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記者 張晨
近日,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偵破一起特大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系列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3人,搗毀倉儲窩點6個,現場扣押了一大批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黃胸鹀,查扣鳥籠890個,各種捕鳥工具300余件,涉案總價值3900余萬元。在完成鑒定、錄像后,獲救的黃胸鹀已被放飛,以期跟上南遷的隊伍。
快遞單牽出非法狩獵案
“大連作為東北亞候鳥遷徙的主要驛站,每年途經的候鳥達數百萬只。今年9月,一張遺棄在水稻田中的快遞單,引起了我們的注意。”大連市公安局環境資源和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副支隊長王培良回憶道,這張快遞單發自一家捕鳥網廠家,經核實,商家每單最少500張網才能發貨。
“這種網的網眼極為細密,只能用于捕鳥,無法用作漁網或果園防護網。”王培良結合季節犯罪作案特點,初步分析疑似有人進行非法狩獵活動。
大連市公安局環食藥偵支隊支隊長劉長亮告訴《法治日報》記者:“大連地區非法獵捕鳥類犯罪近年呈現新特點,傳統非法狩獵案件逐年下降,但針對黃胸鹀的案件卻有抬頭趨勢。這源于民間對其所謂‘滋補功效’的謠傳,催生了食用需求,黑市價格居高不下。與此同時,犯罪活動更隱蔽,交易多以現金進行,給偵查取證帶來很大困難。”
“黃胸鹀,俗稱‘禾花雀’,又名‘黃疸’,曾是我國北方常見鳥類,但因棲息地破壞和過度捕獵,種群數量斷崖式下跌,2021年被列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王培良介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價值達到2萬元即可立案,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們成立由環食藥偵支隊牽頭,網安、法制及屬地分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專案組,融合多種偵查手段,鎖定犯罪分子在大連莊河市明陽鎮租用一處廢棄學校,并以此作為收購圈養黃胸鹀的隱秘窩點。”劉長亮介紹,一個以姜某、張某寶為首的犯罪團伙的組織架構逐漸清晰,集“非法獵捕、收購、圈養、出售”于一體的全鏈條犯罪網絡浮出水面。
團伙窩點網地隱蔽性高
“該團伙成員非常狡猾,窩點和網地隱蔽性高,專案組對獵捕區域、囤鳥窩點進行了多批次、多角度偵查。”王培良說。
“上下游互不相通。”大連市公安局環食藥偵支隊森林資源犯罪案件偵查大隊副大隊長楊東鵬說。為免打草驚蛇,專案組民警深入偵查,騎自行車在近3000畝的稻田地里搜尋兩日,發現4片總計近300米長的捕鳥網,同時查清了團伙內部“獵捕—收購—分銷”分工。
9月28日,專案組出動80名警力在大連莊河、普蘭店兩地開展跨區域統一收網行動。王培良描述當時的細節道:“我們在普蘭店抓獲孫某杰,并在其家中大棚內查獲活體黃胸鹀1000余只。在莊河窩點抓獲主犯姜某,并在其租用的6間瓦房內查獲790余個鳥籠,裝有一大批活體黃胸鹀。另一名主犯張某寶在駕車逃竄途中被截獲。”
“為確保這批獲救的候鳥能跟上遷徙隊伍,在完成現場鑒定后,我們協同自然資源部門、檢察院工作人員及鑒定專家、志愿者,在國慶期間及時將這批黃胸鹀在適宜地點集中放飛。此舉是為了避免因氣溫下降和錯過遷徙期導致鳥類大量死亡,真正實現打擊犯罪是為了更好地保護生態的初衷。”王培良說。
“籠子打開的瞬間,看著一只只小鳥飛出去,這么多鮮活的生命重獲自由讓人感慨。”楊東鵬回憶起放飛場景時說。
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經鑒定,本案查獲的野生鳥類總價值高達3900余萬元。涉案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在看守所,記者見到了犯罪嫌疑人孫某杰,他回憶作案經過說:“張某寶來村里收鳥。我就按照他教的方法,在村里稻田蘆葦蕩下網,早晚巡兩次,有鳥來就捕,捕了20來天。張某寶說了不能明目張膽地干,但我不知道這鳥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收的時候都是現金,也沒多想。”
近年來,大連市公安機關與自然資源執法部門對破壞野生鳥類資源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持續加強。大連市自然資源行政執法隊隊長李東升說:“每年冬春,公安局、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管局等都會開展專項行動,對達不到立案標準的進行行政處罰,達到立案標準的移交公安,我們有行刑銜接的機制。”
“鳥身上有可能有禽流感、鸚鵡熱,食用‘野味’有風險。”大連野境團隊護鳥志愿者王大鵬常年參與野生動物救助,他說,“鳥是生態的一環,在野外發揮著很多我們想象不到的作用。每一物種的存在,都會與周圍的生物、生態和環境相互依存,共同成為生態系統不可或缺的部分,一旦消失就無法挽回,相當于在生態鏈條上打開了一個缺口,其弊端早晚會顯現出來。”
公安部今年8月部署開展“平安原野—2025”專項打擊行動。大連市公安局環食藥偵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公安機關將進一步鞏固案件偵破經驗,構建數據驅動、精準預警的智慧偵查新模式,通過科技賦能,進一步提升公安機關對涉野生動物犯罪的發現能力和打擊精度。同時,公安機關將繼續加強與自然資源、市場監管、海關、檢察等部門的協作,建立信息共享、聯合執法、案件會商等機制,對跨區域、跨行業的違法鏈條做到“上游下游一起打、源頭末端一起查”,形成聯防聯治的工作格局。特別是在候鳥遷徙季,將公安、林草和護鳥組織力量有效整合,開展拉網式巡護和專項清網行動,切實鏟除偷獵行為滋生的土壤。聚焦重點候鳥棲息地和遷飛通道,公安機關聯合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基層政府持續開展清理非法獵捕工具、整治農貿花鳥市場等行動,從源頭上堵住盜捕盜賣的黑色鏈條。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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