遺留問題。上世紀90年代至本世紀初,文博系統的文物調劑、交換確實存在監管漏洞,估值體系與國資保護標準遠不如當下嚴密,但“時代慣例”絕不能成為違規操作的擋箭牌。如今《文物保護法》早已明確館藏文物流轉需全程可追溯,捐贈人的知情權與監督權更受法律保護,即便當年的流程符合彼時規定,也需接受當代制度的復核與公眾的審視——畢竟,無償捐贈的文化瑰寶,不是可以隨意處置的“閑置物品”,其去向必須經得起歷史檢驗。
隨著徐湖平的發聲,事件已從民間追索推向了責任認定的關鍵階段。目前,江蘇省文旅廳已成立專班調查,玄武區法院也已開庭審理相關訴訟,但要真正平息爭議、修復公信力,還需邁過三道坎:一是成立涵蓋文旅、紀檢、審計及第三方文博機構的聯合調查組,全面公開賬冊、鑒定報告、流轉記錄等核心檔案,讓信息透明化;二是嚴格拆分“鑒定責任”“審批責任”“經辦責任”,明確每個環節的責任人與職責邊界,不讓任何一方以“非專業”“記不清”推卸責任;三是徹查文物流轉全鏈條,從南博調劑到文物總店銷售,再到后續拍賣市場出現,逐一鎖定觸點,排查是否存在國有資產流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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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或許會遲到,但絕不能缺席。徐湖平的回應讓事件焦點更加清晰,也讓調查的必要性愈發凸顯。無論是為了告慰捐贈者的赤誠之心,還是為了守住文博系統的公信力底線,都需要調查專班以鐵腕之力一查到底。當所有原始檔案被公開、所有責任被厘清、所有文物去向被鎖定,那些隱藏在票據簽字背后的疑問,終將得到明確答案,而文博系統也將以此為鑒,筑牢文物保護的制度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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