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在所有暴力犯罪中,連環殺人犯和奸殺犯往往是最不可思議、最令人恐慌和最難以捕獲的;他們的作案動機十分復雜,犯罪模式更令人困惑。
20世紀80年代,美國FBI行動科學科實施犯罪分析和犯罪側寫(根據從犯罪現場收集的信息給兇手畫像)。約翰?道格拉斯是FBI行為科學調查支援科創建人,是美國頂尖的罪犯人格側寫專家、現代犯罪調查分析的開創者。
電影《沉默的羔羊》爆火后,他被譽為電影里面特工杰克的原型,事實上他也是《沉默的羔羊》、《漢尼拔》等犯罪電影的專家顧問。
我一直覺得“職業寫作”很好看,因為真實最有力量。他們的寫作不靠想象,無需技巧,故事本身足夠精彩,為我們打開了解各行各業的大門,讓我們明白何謂“專業”,何謂“現實永遠比小說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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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本封面。
入行是偶然
道格拉斯出生在紐約市布魯克林區,父親是印刷工。他有個姐姐,無論學業或運動都是家庭明星,而他的學業毫不出眾,他在學校顯露的天賦是講故事。
他的大學成績平均各科只是D,有一天,母親拿著兵役局的公函給他,他應召去參加兵役體檢,被錄取了。他報名參加了空軍,因為他估計空軍會提供較好的教育機會。
在空軍服役期間,他完成了大學本科學業,開始攻讀心理學碩士學位。
1970年,他在俱樂部認識了弗蘭克,后來才知道弗蘭克是FBI的特工。弗蘭克鼓勵他加入FBI,他并不心動。后來,弗蘭克給他看了槍支和工資單,兩樣都是他望塵莫及的,他終于決定試試。
他提交了申請表,到了11月收到了FBI試用期通知。
當時新特工訓練班清一色是白人,沒有女特工,大多29到35歲,他才25歲,算是最年輕的一位了。
每位受訓人員最初所學的一項內容是,聯邦調查局特工不舉槍則已,一舉槍就要擊斃對手。這項政策的理論根據既是嚴酷無情的,也是合乎邏輯的:如果你掏出手槍,便已決定要擊斃對手。
如果你認定形勢非常危急,非得用槍射擊不可,你便已肯定形勢已危急到非致人于死地不可。在此緊急關頭,你很少有回旋余地去謀劃如何射擊,很少有時間去從容不迫地思考再三,而且僅僅試圖阻止或制服對手是風險很大的。你是不能拿自己或者潛在受害者的生命冒不必要的風險的。
我們接受的同等嚴格的課程包括:刑法、指紋分析、暴力和白領犯罪、拘捕技術、槍支使用、徒手格斗以及調查局在國家執法領域中起作用的歷史。不過我記憶最清楚的一門課程是在訓練開始后不久學習的。我們稱之為“臟字訓練”。
什么叫“臟字訓練”?就是他們要熟練掌握一些臟字詞匯,以便在日后辦案中碰到這些詞知道如何去應付;而且,他們要把這些帶有臟字的辦案報告交給“下流語速記員”,而不是普通的秘書。
訓練為期十四周,中途詢問他們對首次分配外勤工作的意愿,他選了亞特蘭大,并分配到底特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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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書本。
在底特律,他辦了不少案,也結婚生子了。那時,他拿到了心理學碩士學位,對外勤工作也有點厭倦,主管部門讓他去FBI學院參加為期兩周的人質談判課程。他頭一回接觸當時被稱為行為科學的知識,從此改變了職業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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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書本。
不負責抓捕罪犯
最開始,局里大多數人和執法界都對應用于犯罪學研究的心理學和行為科學并不重視,都視為不值一提的胡說八道。
20世紀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FBI開始系統地開展行為科學科的工作,它后來更名為調查支援科(道格拉斯做了科長后,把“行為科學科”的名稱變更為“調查支援科”)。
我于1977年6月加盟行為科學科之際,共有九名特工被選派在科里任職,主要精力都放在教學上,為調查局特工和全國學院學員共同開設的主修課程是應用犯罪心理學。
這個部門不負責抓獲兇手。
我們不負責抓獲兇手。抓獲兇手的是當地警察,考慮到他們所承受的令人難以置信的巨大壓力,他們中大多數人可謂工作出色。
我們盡力而為的是,協助當地警察突出調查重點,然后提出一些可能有助于挖出兇手的前攝手法方面的建議。
一旦他們抓獲了兇手——我再強調一次,是他們而不是我們——我們就會設法構想出一套策略,協助檢察官在審判過程中展現出被告的真實個性。
道格拉斯剛開始教學是“道聽途說”,課堂上講解的大部分案件缺乏第一手經驗;而且他剛滿32歲,看上去很年輕,教學對象都是久經考驗的警察,怎樣才能具有權威性呢?
1978年初,道格拉斯想到,既然他們教過的大部分案例中的案犯還在,而且大多數會在監獄度過殘生,為何不去找他們做些訪談?
他知道要得到總部批準肯定沒門,而且說不定從此每件事都會受到審查,因此他們需要信得過的聯絡人,去進行這個調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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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
他們找的第一個重犯是埃德?肯珀,在加州服刑,被判無期徒刑。
埃德?肯珀成長于破碎家庭,小時候肢解了兩只家貓,和妹妹玩葬禮游戲;14歲殺了祖母和祖父;21歲釋放后,他由母親監護。
他打零工,喜歡開車緩行,搭載年輕女孩,殘忍殺害她們并分尸。復活節的周末,他趁母親熟睡,殺了母親,并騙母親的朋友來一并殺害。最后,他自己報案,讓警察來逮捕他。
他被判犯有八次一級謀殺罪,監獄記錄顯示他的智商為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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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順風車連環殺手”埃德?肯珀。
道格拉斯對埃德?肯珀的第一印象是這家伙非常魁梧,像個龐然大物。他的態度既不狂妄傲慢,也不悔恨慚愧,表現很冷靜,講話聲音柔和,講話過程你很難插話。
我對肯珀的作案手法非常感興趣。他在同一地區頻頻作案,且次次逃脫,這一點意味著他做事時“手法得當”,意味著他一直在分析自己的行為,并且學會了如何去完善作案技巧。
務必要牢記,對這些家伙中的大多數人來說,捕獵和殺戮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是他們的主要“工作”,因此他們無時不在考慮。埃德?肯珀在作案中表現得無比出色。
埃德?肯珀對精神分析術語很熟悉,犯罪所有情節就像他的挑戰、游戲。搭訕、讓漂亮女性上他的車是頭等大事,他經過長時間的努力思考和分析,確定如何最有效地實現目標。
支配。操縱。控制。這些是連環殺手的三大格言。他們的行為思想均是以有助于充實他們過于乏味的生活為導向的。
在一個守法的人發展為連環搶劫犯或殺人犯的過程中,最關鍵的一個因素大概要算幻想所起的作用了。我指的是最廣義的幻想。
埃德?肯珀早年就形成了幻想,且統統涉及性與死亡之間的關系。他讓妹妹同他一道玩過的一個游戲是把他綁在椅子上,仿佛置身于毒氣室之中。他那些涉及他人的性幻想是以伙伴的死亡和分尸作為結局的。
由于感覺自身有缺陷,肯珀對正常的男女孩之間的關系并不感到舒服。他不認為會有哪個女孩子愿意接受他。所以他用幻想加以彌補。他必須完完全全地占有他想象中的伙伴,而那意味著最終占有她的生命。
“她們活著時都疏遠我,都不愿與我分享,”他在法庭上做供詞時解釋說,“我試圖要建立某種聯系。我在殺害她們時,頭腦里一片空白,一心想著她們將屬于我。”
起初,道格拉斯以為埃德?肯珀是一個性施虐狂。可是,分尸均發生在受害者死后而非生前,不是懲罰,也不會造成痛苦。聽罷肯珀數小時的陳述,道格拉斯終于明白,肯珀分尸更多是出自戀物癖而非施虐狂,并且與占有的幻想有著更多的關系。
我們在隨后幾年時間里又對肯珀進行了幾次長時間的訪談,每次訪談都使我們得到不少信息,都讓我們了解到更多令人痛心的犯罪細節。
眼前的這個人冷酷地殺害了正處于豆蔻年華的聰明女性。然而,我要是不承認我喜歡埃德,那么我就不夠誠實。
他待人友好坦誠,生性敏感,還不乏幽默感。在這樣的情況下,大可這樣說,我喜歡待在他身邊。我不希望他在外面的馬路上隨意游蕩,他自己在最清醒的時刻也不想這樣。可是我個人當時對他的這種好感——至今依然如此,與暴力累犯打交道的人都應當保持警惕。
我覺得這些人中不少都頗具魅力,能言善辯。這個人怎么能干出這種可怕的事情?一定是出了什么差錯,或者有什么情有可原的具體情況。如果是在與他們中的某個人訪談,你會這樣對自己說的。你無法充分理解他們的滔天罪行。這也是為什么精神病醫生、法官以及辦理假釋的官員時常會上當受騙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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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格拉斯與同事采訪高智商連環殺手埃德?肯珀。
道格拉斯總是告訴手下,成功的連環殺人犯構思行動的精心程度足以媲美藝術家,他們在犯罪過程不斷完善。要評價他們,就要研究和理解他們的“作品”。
之后,道格拉斯去監獄和罪犯訪談成了一項常規活動,訪談得越多,他得到的一手材料越多。
他們告訴我們的許多內容是在重復其接受審訊時的證詞,或者在重復其以前多次做過的利 己的陳述。他們所說的一切都得經過我們的反復推敲和廣泛復審來做出詮釋。不過,訪談所起到的作用在于,我們看到了兇犯是如何進行思維的,獲得了對他們的某種直感,開始設身處地從他們的角度去思考問題。
在1979年,他們前后大約收到了五十個要求提供側寫的請求,而教官們都是利用教學工作的空隙時間來處理這些事情。
到了1981年,要求提供側寫的案件越來越多,道格拉斯已被減掉了大半教學任務,成為科里惟一的一位全日制投入破案實際工作的人。
個性側寫本來是未經官方認可的非正式服務項目,如今一個小小的機構建立了起來。我被冠以了“罪犯個性側寫項目主管”這個新設的頭銜,著手與外勤站的官員展開合作,協助偵破那些各地警察局提交的案件。
隨著監獄訪談的不斷深入,他們掌握的情況愈來愈多,他們想將非正規的研究系統化、條理化。
后來,他們和相關人士聯手合作,向政府申請了研究經費,計劃深入訪談近四十個重犯,編寫調查表格,要描述每一次罪行的作案手法以及犯罪現場,研究并記錄案發前后的行為,寫出研究結果。
道格拉斯很清楚,要使罪犯個性研究項目有價值,他們必須做好充分準備,因為系列兇犯都是出色的操縱者。
人們根據邏輯推理會提出這樣的疑問:重罪犯為什么愿意同聯邦調查局的執法特工合作呢?我們在項目啟動初期也曾對此有過疑惑。然而,我們幾年里接觸過的絕大多數重罪犯的確同意與我們交談,他們這樣做是出于幾種原因。
有的人對其罪行真的感到大惑不解,覺得在心理研究項目上提供合作是一種進行部分賠罪的方式,同時據此也更加了解了自我。我認為埃德?肯珀就屬于這一類型。如我指出過的,有的人則是警察迷和執法迷,一味地喜歡接近警察和聯邦調查局特工。有些人認為與“主管當局”合作或許會帶來一些好處,不過我們不曾做過任何許諾來作為交換條件。
另外一些人感覺受到了冷落,一心想要得到他人的關注和擺脫那種百無聊賴的生活,我們的探訪正中他們的下懷。
再有的人索性就是歡迎能有這個機會,好讓他們以敘述生動的細節重溫謀殺幻想。
我們都聽過“殺人三合一”,也就是說殺人犯早期有三大征兆:尿床、虐待小動物、縱火,但這不是定律。
截至1983年,我們已經完成了一項針對三十六名案犯的詳盡研究。我們還從一百一十八名他們的受害者身上收集了資料,這些受害者大部分是婦女。
從這項研究中誕生了一個體系,它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暴力兇犯并對其進行分類。我們頭一次真正能夠把罪犯的心理活動同他在犯罪現場留下的罪證聯系在一起分析。反過來,它又幫助我們更有效地捕獲他們。這一切解答了一些有關精神失常以及“什么樣的人竟會干出這種事情”等的問題。
1988年,我們把研究結論擴充,寫成一部專著,題為《性欲殺人罪:模式及動機》。
20世紀80年代初期,道格拉斯積極找囚犯訪談,了解他們的個性,因為行為反映個性。
從傳統意義上講,對大多數謀殺和暴力犯罪執法官員是比較容易理解的。它們起因于我們都經歷過的感情——憤怒、貪婪、忌妒、貪財、復仇——的極端表現。一旦這種情感問題得以解決,犯罪或犯罪沖動就將停止。有人會因此喪命,但情況就是這樣,警察通常都知道要追查的兇手是誰以及動機是什么。
可是近年來,一種新型的暴力罪犯已經露頭,即系列案犯。這種人不到被拘捕或擊斃,往往是不會停止犯罪的;這種人善于從經驗中學習,并且作案手法越來越高明,總是在不斷作案過程中完善其方案。
研究罪犯進程時,道格拉斯想過:“在起初的任何階段如能正確理解并干預這一進程,會不會使惡性事件胎死腹中?”
通過我的研究和隨后的辦案實踐,我對于大多數受性欲驅動的殺人犯能否會有哪怕是稍稍一點改邪歸正的表現都持非常悲觀的態度。如果任何努力有望奏效的話,就必須是在萌芽階段,即在由幻想轉變為現實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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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臭名昭著的連環殺手。
罪犯側寫并不神秘
要揣測兇手心理,就要把自己擺在獵手的位置。
假如我是一名兇手,就會每天外出尋找獵物,尋找下手的機會。
比方說吧,我正在一處購物中心,其中容納有好幾千位顧客。我走進游戲機廳,一眼看去有五十多個孩子在玩游戲機。此刻我必須成為獵手,必須成為側寫家,必須能側寫出那個潛在的獵物。我必須弄清楚這里五十多個孩子中哪一個易受攻擊,有可能成為受害者。
我必須觀察這個孩子的衣著打扮。我必須訓練自己從這個孩子的手勢、表情、姿勢里捕捉線索。而且,我必須在一瞬間之內完成這一切,因此必須精于此道。
然后,一旦做出了決定,一旦要下手,我就必須想好如何才能不動聲色地、不引起任何驚慌或懷疑地把這個孩子弄出購物中心,因為他或她的父母很可能就在附近的店鋪里。我可經不起出現任何差錯。
道格拉斯在研究案情資料時,會漸漸在心中對兇手及其犯罪動機形成一個清晰的圖像,他往往會說出具體的案情經過。
他已經見識過大量暴力犯罪案件,將各個案子的大量細節串聯起來,而且已經訪談過很多暴力兇犯,足以在他心目中構成某種模式,告訴他什么樣的人會犯什么樣的罪行。
我偵破案件時的做法是,收集辦案必需的全部證據——案情報告、犯罪現場照片及描述、受害者陳述或者驗尸報告——然后讓自己從心理上和情感上進入兇犯的角色。我力圖以他的思維方式去思維。
這種做法究竟是如何產生的,我無法肯定,誠如多年來一直找我做咨詢的諸如托馬斯?哈里斯這樣的小說家也無法說明其筆下的人物究竟是如何塑造出來的一樣。如果說其中涉及某些神通的成分,我不會予以否認,盡管我認為它更多是屬于創造性思維這一范疇。
他的工作方式是怎樣呢?
首先,他要過目驗尸官報告。
我要過目的第一份東西就是驗尸官報告,以便了解傷口的性質和類型,死亡原因,是否受到性侵犯,如果受到了性侵犯,屬于什么類型。全國各地的警察管轄區數以千計,驗尸官的報告也千差萬別。
然后,他研讀警方的初步報告。
閱讀完驗尸調查結果之后,我就會研讀警方的初步報告。
當第一位警官趕到時,他看到了什么?從那一刻起,現場就可能會有所變動,或者由他或者由調查小組中的某個人造成。我認為十分重要的一點是,要使案發現場盡可能保持兇手離開時的原狀。如果那已不是原狀,我就想知道緣由。
例如,如果被害人臉上蓋有一個枕頭,那是誰放的?警官初到時,枕頭就在那里嗎?是不是發現尸體的某位親人為了死者的尊嚴放在上面的?抑或另有什么解釋?
最后,我會查看犯罪現場照片,印證我腦海里勾畫的圖像。
照片的質量并非總是上乘的,尤其在大多數警察局還在拍攝黑白照片的年月。因此,我還會要求繪制一份犯罪現場的簡圖,標出方位和腳印。
如果警探們有什么特別需要我過目的地方,我會要求他們寫在照片的背面,這樣我在初次查看照片時,就不至于被別人的觀察結果所左右。
出于同樣原因,如果他們的名單中有一特定嫌疑人高居榜首,我也不想知道。我會要求他們封入信封寄給我,以保證自己的分析能夠客觀。
還有一點很重要,他要知道有沒有物品被取走,很多罪犯都喜歡拿走“紀念品”。
同樣重要的是,要設法查明是否有任何物品從被害人身上或者從現場取走。一般而言,現金、貴重物品或名貴珠寶被拿走是容易被發現的,其中任何一項都會有助于了解作案者的動機。其他的物品就不總是那么容易被追查。
當警察或警探告訴我沒有任何物品被取走時,我會追問:“你是怎么知道的?你是不是要告訴我如果我從你太太或者女朋友的抽屜里拿走一個胸罩或者一條內褲你也能發現?如果真是這樣,你就是一個病態的小伙子。”像條狀發夾或一束頭發這類小東西的丟失是很難被發覺的。
在我的心目中,看上去沒有什么東西不見了這一判斷從來就不是一項確定的調查結果。當我們最終抓獲作案者并搜查他的住處時,常常會發現意想不到的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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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書本。
優秀的側寫師必須能夠理清形形色色的證據和數據,必須設身處地地從作案者和受害者的角度進行思考,無異于“精神分裂”。
你要了解受害者。
你必須在大腦里重塑犯罪現場。你有必要盡可能充分地了解受害者,設想出她可能會做出的反應。你必須把自己置身于被攻擊者持槍、持刀、拿著石塊、揮舞拳頭脅迫的處境之中。
你必須能夠感受到她在攻擊者逼進時的恐懼。你必須能夠感受到她在被強暴、毆打、刀刺時的痛苦。
你必須理解,發自恐懼和痛苦的尖叫是怎么回事,同時又意識到那是無濟于事的,不會讓他就此罷手。你必須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這是你迫不得已要承受的千斤重擔,當受害者是兒童或老人時,情況更是如此。
你也要了解罪犯。
不過同樣困難的是,我還必須把自己放在攻擊者的角度,以他的思維方式進行思考,隨他一同進行謀劃,理解和體驗他的滿足感,因為就在人生的這一刻,他多年被壓抑的幻想總算實現了,他終于可以控制局面了,可以完全操縱和支配另一個人了。我也必須設身處地地從作案者的角度去體會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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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書本。
道格拉斯創造了一個術語:“識別標志”,區別于“慣用手法”。
慣用手法指的是兇手犯罪時的所作所為,它是動態的;識別標志指的是兇手為了滿足自己的愿望而不得不做的事情,它是靜態的。
慣用手法與識別標志之間的差異可能很細微。
就以得克薩斯州一名銀行搶劫犯為例,他迫使所有被扣押的人脫光衣服,擺出各種性交姿勢,然后他再進行拍照。這便是他的識別標志。如果他的目的只是搶劫銀行,這樣做并沒有什么必要或者助益。事實上,這樣做使他在那里耽擱的時間更久,致使他面臨更大的被拘捕的危險。然而,顯然這是他覺得必須做的事情。
在密歇根州急流城也有一個銀行搶劫犯。我曾飛往那里提供破案咨詢。這家伙也逼迫銀行里的所有人脫光衣服,但是沒有拍照。他這樣做的目的就是使目擊者們只顧得害羞,無心去注視他,從而事后也就無法說出他的特征。這是為了達到成功搶劫銀行的目的而采取的一種手段。這是慣用手法。
尼采說過:“與惡魔戰斗的人,應當小心自己不要成為惡魔。當你遠遠凝視深淵時,深淵也在凝視你”。道格拉斯從事如此需要“代入感”的工作,可想而知他的精神壓力有多大。1983 年12月初,他突然昏迷,差點沒躲過鬼門關。
在過去的六年中,我一直在研究一種新型的犯罪分析方法。我是行為科學科惟一的專職辦案人員,科里其他人員均是講課教官。
當時我手頭同時有大約一百五十件未偵破案件要獨自處理,而且一年之中有一百二十五天是在途中奔波,而不是待在弗吉尼亞州匡蒂科的聯邦調查局學院的辦公室里。來自地方警察的壓力十分之大,這些警察自身也承受著來自社區、來自受害者家屬要求破案的巨大壓力,因而我對他們深表同情。
我一直在設法排列出工作的輕重緩急,可是每天都有新的案件紛至沓來。我在匡蒂科的同事們常常戲言說我就像個男妓:不能對客戶說半個不字。
12月2日,他被同事發現倒在酒店房間,緊急送去醫院檢查,右腦因高燒而破裂且有顱內出血,醫生說:“用外行人的話來說,他的大腦已經炸成了碎片。”
他整整昏迷了一個星期,徘徊于陰陽交界線上,大家連葬禮都準備好了。一周后,他奇跡般醒來,身體緩慢恢復。直到1984年4月,他回局里講課,一進門所有人起立鼓掌歡迎,他感受到大家的尊重,有回家的感覺。一個月后,他開始全面恢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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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也是“心理專家”
人人都有弱點,很多罪犯能通過測謊測試,要讓他們招供,就要營造“如坐針氈的因素”,要有創意,要運用想象力,道格拉斯經常反問自己:“假如是我作的案,什么事情會讓我露出馬腳呢?”
有些罪犯是在接受心理治療期間繼續犯罪而沒被發現。有些心理醫生過于理想化,以為真的能改變這些罪犯,他們往往不知道這些罪犯都是善于揣摩別人心理的專家。
有個叫范達的罪犯做出誠心悔改的姿態,負責他的監獄心理醫生說他非常配合,這樣下去就可以被假釋。
道格拉斯和心理醫生說了范達這個反社會人士的作案經過,強調范達不宜釋放,他還會再度犯罪。
我把有關范達的事說完后,那個心理醫生說:“道格拉斯,你這個叫人惡心的家伙!你滾出我的辦公室!”
“我惡心?”我反駁道,“你口口聲聲說托馬斯?范達對治療非常配合,可以釋放他,可是在你對這些犯人進行治療的時候,根本就不知道你究竟是在跟誰交談。
如果你不花時間看看犯罪現場的照片或者犯罪事實的報告,不去看尸體解剖報告,你怎么了解他們?你看過他們犯罪手段的報告嗎?你知道是不是有預謀的犯罪?你了解導致犯罪的行為嗎?你知道他是如何離開犯罪現場的嗎?你知道他是不是想逃之夭夭?他是不是想制造什么口實?你怎么知道他究竟是不是個危險的犯罪分子呢?”
他無言以對。我想我那天并沒有把他說服,不過那件事讓我感觸很深。
我們科對這個問題做了研究。正如我在前文中多次談到的,問題難就難在心理治療的大量工作都是通過聽取病人的自述來診斷病情。
在正常情況下來找心理醫生的病人都特別想把自己的真實想法對醫生一吐為快,而一個想爭取提前獲釋的罪犯則專門揀心理醫生想聽的說。結果心理醫生往往聽取罪犯的一面之詞,并不把它與罪犯的其他情況相聯系。這可能是這種體制失敗的真正原因。
道格拉斯研究罪犯的行為,從行為推測個性;但心理學家從研究個性入手,從而推測行為,為了不產生偏見,他們不愿意了解罪犯的犯罪細節。兩者方向截然不同。
我的良知告訴我,無論殺人犯是否會在特定的誘因下再度殺人,我都寧愿把他們關在監獄里,而絕不愿意因為把他放出去而使無辜的男人、女人或孩子被他殺害。
美國人有個特點,以為事情總是向著好的方面轉化,而且總能使它們向好的方面轉化,認為只要我們下決心干一件事情,就一定能干成功。
可是我看得越多,對有些罪犯是可以改造的觀點就越持悲觀態度。他們在孩提時期的經歷非常糟糕。他們那時受到的傷害未必在以后就能被消除。與法官、辯護律師、心理醫生的愿望相反的是,犯人在監獄里表現好未必能說明他們出獄后會有說得過去的表現。
有些罪犯很聰明,裝精神失常來自保。在道格拉斯研究并訪談過的罪犯中,最聰明、最有心計、最有魅力的人要算加里?特拉普內爾了。
當時特拉普內爾不僅很理智,而且是事先有準備的,根本沒有精神失常。實際上,他還寫了回憶錄,題為《狐貍也瘋狂》。這是一份很有價值的材料,它告訴了我們在談判時應采取何種策略。如果有人突然提出一些完全無法接受的條件,那可能就意味著他頭腦里早就有了下一步的計劃,談判者也可以隨機應變,做出相應的反應。
特拉普內爾還告訴我一些非常有趣的事情。他說如果我給他一本最近發行的《精神病診斷與統計手冊》,隨便說出其中一種病的癥狀,他第二天就可以讓心理醫生相信他的確患了那種精神病。
1992年,道格拉斯在博士論文的基礎上寫成并出版《犯罪分類手冊》。
有了《犯罪分類手冊》,我們就根據行為特征對嚴重犯罪進行分類,并從心理學角度進行科學的分析,這是《精神病診斷與統計手冊》沒能做到的。
例如,你在《精神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上就找不到對O?J?辛普森一案的描述,但你在我們的手冊上就可以找到。我們是想通過行為證據把小麥和麩皮分開,以幫助辦案人員和審判人員集中注意力考慮哪些是有關的,哪些是不相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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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分類手冊》第一版封面,該版為口袋書方便執法人員攜帶
愛是出路
80年代初期,聯邦調查局專職從事側寫的就是道格拉斯一人。
到了80年代中期,行為科學科已經分拆成行為科學教研科和行為科學調查支援科。
道格拉斯一直避免從事行政管理工作,但到了1990年情況有變,他被升為科長了,直到1995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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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書本。
書里寫了很多駭人聽聞的罪案,你無法想象同一天空下,為何有些人會兇殘如斯,變態如斯,這類人應該不叫人吧,因為他們已經喪失了人性。
任何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那些邪惡的罪犯有種對捕獲物隨意支配的需求,他們會盡其所能折磨受害者,顯示他們的完全控制權。
如何防止犯罪?這基本是個無解的問題。見過無數犯罪手法、最了解連環殺手的道格拉斯也說:“我們最需要的是更多的愛”。
大概只有一條路吧:愛。沒錯,信者得救,愛者得救。
在我這么多年從事研究和對付暴力犯罪的過程中,我從來沒有碰上一個罪犯是在良好的環境里長大的或者擁有功能齊全的、體面的家庭。
我相信,絕大多數暴力兇犯要對其罪行負責,他們自己做出了選擇,因此應當正視他們的行動所帶來的后果。那種認為一個年僅14歲或15歲的人不能正確估計他行動的嚴重性的想法是荒謬的。我的8歲兒子杰德已能區分是非好幾年了。
不過,二十五年的觀察還告訴我,罪犯是“后天造就的”而非“先天形成的”,這意味著在他長大成人的某個階段,有個人給他造成了深遠的負面影響。這也說明如果有人對他產生深遠的正面影響,他也許不會犯罪。
所以我篤信,在需要更多的財力、警察和監獄的同時,我們最需要的是更多的愛。這并非是將問題簡單化,而是問題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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