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源市公安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優化調整城市建成區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禁限行管控的通告》,對濟源市城市建成區載貨汽車和專項作業車通行措施進行優化調整,明確禁行車輛、禁行區域、管控措施、繞行路線等內容。通告自2025年12月20日0時起執行。2025年5月8日發布的《關于對城市建成區重柴運輸采取管控措施的通告(試行)》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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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行車輛
在禁行區域內通行的載貨汽車(含牽引車和掛車)、專項作業車,以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農用車、拖拉機,其中微型載貨汽車、微型專項作業車和輕型多用途貨車(皮卡車)除外。以上車型均包含外埠號牌車輛。
二、禁行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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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北環路,西至西環路,南至南環路經文昌南路轉入G327,至東二環向南轉S309,東至G208經濟瀆東路轉入東環路,至北環路所合圍的區域內城市道路。以上邊界道路北環路(不含S307段)、南環路、東環路禁止通行,其余邊界道路均可通行。
三、管理措施
(一)自通告執行之日起,禁止上述車輛駛入禁行區域。
(二)懸掛新能源號牌的輕型及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新能源中型貨車,全天可以在禁行區域內道路通行;重型新能源物流配送貨車(廂式和封閉式貨車)除高峰時段(7:00至8:30,11:30至12:30,17:00至20:00)外,允許在禁行區域內道路通行;其他重型新能源貨車需通過公安“交管12123”APP申領或持有效的城市貨車通行碼通行。
(三)用于保障禁行區內生產、生活、建設的輕型燃油(燃氣)車輛(不含輕型自卸貨車)除高峰時段(7:00至8:30,11:30至12:30,17:00至20:00)外,允許在禁行區域內道路通行。
(四)用于保障禁行區內生產、生活、建設輕型燃油(燃氣)自卸貨車,中、重型燃油(燃氣)車輛,應按照濟源示范區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 <濟源產城融合示范區移動源貨車“白名單”制度> 的通知》要求通過審核,在“交管12123”APP申領或持有效的城市貨車通行碼,按核準的時間、路線行駛。
(五)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農用車、拖拉機禁止進入禁行區域通行。
(六)軍車(含武警)、警車、消防、救護、應急搶險專用車不受禁行管控。
(七)鼓勵用車單位和個人使用新能源貨運車輛。
四、繞行路線
過境車輛可繞行二廣、菏寶、濟洛高速和G208、G327等禁行區域以外的道路通行。
來源:濟源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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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付琳丨責任編輯:王驍丨監制:楊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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