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星火·薪火
林正亨,1915年出生于福建廈門,祖籍臺灣省臺中市霧峰區,著名愛國志士林祖密將軍之子,霧峰林家第八代傳人。霧峰林家是霧峰區知名望族,第五代林文察是清朝一品官,因抗擊法國侵略軍立下戰功,第七代林祖密是臺灣日據時期第一位恢復中國國籍的臺灣人。因此,外界這樣評價霧峰林家:“三代民族英雄,百年臺灣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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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30年代,林母郭玲瑜與林正亨(左三)等6名子女在臺灣老家霧峰林宅合影。
自幼受家庭熏陶,1937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后,22歲的林正亨放棄熱愛的美術學業,投筆從戎,報考南京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畢業后即奔赴戰場,先后任國民黨36軍見習官、96師參謀處少尉軍官。25歲與日軍在昆侖關激戰,晉升中尉連長,26歲與相戀多年女友沈保珠結婚,28歲告別有孕在身的妻子和蹣跚學步的幼子,參加遠征軍,赴緬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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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亨赴昆侖關作戰前寄給妹妹林岡的照片。
在上戰場前,林正亨給妹妹林岡(林雙盼)寫了一封信,并附上照片,照片背后寫道:“饑餐倭奴肉,渴飲倭奴血,砍下日寇頭顱當球踢。”后來他在戰場身負16處重傷,在死尸堆里被找到。31歲入黨,回臺灣開展工人運動,32歲參加二·二八事件,34歲被捕,1950年1月30日就義于馬場町刑場,年僅3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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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后期,林正亨任中國駐印軍學兵總隊步兵第1團上尉連長時的肖像照。
“我的殘廢不算什么,國家能獲得勝利強盛,故鄉同胞能獲得光明和自由,我個人粉身碎骨也值得……”1945年10月30日,重傷后落下殘疾(左手基本殘廢,右手手筋受傷,無法握拳)的林正亨,在云南“療養”(實際被遺棄)時聽聞抗戰勝利、臺灣從日本人手中重回祖國懷抱等一連串的好消息后,給母親寫了上述書信,表達自己參與抗戰不辱家風、完成父親遺愿的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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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林正亨與妻子和長子合影。
被遺棄在云南的林正亨不想一直被“療養”,1945年11月,他拖著殘廢之軀,沿途乞討,硬是從云南回到了重慶,卻看到國民黨官僚在后方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深感痛心,更大失所望。1946年,因為對腐敗的國民政府失望,林正亨秘密加入中國共產黨,回到臺灣組織讀書會,刊發進步刊物,開啟新的救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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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亨的絕筆詩《明志》,1950年2月4日沈保珠代抄。
1949年8月18日凌晨,林正亨在家中被捕,因拒寫“悔過書”,被判死刑。赴刑場前,他在牢房地板刻下絕筆詩《明志》:“……只覺同胞遭苦難,敢將赤手挽狂瀾……”1950年1月30日,年僅35歲的林正亨在馬場町慷慨就義,成為首位在此就義的臺籍中共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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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亨之子林為民(林義旻)含淚回憶父親犧牲場景。
林正亨之子林為民(林義旻)在采訪中曾回憶父親犧牲那天場景,至今聽來,仍讓人揪心而淚目。“父親犧牲那天,天下著小雨,他被從牢房里帶出來,押解到刑場去,五花大綁,插著頭牌,經過家時,他就喊,保珠,保珠,你快出來。保珠是我母親,她當時沒聽見,鄰居告訴她后,她光著腳從榻榻米上跑下來,租了一輛三輪車到馬場町。馬場町離我們家很近,去了以后,父親已倒在地上。母親最難過的是在父親最后時刻,沒有出現在他面前,這成了她一輩子的遺憾……所以我母親說,他一輩子都記住這個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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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向林正亨家屬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
林正亨犧牲后,長子林為民不足8歲,長女林少萍只有4歲,幼女林青尚在襁褓。由于在臺灣生活難以為繼,后沈保珠攜長子長女來到北京,并改名沈毅。因種種原因,幼女林青遺憾滯留臺灣,跟隨奶媽過著窮困潦倒的生活,后與患病姑姑生活在一起,8歲便當家,沒念過大學的她卻把姑姑的6個孩子都培養成大學生。
1983年,林正亨被追認為革命烈士。
參考資料:江西網絡廣播電視臺:《英雄家風代代傳 投筆從戎誓報國》。
臺灣民主自治同盟官網:《“只覺同胞遭苦難、敢將赤手挽狂瀾”——重溫臺盟盟員林正亨烈士獄中絕筆詩》。
“東方紅啦”公眾號:《滿門忠烈,幾代人投身抗日,臺灣霧峰林家是真名門望族》。
圖片來源:網絡。
【注】參考信息源自官媒,內容嚴謹客觀。致敬之作,緬懷先烈。
- 完-
總有一些歷史需要被記憶,總有一些情懷需要被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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