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銀江日前收到了股權糾紛案一審判決和兩張監管罰單。今年4月,公司還因2021 年至2023 年三季報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被行政處罰,但審計機構對兩份虛假年報都給出了標準無保留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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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攝圖網
一審敗訴,被判解禁上千萬市值股份
2025年12月16日,ST銀江(300020.SZ)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一審判決ST銀江為浙江浙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資管)持有的ST銀江364.57萬股股票申請辦理解除限售手續,且支付浙商資管資金占用損失350萬元。
受該案影響,ST銀江預計減少本期凈利潤351.82萬元。按12月16日收盤價3.39元/股計算,上述解禁股份對應市值約1236萬元。
此前,浙商資管于2024年4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立即為其持有的ST銀江共計2781.38萬股股票申請辦理解除限售手續,并賠償其損失3632.29萬元。同年5月,浙商資管增加訴訟請求金額,將涉案訴請標的額由3632.29萬元提高到2.20億元。
前期公告顯示,浙商資管所持ST銀江股票來自公司定向發行給李欣的股票。2017年,因李欣未能完成業績對賭,且未按約定交付涉案股票給ST銀江,公司向法院起訴李欣,法院最終判決李欣將涉案股票交付公司,由公司以1元價格回購并注銷。如李欣不能足額交付,則應將不足部分的股份數折算為補償金支付給公司。然而,李欣已將涉案股票質押給浙商資管,導致無法執行。浙商資管行使質權,通過以物抵債方式獲得涉案股票。
2018年9月,ST銀江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執行裁定書,李欣所持公司2781.38萬股股份已劃轉至浙商資管名下,公司無法通過回購股份收回業績補償款,公司當年將2.43億元補償款轉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截至2024年末,業績補償款余額為2.33億元,剩余款項收回可能性較低,公司已經對該筆業績補償款全額計提了壞賬準備。
監管罰單密集下發
除了收到一審判決,2025年12月16日,ST銀江和控股股東、實控人分別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深交所同步下發監管函。
一方面,浙江證監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ST銀江董事會召開流程不規范,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中對會議召開及表決情況披露不準確。浙江證監局對公司及代董事長、代董事會秘書韓振興出具警示函,深交所下發監管函。
另一方面,銀江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江集團)作為ST銀江控股股東,王輝作為ST銀江實際控制人,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期間與其他相關方簽訂《合作框架協議》及相關補充協議、《表決權委托及一致行動協議》《合作備忘錄》等系列協議,但銀江集團、王輝未及時將上述情況告知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上述第二十六次會議議案主要涉及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以及召開2025年第六次臨時股東會。公告顯示,該會議應參與表決董事7名,實際參與表決董事5名,2名董事未列席。
會議議案均以“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獲得通過。公司董事會同意提名姚成嶺、韓振興、何保山為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同意公司股東浙商資管提名樊妙妙為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同時,公司董事會提名吳思聰、劉國平、趙平為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據媒體報道,ST銀江董事彭小勇、蔡暘曾多次主動聯系公司代理董事長韓振興,卻一直沒有任何回復,屬于“被動缺席”董事會會議。彭小勇表示,其已經向監管機構進行舉報,并起訴上市公司,要求公司撤銷相關存在嚴重程序瑕疵的決議。目前,該案件已獲受理。
12月2日,公司披露《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會議以7票同意,審議通過《關于取消召開2025年第六次臨時股東會的議案》。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12月16日披露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顯示,ST銀江再次對董事會換屆選舉和召開2025年第六次臨時股東會進行了審議,此次所有議案內容與第二十六次會議基本一致,且均以“5票同意,2票反對,0票棄權”獲得通過。
在第二十八次會議中,ST銀江董事彭小勇、蔡暘對上述議案均投出反對票。
彭小勇、蔡暘反對的主要理由為:董事會已經知悉公司第一大股東與相關方存在表決權委托等系列協議,但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兩位董事認為,目前董事會候選人名單未包括相關方所提交及推薦的董事候選人名單,嚴重侵犯了相關方的利益,同時認為目前公司的經營控制權存在爭議,應待股東與投資方妥善解決后再進行換屆,此情形下不宜召開董事會。
資料顯示,彭小勇、蔡暘均于2025年8月剛剛被補選為公司非獨立董事。
多份財報存在虛假記載,審計失職遭警示
2025 年 4 月,ST銀江還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指出,公司披露的 2021 年至2023 年三季報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具體來看,出于某光伏項目并網延期等原因,項目整體結算總價下調,ST銀江未及時根據最終結算總價調減項目收入,導致2021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1645.71萬元、利潤總額1621.02萬元,分別占當期報告記載金額的0.82%、15.08%。
2022年,ST銀江重復核算項目收入、未及時根據最終結算總價調減項目收入,導致2022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5727.41萬元、利潤總額1492.52萬元,分別占當期報告記載金額的3.55%、19.97%。
2023年1月至9月,ST銀江通過虛構5個項目業務、虛構項目收入、延期確認費用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2023年半年報虛增營業收入5714.74萬元、利潤總額2224.76萬元,分別占當期報告記載金額的5.43%、23.45%。2023年三季報虛增營業收入7258.53萬元、利潤總額2626.39萬元,分別占當期報告記載金額的4.71%、21.79%。
對此,ST銀江發布了相關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公告。追溯調整后,公司2021年凈利潤調減1374.17萬元至8190.41萬元,2022年凈利潤調減1255.48萬元至5512.93萬元,2023年凈利潤由-2.36億元變更為-2.38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中興華所)對ST銀江2021年、2022年年報均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2024年12月,浙江證監局因中興華所在ST銀江2021-2023年財務報表審計項目存在房產抵押情況審計不到位、工程項目收入審計不到位的問題,對該所及相關注冊會計師高敏建、龐玉文出具警示函。
經查,上述人員在房產抵押情況審計方面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部分產權證書未取得原件進行檢查。二是未向不動產登記部門查詢房產的抵押記錄。三是未關注公司房屋產權證書相關披露與審計證據不符的情況。四是部分底稿記錄存在明顯錯誤,與實際情況不符。
ST銀江主要業務涉及智慧城市的兩大領域,一是智慧城市數字基層政府的社會治理和服務,二是智慧城市細分領域項目建設和服務。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31億元、同比下滑76.01%,實現歸母凈利潤-5.44億元、同比下滑225.13%。同期,公司銷售毛利率為4.99%,期間費用率高達122.19%。
ST銀江稱,公司營業收入較上期減少主要由于工程項目施工資金緊張,導致項目結轉收入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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