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想到!
車輛碰擦路邊小花臺
是很常見的小事故
但車主竟向保險公司索賠7萬!
沒人受傷!物損也不大!
為何要賠那么多錢?
車主表示
撞壞了村民的 “傳世板凳”
近日,成都雙流法院
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小事故上演離譜騙保劇本
2023年7月,李某某之子駕駛小型轎車時,不慎與村道路邊花臺發生撞擊,導致車輛和5戶村民財產受損。
事故發生后,李某某向承保車輛的某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要求保險公司賠付其已通過現金方式向受損村民累計支付賠償款7萬余元。
但保險公司認為事故輕微,經調查核定后僅同意在4000余元范圍內承擔賠付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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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配圖
因雙方就理賠金額無法達成一致,李某某遂將保險公司訴至成都雙流法院。
審理中,李某某提交的核心證據系5戶村民手寫的收款收據。收據載明:受損財產主要為蘋果樹、絲瓜苗、板凳、電瓶車等,且均為現金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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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法官質疑
“為啥賠這么多”
李某某語出驚人
“那板凳是傳世之物!
有特殊紀念價值!”
這樣的解釋
不僅未能打消法官的疑慮
反而讓人對其主張的真實性
產生了更大的懷疑
承辦法官初步研判認為,收據的定損明細不清晰,且以現金方式支付數萬元賠償款的行為,也與日常生活中的一般交易習慣不符。
承辦法官在隨后的
調查核實過程中
發現了更多的異常
5戶村民里,僅1戶拿到了收據上的錢;
2戶根本不是受損方,純純是 “友情幫忙” 簽收據;
1戶只拿到了板凳等實物;
1戶才賠了百來塊,和收據金額差了十萬八千里!
在庭審過程中,面對法官就調查核實情況提出的疑問,以及“原告與收據中收款人如何核定財產損失”等關鍵性問題,李某某要么無法作出合理解釋,要么含糊其辭、避重就輕。
結局大快人心
法官:誠信才是底線!
李某某在未與受損方具體核定損失明細、未履行正常保險定損及理賠流程的情況下,徑直向受損方支付高額現金賠償,該行為不符合一般理性人的行為邏輯,亦違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
結合審理查明的案件事實
雙流法院作出判決
判令某保險公司賠付李某某4000余元;
同時,鑒于李某某為謀取不當利益,故意制造虛假證據、進行虛假陳述,嚴重違反誠信原則,踐踏司法權威,法院遂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5000元的決定。
李某某不服判決及罰款決定,遂提起上訴并提出復議,二審法院經審查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故駁回其上訴請求及復議申請。
法官提醒:
誠信是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當事人參與民事訴訟時,應當恪守誠實信用原則,提交真實、客觀、合法的證據,就案件事實作出真實、完整的陳述,積極配合法院查清案件事實,這既是當事人的法定義務,也是維護司法公正的重要基礎。任何試圖通過捏造事實、偽造證據等不正當手段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不僅會損害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是對司法權威的踐踏,嚴重浪費司法資源,擾亂訴訟秩序。此類違法行為一經查實,人民法院必將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來源:新聞坊
編輯:昱 璇
責編:李 杉
審 核:若文
終審:賴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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