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
人民檢察院應當加強生態環境檢察工作
強化檢察監督
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三次審議稿12月22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其中增加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加強生態環境檢察工作,強化檢察監督。
生態環境法典是中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2025年4月,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初次提請審議。9月和10月,生態環境法典各編草案分拆為兩批完成了二審。此次將分拆審議并修改完善的各編草案重新“合體”提請三次審議。
草案三審稿總則編對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的職責作了進一步補充完善,增加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加強生態環境檢察工作,強化檢察監督。明確國家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在法律責任和附則編,針對進一步貫徹過罰相當原則建議,草案三審稿對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予以調整。草案三審稿還進一步完善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制度,對政府及有關部門沒有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規定只有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此外,針對野生動物傷人等社會關注熱點,草案三審稿在生態保護編增加規定,在野生動物致害嚴重區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和個人積極開展野生動物致害綜合防控,科學預防野生動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在野生動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動物損害的,依法不承擔法律責任。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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