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八路軍的武器彈藥,主要從三大渠道獲取。
一是從戰役中繳獲;二是通過民間收集和購買;第三個,也是我們重點介紹的----
大力發展兵工生產,自己造武器彈藥!
1938年10月,毛主席提出:
“游擊戰爭的軍火接濟是一極重要問題。每個游擊戰爭的根據地都必須盡量設法建立小的兵工廠,辦到自制彈藥、步槍、手榴彈等的程度,使游擊戰爭無軍火缺乏之虞。”
主席把“提高軍事技術,建立必要的軍火工廠,準備反攻實力”列為中華民族當時的緊急任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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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八路軍的前身中國工農紅軍時期,也建立過兵工廠。比如1928年,紅四方面軍在江西省東固鄉建立了第一個兵工廠。但主要業務是修槍,然后才生產些粗糙的梭鏢、大刀、土槍等,所以與其說是兵工廠,不如說是個修理鋪。
而八路軍時期就不一樣了。
1939年八路軍總部成立了后勤供給部。一般軍師、旅級供給處設立了軍械科;團供給處下設軍械員;連隊設管理排長,管理全連的武器彈藥。1941年,八路軍總部供給部與129師的供給部部合并,為129師進一步實現供給的正規化打下了良好基礎。
不過剛開始很不容易,條件特別差,工業基礎更是幾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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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八路軍建立的晉察冀、晉冀魯豫、晉綏、山東等敵后抗日根據地,主要在農村而且以山區為主。發展兵工生產所需的資金、原料、設備和人才也緊缺。比如兵工生產用的灰生鐵、風鋼等原材料都沒有,甚至連銼刀、卡尺等工具都沒錢買。
另外,當時根據地沒條件自己煉鋼,制造武器需要的鋼材只能去拆敵人的鐵路道軌;再就是生產不了可以切削加工灰生鐵,制造炮彈殼只能對自己搗鼓出來的白口鐵改造;還有造子彈殼的材料是黃銅,根據地只能買到雜銅,一沖就裂,不能用。到了1943年煉出純度高的鋅和銅后,才真正實現了彈殼的突破。
物質條件差,大規模建設兵器工業、生產先進武器根本不現實。
比如根據地最開始造的地雷、手榴彈用的是黑火藥,雖然能用,但威力很有限。一顆手榴彈爆炸只能飛出十多塊碎片,殺傷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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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因為落后教育也跟不上。根據地的大部分群眾都是文盲或半文盲,顯然不利于兵工生產。
特別是1941 年到1943年,敵后抗戰正經歷最艱苦的時期。不僅日偽軍大規模“掃蕩”、國民黨軍隊封鎖根據地,還爆發了水、旱、蟲等自然災害。
1943 年光太行區就出現了35萬災民,敵占區又逃荒來了10幾萬災民。于是根據地經濟更困難、條件更差了。
現在看當時是真的不容易,所以要更加珍惜來之不易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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