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對黎智英案作出判決,三項罪名全部成立。這是一場歷時近三年的審理,也是一場法律與政治之間的正面對撞。
案件落錘之日,香港社會并未掀起波瀾,反倒顯得格外安靜。可就在這安靜背后,大洋彼岸的政治喧囂卻迅速升溫。
從美國總統特朗普的公開表態,到七國外長的聯合聲明。美西方的“營救行動”在短短兩天內迅速成形,要求中方釋放黎智英。
但這次,他們的算盤打偏了。香港的司法程序有章可循,法庭的判決有據可依,西方那套“喊話就能改判”的老路子,在今天的香港已不再靈光。
黎智英被定罪,并非空口無憑,三項罪名中最關鍵的一條,是他涉嫌與外國勢力合謀,試圖推動對中國和香港的制裁。
不僅有資金往來,還有秘密會面、對外游說的記錄,甚至連具體策劃的內容都清清楚楚寫在案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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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當天,香港并沒有出現大規模抗議,也沒有所謂的“民意反彈”。絕大多數市民對法院的判詞表示尊重,更多人關心的是黎智英將會被判多久。
這和幾年前的局面完全不同。經歷過修例風波之后,香港社會明顯更重視法治,也更清楚法律該由誰來解釋,司法該由誰來執行。大家看得明白,如果一個人真有問題,就該在法庭上說清楚、講明白,而不是靠街頭吶喊或國外政客的發言來定性。
這也說明,香港的法治正在逐漸恢復正常。法院獨立審理,媒體理性報道,公眾情緒平穩,這是一個健康社會應有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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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這個案子上,香港展示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態度,不管你過去多有名氣,不管你背后有沒有政治背景,只要觸犯了法律,就要接受法律的審判。
就在香港法院宣判的48小時內,西方政壇迅速動了起來。首先出場的是特朗普。他在公開場合表示對黎智英“深切關注”,還說已經在就此事和中方溝通。
話說得挺大,聽起來像是要親自下場救人,但細看他的言辭,并沒有提供任何細節。既沒說溝通的對象是誰,也沒說溝通過了什么內容。這種模糊的表態,更像是一種政治姿態,目的不是解決問題,而是制造聲勢。
緊接著,七國集團的外長們也發表了聯合聲明,要求中國釋放黎智英。他們在聲明中用了不少“關切”和“擔憂”這種字眼,但卻始終沒有提到案件的詳細內容,更回避了判決依據和證據鏈。
這種“跳過法律、直接定調”的做法,在任何一個講法治的國家都說不過去。可偏偏這些國家平時最愛宣傳“司法獨立”,現在卻反過頭來對別國的司法程序指手畫腳。
其實,這種做法也不新鮮。西方國家早就習慣了在別國事務上指點江山,尤其是當涉及中國時,更是習慣性地把法律問題政治化。他們希望通過輿論壓力,制造一種“黎智英是被政治迫害”的印象,從而在國際上爭取同情和支持。但這種操作的前提是,外界不知道案件實際情況。
但現實是,香港法院的判決公開透明,判詞內容詳細,證據鏈完整,公眾可以自行判斷。西方那種靠話語權強行塑造輿論的方式,在今天的信息環境下,很難再占上風。
更重要的是,黎智英并非一個單純的媒體人。他在過去幾年中,曾多次與外部勢力接觸,推動對中國和香港施加壓力,這些行為早已超出新聞自由的范疇。
他的行為不僅損害了國家利益,也破壞了香港的穩定。西方現在要“救人”,表面是出于人道考量,實則是擔心失去了一個在香港內部傳遞信息、施加影響的重要渠道。
面對西方這套“喊話救人”的操作,中方的態度非常明確。外交部和駐港公署第一時間做出回應,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司法程序獨立,任何外部壓力都無法改變法律的審理方向。
港府也表明立場,指出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下一步將按法律流程推進,預計在2026年初進入量刑階段。
這些表態不是簡單的“回懟”,而是清晰傳達出一個信號——香港的法律不會因為外部施壓而動搖。
這也反映出一個更深層次的現實:西方那種通過“人權”話術施壓、用“自由”標簽干預別國事務的方式,正在失去效力。
尤其是在國安法實施之后,香港的法律體系更加完善,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有了明確界定和操作路徑。西方過去那種靠輿論制造混亂、靠代理人干預香港局勢的策略,如今已經很難奏效。
事實上,在黎智英被捕、審訊、定罪的整個過程中,香港社會秩序穩定,經濟逐步恢復,國際投資信心也在慢慢回暖。
這些現實情況和西方媒體所渲染的“自由壓縮”完全不符。真正的自由,是讓社會遠離暴力、讓法治得以運行、讓普通人能安心生活。香港法治的強化,恰恰是為了這種自由。
更值得一提的是西方的雙重標準。在自己的國家,他們對“外國代理人”從不手軟,但在別人國家,只要涉及到他們關心的人或利益,就立刻換了說法。這樣的標準,早已讓不少其他國家產生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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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非西方國家的媒體也開始公開質疑七國集團的聲明,認為這是典型的選擇性正義,不具備普遍說服力。
從這個角度看,黎智英案不僅是一次法律審判,更是一面鏡子。它照出了香港社會的法治進步,也照出了西方話語體系的虛偽和偏見。
西方的“營救行動”之所以失敗,不是因為聲音不夠大,而是因為香港的法律根基已經扎得夠深。誰還想靠政治喊話來改變法院的判決,只會發現自己是在對著巖石喊話。
香港法院對黎智英的判決,是一次對法治的堅持,也是一種制度自信的體現。這不是一場輸贏之爭,而是一種邊界的劃定:法律的事,就得按法律辦。外部勢力再怎么喊話,再怎么聯合聲明,也改變不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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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已經成為一個標志性事件,它告訴所有人,香港已經走出了過去混亂的陰影,正在用法律重建秩序。
誰想通過代理人遙控香港,誰想用話語權干預司法,都會碰一鼻子灰。未來的香港,不再依賴外部聲音來證明自己,而是靠自己的法律和制度來走穩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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