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2月22日訊:17歲少年應邀住女友家被控訴強奸獲刑2年9個月。據了解該事件發生在2024年7月份,事發時已經年滿17歲的小董(化名)在網上認識了同歲女孩麗麗(化名)并很快確定了戀愛關系。由于小董家住許昌,而麗麗家則住在鄭州,所以兩個年輕人就相約8月份一起在鄭州游玩,此后小董如約前往鄭州和麗麗會合,而麗麗則邀請小董住到自己的家中。
![]()
案發當天鄭州警方接到麗麗的報警電話稱自己被小董強奸,隨后小董被警方控制。對此麗麗表示她雖然邀請小董住進自己家中,但事發前原本安排自己和小董分別住在兩個房間,也和小董商量好了要分房睡,結果沒想到小董非要留在自己房間并對自己實施性侵。庭審期間鄭州市高新區人民法院也認定小董雖然是受邀到麗麗家居住,但這并不代表同意性行為,所以法院最終認定小董性侵麗麗的罪名成立。
![]()
案發后小董的母親一直在為兒子的事情奔波,在她眼里小董并不是強奸,小董母親表示首先小董是應邀前往對方家中,而且小董并沒有采取暴力手段,所以她不認可“強奸”罪名;另外小董母親還透漏了一個細節,那就是在小董被拘留后,麗麗曾給小董發微信留言稱“好想你”。但是小董母親提供的這些證據并不能證明麗麗指控的“性侵”行為不存在,所以最終法院還是判處小董有期徒刑2年9個月。
![]()
近年來“訂婚強奸案”、“約會強奸案”時有發生,由于類似案件發生時并不會有第三人在場,所以在缺少人證、物證的情況下只要女方對男方進行“性侵”指控,那男方基本上就會被坐實存在犯罪行為。對此有網友表示女性要學會保護自己,如果不想發生不愉快的事情,盡可能的不要和異性搞曖昧并單獨相處;另外男性也要學會保護自己,做到不承認不存在的事實,不迎合誘導性提問,不進行曖昧表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