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在公司管理人員的指導下,謊稱“同意外出發生性關系”誘騙粉絲在直播間打賞1萬元禮物,隨后拒絕見面并將其拉黑……12月22日,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貴溪市人民法院于近期公布上述詐騙案件的一審判決書,被告人劉某、黃某犯詐騙罪,均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在案扣押的被告人涉案案款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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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配圖 圖據視覺中國
據貴溪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某經營某公司,并雇傭被告人黃某(女)等主播在抖音平臺進行直播獲利。2024年6月底,被害人湯某刷到黃某的直播間,并通過私聊添加黃某的微信。其間,為了讓湯某在直播間打賞禮物,黃某以虛假網戀的方式與湯某在微信平臺聊天。
2024年7月10日晚,黃某正在直播,湯某微信聯系黃某,黃某將與湯某的聊天記錄截圖發送給劉某,后黃某在劉某的指導下,以同意外出發生性關系的方式誘騙湯某在直播間打賞10000元禮物,隨后拒絕見面并拉黑湯某。
2024年7月20日,黃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同年7月23日,劉某經民警電話通知后到案,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案發后,黃某、劉某退還被害人損失19000元并獲得諒解。
法院于2025年8月11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公訴機關指控的一致。另查明,被告人劉某、黃某到案后均向公安機關退繳涉案案款5000元。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10000元,數額較大,二人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法院經綜合考慮后,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紅星新聞記者 袁偉
編輯 郭宇
審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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