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微博用戶“急診向日葵艾芬20”曬出一份稅收違法行為查處結果告知書,將北京積水潭醫院燒傷科副主任醫師寧方剛,也就是粉絲過百萬的“燒傷超人阿寶”,推上了風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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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寧方剛為北京大學醫學部博士、北京積水潭醫院燒傷科副主任醫師,其微博賬號“燒傷超人阿寶”擁有160.3萬粉絲,是醫療健康領域知名網紅博主。
告知書顯示,寧方剛因其自媒體贊賞收入未按規定繳稅,他已補繳稅款及滯納金共計84.64萬元。舉報人艾芬,武漢市中心醫院急診科主任,明確表示這還沒完——她將繼續舉報其帶貨收入涉及的稅收問題。
據艾芬自述,她從兩三年前就開始舉報寧方剛的稅務問題。由于涉及微信公眾號、微博等多個平臺,以及“燒寶商城”等帶貨渠道,收入來源分散、主體不一、注冊地各異,“情況比較復雜,一直沒能得到一個明確答復。”
艾芬表示,據她了解,開通贊賞功能的公眾號需綁定個人微信支付賬戶,用戶打賞金額會直接進入該微信號的零錢包,騰訊作為平臺不參與分成,也不代扣代繳稅款。多位公眾號運營者證實,贊賞資金通常很快到賬,且金額就是用戶原封不動支付的數額,沒有任何平臺截留或預扣稅處理。
不過“燒傷超人阿寶”則稱,稅務部門已明確其行為既不屬于偷稅也不屬于漏稅,其涉及微博、微信等平臺的“贊賞”功能收入,是否應交稅的認定,已在稅務部門明確后主動完成補繳。
一邊是手握證據、步步緊逼的實名舉報;另一邊是連續發文,堅稱自己“既非偷稅也非漏稅”的網紅醫生。
需要指出的是,補稅不等于偷稅。補稅,通常是由于各種原因導致此前未足額繳納稅款,在稅務機關要求后按規定予以補繳,同時可能需要支付相應滯納金。而偷稅則屬于主觀故意的稅收違法行為,性質截然不同。
對網紅而言,一次補稅可能更多涉及稅務合規意識不足或操作疏忽,但偷稅一旦坐實,便是觸犯法律的紅線。這不僅可能面臨行政處罰乃至刑事風險,更會導致個人信用破產、被各大平臺封禁,從而徹底終結其網紅生涯,喪失重要的收入來源。
那么事實究竟如何呢?
艾芬的指控,刀刀見血。她提供的材料顯示,寧方剛不僅在自己的公眾號、微博開通打賞,甚至在他人發布的文章中使用自己的打賞碼,單篇打賞記錄就超過7萬次,金額從幾元到上百元不等,粗略估算便數額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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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寧方剛實際操控下,“燒寶商城”等平臺長期銷售酒水、美妝護膚品及個人護理用品等產品,并通過專業團隊進行運營管理,其資金流水規模更是難以估量。
在艾芬看來,此前舉報石沉大海,如今稅務部門僅僅處理了其個人賬戶的打賞收入,對于公司化運作的帶貨收入,戰火才剛剛點燃。
寧方剛的回應,則試圖將此事定性為“法規模糊”下的“配合補繳”。他強調,自媒體贊賞收入的納稅標準長期不明,此次是應稅務部門新要求主動補繳,并提及此前沈陽稅務部門甚至有過“小額贈予無需繳稅”的認定。
這話聽著合理,卻經不起細推。政策模糊期確實存在,但當一個人年復一年靠內容打賞和帶貨賺得盆滿缽滿,卻從未主動申報相關收入,直到被舉報、被查、被要求補繳,才“配合”繳稅——這算不算主觀上漠視納稅義務?法律或許可以體諒認知滯后,但不能縱容長期回避。
更重要的是,寧方剛不是普通博主。他是公立醫院醫生,頭頂“醫學博士”“副主任醫師”光環,公眾對其專業性和道德水準天然抱有更高期待。正因如此,他的言論影響力遠超一般網紅,打賞和帶貨轉化效率也更高。這種“權威背書+情緒煽動+商業變現”的模式,一旦脫離稅收監管,極易形成灰色套利空間。
如今寧方剛補了稅,卻不認錯,把責任全推給“政策不明”。可問題是,早在2020年,國家稅務總局就多次強調網絡主播、自媒體人取得的打賞、廣告、帶貨收入屬于應稅所得。2022年“薇婭案”之后,直播和內容變現的稅務紅線早已清晰。一個常年活躍于輿論前線、深諳規則博弈的頭部博主,真會不知道要繳稅?
打賞、帶貨,這些依托個人影響力快速變現的方式,收入性質究竟該如何界定?是勞務報酬,是經營所得,還是偶然所得?各地此前標準不一,給了許多“寧方剛們”游走的空間。但隨著稅收監管的縝密化與全國標準的逐步統一,這筆“糊涂賬”正在被厘清。補繳與滯納金,就是時代規則收緊時,必須付出的代價。
值得警惕的是,這類“先收割、后補票”的操作正在成為某些網紅的慣用策略:先利用身份優勢快速變現,等風頭過了或被盯上了,再以“配合整改”姿態補繳,既保住既得利益,又博個“負責任”人設。如果這種模式被默許,那稅收公平何在?守法者豈不成了傻子?
值得玩味的是這場舉報背后的私人恩怨。艾芬毫不諱言,舉報動機源于寧方剛在其與愛爾眼科的醫療糾紛中,持續發布“失實文章”并借此獲利。這讓整件事脫離了單純的公共監督,染上了“以舉報為刃,清算舊賬”的濃烈個人色彩。公眾在審視稅案的同時,也目睹了一場精英專業人士利用輿論陣地相互攻伐的戲劇。流量可以制造影響力,也可以反噬自身;網絡話語權既是武器,也可能成為被審計的賬本。
在清揚君看來,此事有幾個關鍵點不容回避:
第一,法規的滯后性不能成為長期規避納稅義務的“免罪金牌”。尤其是具備高知背景的公眾人物,對合規應有更高敏感度。
第二,個人IP公司化、多元化運營已是常態,稅務籌劃必須跟上業務形態,切莫心存僥幸。“個人賬戶”與“公司流水”的防火墻,在稅務稽查面前往往形同虛設。
第三,網絡恩怨一旦引入公權力舉報,便需經得起事實與法律的嚴格檢驗。舉報者的動機或許復雜,但涉稅事實必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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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芬已明確表示將“死磕到底”。她還在微博中質疑寧方剛長期通過公眾號以“電商廣告”形式發布軟文的行為涉嫌違規,并引用相關平臺規則作為依據。
從艾芬步步緊逼的態勢來看,這84.64萬元的補繳,恐怕僅僅只是一個序幕。
圖源:微博、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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