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安羅替尼境外“仿制藥”為假藥
中國基金報記者 盧鸰
2018年上映的電影《我不是藥神》,現在有了一個完全不一樣的現實版本,這次真的“不是藥神”。
12月22日下午,央視新聞曝光了一起代購的境外抗癌藥有效成分為0的“假藥案”,此事一度登上百度熱搜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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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安羅替尼膠囊(福可維?)是中國生物制藥核心企業正大天晴歷時十余年自主研發的1類創新藥,其化合物專利榮獲“中國專利金獎”。
自2018年獲批上市以來,安羅替尼已累計獲批9項適應癥,目前有五大適應癥(非小細胞肺癌、小細胞肺癌、軟組織肉瘤、甲狀腺癌、甲狀腺髓樣癌)被納入國家醫保目錄,還有2項適應癥已遞交上市申請并獲受理。
該款藥物在納入醫保前,患者一個月要花1萬元左右。納入醫保后,以職工醫保為例,一個月的花銷降至1000元左右。
不過,由于部分適應癥暫未納入報銷范疇,那些所患適應癥暫未納入報銷的患者仍面臨一定的經濟壓力。部分患者急于尋求治療希望,又被網絡上宣傳的“境外低價”所吸引,就試圖通過非正規渠道購買安羅替尼。
據正大天晴法務總監介紹,2023年底就陸續有患者反映,在微信朋友圈等網絡渠道流傳著進口版“福可維”,但企業并沒有對海外進行相關授權。
于是,藥品生產企業通過網絡渠道購買了這種所謂的“境外版本藥”進行研究。經檢測發現,該版本藥品中安羅替尼的含量為0,即“境外版”安羅替尼本質上是完全沒有有效成分的假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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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經初步偵查發現,這些藥都是由背包客通過人身攜帶的方式,從境外攜帶到廣州,再集中向全國發貨。
該藥物在國內流通后,因下游層層加價,一般患者購買的價格在1500元左右一盒,每盒的藥量是正版的三倍。大量患者家屬對警方表示,這款所謂的“救命藥”并沒有明確的治療效果。
公安機關將患者家屬提供的剩余藥品送至鑒定機構檢測,鑒定結論和上述藥企的結論一致,即該安羅替尼“仿制藥”中未檢出安羅替尼成分。由此,連云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涉案相關藥品可以認定為假藥。
編輯:格林
校對:紀元
制作:鹿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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