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奚偉 通訊員:萬禹)
近日,武漢市黃陂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盤龍中隊執法隊員在巡查至武漢市黃陂區盤龍城巨龍大道盤龍一路特16號時,發現有城市道路挖掘行為,經城管執法隊員現場詢問,施工方為某建筑勞務公司,未取得城市道路挖掘行政審批許可,執法隊員當即要求該公司施工人員停工,并進行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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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該公司施工是為了疏通盤龍一路井蓋管網,但未到區行政審批部門辦理城市道路挖掘許可證,便自行組織工人實施開挖,屬于未經許可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8號)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盤龍中隊城管執法隊員要求該公司受委托人到執法辦案室接受調查,并進行普法宣傳及批評教育,明確告知其行為不僅破壞了城市道路設施的完整性與正常使用功能,還可能對周邊過往行人通行安全構成潛在威脅。
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8號)第四十二條,結合《武漢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權量化細化基準表》的裁量情節,考慮到盤龍一路屬于城市次干路,符合違法情形一般的裁量情節盤龍中隊城管執法隊員,依法對某建筑勞務公司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責令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6000元整的行政處罰決定,并同步送達《行政合規指導意見書》及《行政處罰企業信用信息修復告知書》,在處罰的基礎上指導企業如何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合法合規進行施工作業,目前該公司已繳納罰款,并表示會積極配合城管執法部門進行整改。
黃陂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盤龍中隊負責人表示,將持續強化轄區城市道路的日常巡查監管,對擅自占道挖掘、或不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的行為保持“零容忍”,堅決依法行政,同時主動靠前服務,為有合法施工需求的企業提供政策解讀和審批指引,引導企業規范作業,共同守護城市道路秩序與市民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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