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魯迅先生仍在世,面對南京博物院的事件,他大概率會以一貫的冷峻與辛辣,寫出如下風格的評說。
![]()
南京博物院的事,近來鬧得沸沸揚揚。有人捐畫,有人收畫,有人賣畫,有人買畫,最后只剩一個“顧客”的名字,仿佛這畫不是賣給人,是賣給空氣。
龐氏后人當年把一百三十七件古畫捐給博物院,說是“為國家”,為“保存文化”。博物院便收下了,也便“保存”了。只是這“保存”二字,如今看來,竟有兩種寫法:一種是放在玻璃柜里,供人瞻仰;一種是放在發(fā)票上,寫個“顧客”,供人猜測。
仇英的《江南春》,六千八百元賣給“顧客”,后來在拍賣會上,說是要值八千八百萬。翻了一萬多倍。
這價錢的漲落,倒也不稀奇,稀奇的是那買畫的人,竟連個姓名也沒有。尋常百姓買一碗餛飩,尚且要在小票上印個“顧客”,而一幅可能出自名家之手的古畫,竟也只配這兩個字。我于是想:這世上本沒有“顧客”,買的人多了,便有了“姓顧名客”的說法。
博物院說,這畫是“偽作”,故按規(guī)定處置。這話聽來堂皇,仿佛只要一貼“偽作”的標簽,便可以心安理得地變賣。只是我向來疑心:這“偽作”二字,究竟是專家的判斷,還是某些人的護身符?
文物本無真假,人心卻有。人心一偏,真跡也能成“偽作”;人心一正,“偽作”也可存其史。龐萊臣是何等人物?他收的“偽作”,怕也比尋常人家的真跡更有分量。博物院本是存史之地,不是典當行,更不是舊貨鋪,見著稍有疑義,便急著出手,這倒像是怕它占了地方,又或是怕它日后翻案,打了某些人的臉。
龐氏后人當年捐贈的一百三十七件古畫中,五幅不見了。其中,和《江南春》同時捐贈、亦是同時被判為“偽作”的,還有那幅《雙馬圖》。而《雙馬圖》,十多年前便以二百三十萬的價錢拍出,軸上鈐印分明是龐家舊物。我原以為,博物院處置文物,總要留個明白賬,誰經(jīng)手,誰批準,誰買去,總要寫在紙上。誰知現(xiàn)實比戲文更簡潔:紙上只寫“顧客”,其余一概“無可奉告”。
專家一開口,真跡變偽作;拍賣槌一落,偽作又成真跡。如此反復(fù),倒像是在演一出“真假莫辨”的戲。
實則從文物學的角度看,“一百年以上”的實物,因其承載了漫長時段的歷史信息,往往更容易被納入文物范疇。而所謂“贗品”,也斷不可簡單等同于“毫無價值”。若一件仿品本身具備一定的歷史、藝術(shù)或工藝價值,或是能反映特定歷史時期的工藝水平與審美風尚,那么它同樣可被視為具有文物價值的物品,甚至直接作為文物予以收藏研究。龐萊臣所藏的“偽作”,多是同時代的高仿精品,本就藏著不可替代的歷史信息,怎容這般草率處置?
博物院的墻上,寫著“守護文化遺產(chǎn)”,抽屜里卻放著一張只寫“顧客”的發(fā)票。守護的是哪一部分文化,我是看不大懂了。或者,他們守護的是一種“從來如此”的習慣:向來如此處置,向來如此解釋,向來如此說“合理合規(guī)”。
最可怕的,不是文物丟了,而是丟了之后,還能振振有詞地說“按程序辦事”。程序成了遮羞布,責任便都躲在布后面。有人把古畫當歷史,有人把古畫當鈔票,后者往往更有行動力。
龐氏后人捐畫,原是信博物院。如今看來,這信字,怕是要改寫了。捐贈時說“感謝”,鑒定時說“偽作”,變賣時說“合規(guī)”,一切都是“按程序”。為什么總覺得哪里不對?
我于是想起一句舊話:“從來如此,便對么?”文物從來如此處置,便對么?程序從來如此走,便對么?若凡事都以“顧客”二字模糊,以“偽作”二字搪塞,久而久之,誰還肯把東西交給博物院?誰還肯相信“守護文化”這四個字?
公眾的信任,是博物院的基礎(chǔ)。這基礎(chǔ),如今被“顧客”二字撕了個口子。博物院的牌子,本是木頭做的,倒也還結(jié)實,只是經(jīng)不住這般來回摩擦。
我并非要替哪一方喊冤,只是覺得:文化這東西,本就脆弱,經(jīng)不得太多的算計。算計多了,便只剩銅臭。銅臭多了,便再難聞到墨香。
愿這樁“顧客”購畫的公案,能讓某些人醒醒。否則,博物院倒真要成了“文物中轉(zhuǎn)站”:進來時是捐贈,出去時是“顧客”,中間那一段,便只好由歷史去猜了。
(說明:以上為模仿魯迅雜文風格的虛構(gòu)文本)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wù)。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